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及省、市、区依法治国和法治建设的相关要求,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规范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行为,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现将我局履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重要举措
(一)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我局健全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学深悟透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统筹推进法治秀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促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整体迈上新台阶。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学习内容,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通过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一系列关于法治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二)强化组织领导。我局始终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坚持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实处。成立“八五”普法领导小组,具体指导开展普法专项工作,并研究印发《秀屿区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的通知(莆秀自然资〔2022〕57号)。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股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
(三)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我局结合“八五”普法规划,抓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落实。一是各股室和直属事业单位根据职能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深入宣传自然资源领域的法律法规,及时解答群众关心的自然资源工作相关规定,提升公众法律法规知晓度和法治精神认同度。二是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22”世界地球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8”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民法典》宣传月等集中组织法治宣传活动。截止目前共发放土地、矿业、森林防火等法律读本300余册,制作宣传海报700余份。
(四)加强依法决策和管理。我局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一是认真落实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工作,凡是涉及自然资源业务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特别是作出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等事项,都必须通过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后,方可执行。二是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民主决策,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有力落实。三是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积极发挥专业律师的作用,积极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推动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强化执法证件管理工作,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目前,我局已完成执法证换证工作,换新证后持有执法证的人员有58人。二是加强执法培训,组织收听自然资源部关于《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视频培训会,指导执法人员掌握执法检查流程及办案程序等业务知识,提高相关办案人员的办案质量和效率。三是规范对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的审理,并严格按照裁量标准确定处罚数额,避免同案异罚、宽严失度、执法不公等现象。确保处罚案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法律适用正确,裁量适中。
(六)推进各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决定》(闽政文〔2022〕3号)、《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闽委编办〔2022〕5号)、《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赋予镇人民政府部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莆秀政规〔2022〕3号)等文件部署,扎实推进各镇行政执法事项赋权衔接工作,将原由我局履行的35项行政执法事项交由各镇人民政府实施,有效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通过全区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有一些问题不容忽视。主要表现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能力不足,行政处罚调查过程中所收集的证据材料基本为证明违法行为发生的证据,对反映调查对象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主客观原因、社会危害程度等证据材料的调查取证手段仍然不足,如遇被调查对象不予配合情况,缺乏强有力的有效手段,给行政执法工作以及违法事实认定带来较大挑战。
三、2023年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思路和打算
2023年,秀屿区自然资源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建设高水平自然资源法治,稳步推进我区法治建设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十一个坚持”,准确把握新时代自然资源工作和法治建设新要求,全面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工作。
(二)推进建立规范化执法队伍。一是优化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配置,全面推进自然资源综合执法队伍和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建设,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指挥和统筹协调。二是加强执法人员执法素质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专业素养,提高执法人员的调查取证能力。三是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落实立案、调查取证、事先告知、法制审核、决定处罚、送达和执行等法定程序的要求,依法告知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决策咨询作用,全过程对案件进行论证分析,摆出问题、指出不足、找出差距,明确完善的目标,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三)持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四)高效化解行政争议和矛盾纠纷。一是完善复议应诉机制。按照“谁作为、谁应复应诉”的原则,落实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职责。强化对行政复议决定和行政诉讼裁判执行的监督,抓好复议意见书、司法建议书跟踪落实。同时,深入推进自然资源领域公益诉讼,认真处理好行政公益诉讼相关问题。二是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健全源头预防机制,加强矛盾纠纷梳理分析、综合研判、风险评估预警等机制建设,特别对易积累、易扩大、易升级、易激化的重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尽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
(五)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22”世界地球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8”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日集中组织法治宣传活动,加大对自然资源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全面营造自然资源法治良好氛围。
莆田市秀屿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