政府信息公开
莆田市秀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0 09: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办公开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莆田市秀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秀屿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下载(网址:http://www.ptxy.gov.cn/zfxxgkzl/bmzfxxgk/xyqgsj_27787/xxgkndbg/)。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建议意见,请与莆田市秀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莆田市秀屿区荔港北大道1246号办公楼316室,邮编:351146,电话:0594—5890627,传真:0594—5893227,电子邮箱:ptxygs66@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着力提升信息公开质量,积极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效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方面。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持续做好食品安全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等相关政策文件公开工作。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其他类信息8条。持续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食品药品、双随机一公开、产品质量等重点领域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定,印发《秀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对公开的信息严格实行“三审”,加强信息保密审查和内容审核,确保不发生失密、泄密事故和舆情事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及时统计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报表。加强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定期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电子文本和纸质文件移送区档案馆。2023年,共移送公开文件10份。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安排,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秀屿区人民政府网站,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等栏目保障工作,依法依规、按时按序完成信息发布和内容保障。

  (五)政府信息监督保障情况。根据人事调整,及时调整充实秀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织,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绩效管理范围,加强培训学习,推动公开任务落实到位。公开咨询电话和邮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评议,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3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力度有待提高。对《条例》及相关政策文件的学习仍需强化。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发布的信息内容初审有错别字等问题。

  (二)具体的解决方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主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学习,强化业务培训。二是加强与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及其他区直部门的沟通联系,学习借鉴其他单位优秀做法,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依托秀屿区人民政府网站局机关一楼政务公开栏,扎实做好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规范权力运行。及时梳理全局权责事项清单,推进权责清单网上公开运行。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和服务指南,及时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布,方便公众查询、使用和监督,进一步规范和约束行政行为。二是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扎实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开展注册登记便利化改革,全面推行企业开展1+X套餐,推行“一窗受理”、“不见面审批”、“县区通办”、重点项目企业当场办、邮寄送达等服务,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市场准入环境。2023年新增各类市场主体16183户,同比36.83%,同比增长率全市排名第三。三是强化消费维权。畅通线上线下维权渠道,实行12315和12345双号并行,推行“消委会+N”多元调解机制,及时受理、规范处理群众各类投诉举报咨询,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2023年共受理投诉举报596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8.13万元。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3年,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莆田市秀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