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PT05115-0700-2024-00001
- 发文机关: 秀屿区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2024-03-19
- 发文字号: 莆秀自然资〔2024〕20号
- 标 题: 莆田市秀屿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发布日期: 2024-03-19
- 有 效 性: 有效
区委、区政府: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严格按照中共秀屿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的《中共莆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实施<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指引>的通知》(莆秀委〔2023〕6号)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及省、市、区依法治国和法治建设的相关要求,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现将我局履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重要举措
(一)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任务,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和法治培训工作,学深悟透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本质精神,落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局党组班子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开展“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为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水平,印发《秀屿区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的通知》(莆秀自然资〔2022〕57号文件)。“八五”普法规划开展以来,积极配合中共莆田市秀屿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开展中期评估工作,既检验普法成效,又系统总结经验,深入查找不足,有针对性的进一步完善普法方式,提升普法成效。三是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凡是涉及自然资源业务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特别是作出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等事项,都需通过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严守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环节,并加强对决策的评估和反馈,进一步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法治化。四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法律顾问。聘请福建绩学律师事务所林玉桂律师、林雁雁律师、黄建生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为我局业务开展过程中的疑难问题提出法律意见、建议,协助化解矛盾纠纷,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积极吸收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意见,同时,对我局签订的合同进行法律审核,防范和减少法律风险。
(二)加强普法宣传,营造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化氛围。一是根据内部股室、直属事业单位职能,印发《2023年莆田市秀屿区自然资源局普法工作要点》,并制定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深入宣传自然资源领域的法律法规,及时解答群众关心的自然资源工作相关规定,提升法律法规知晓度和法治精神认同度。二是通过党员大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干部理论学习会等形式广泛开展学习培训,并组织土地、规划、湿地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等答题活动,切实让习近平法治思想广泛人心。三是积极参与“蒲公英”普法行动。为更好地推动自然资源领域普法志愿活动规模化、规范化、品牌化发展,我局选派工作人员参与秀屿区“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大队,积极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普法行动,使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四是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组织法治宣传活动。2023年,累计发放土地、矿业、森林防火等法律读本200余册,制作宣传海报1000余份。五是创新普法方式。充分运用微信朋友圈、局门口LED显示屏等新媒体平台多层面、多形式、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及时推送相关法律知识、电子海报等,打造多层次、多渠道的普法宣传氛围,形成“每天都是普法日”的常态化宣传工作新局面。
(三)立足本职工作,优化自然资源领域营商环境。一是探索不动产登记“集成办”,实现业务融合联动。通过整合不动产登记数据建立数据库,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增加数据获得途径和利用效率,让信息数据多跑路,申请人少跑腿;联合税务部门实行一窗综合受理,依托二手房过户平台与水、电、气等部门联动,提供“1+X”集成套餐和“购房一件事”服务,一套材料一窗办结,减少群众反复折腾、反复提交材料情况;与住建竣备窗口联通互动,双头并进,无缝对接,实现“验登合一”的业务办理常态化;与银行深度配合,推行“带押过户”,与银行网点抵押直联,窗口前移至银行网点,全程网办,实现一趟不用跑;推行“企业之家”服务理念,涉企业务全线即办,全面提高财产登记便利度。二是优化项目审批服务。在审批受理收件时,实现社会组织统一机构代码证、身份证、发改备案及项目代码、前置条件等信息电子化提取;涉及审批件办理所需的征求意见等环节全流程系统化线上作业,实现审批信息实时共享共商共商;项目审批办结时同步推行电子证照,实行数字化管理。三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我局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关于在全省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闽市监综〔2023〕250号)要求,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开展部门政策清理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尚未发现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要求的政策措施。
(四)强化监管力度,加固依法行政和执法工作薄弱环节。一是强化执法证件管理工作。为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对退休、离职干部执法证件进行清查,目前我局持有执法证人员共54人。同时,组织新入职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综合法律知识及自然资源专业法律知识两科均通过人数5人,目前正在申领执法证件。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组织干部到区司法局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视频培训会》,加强执法人员掌握执法检查流程及办案程序等业务知识,提高相关办案人员的办案质量和效率。三是推进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建设。组建工作专班,全力配合市自然资源部门、区司法局,规范开展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建设,完成我局全体执法人员的平台注册、激活及设备配置,为无纸化执法、数字化执法做足前期准备。四是助力提升乡镇执法水平。为扎实推进各镇行政执法事项赋权衔接工作,加快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升乡镇综合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先后开展2场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培训会,通过图文并茂的方式向各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重点讲解了《行政处罚法》、《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过程》(试行),并分析了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案件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通过全区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有一些问题不容忽视。主要表现在:一是缺乏高素质专业性人才,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执法队伍年龄老化,文化程度不高、知识结构陈旧,与新形势下执法工作的要求存在差距;二是行政执法调查取证能力不足,行政处罚调查过程中所收集的证据材料基本为证明违法行为发生的证据,对反映调查对象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主客观原因、社会危害程度等证据材料的调查取证手段仍然不足,如遇被调查对象不予配合情况,缺乏强有力的手段,给行政执法工作以及违法事实认定带来较大挑战。
三、2024年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思路和打算
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建设高水平自然资源法治,稳步助推我区法治建设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日常学法、用法培训制度,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紧盯“热点、焦点、难点”问题,认真分析不动产登记、规划许可、林业确权、土地征收等业务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业务学习,规范行政行为。
(二)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切实把依法行政落实到位。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健全案卷评查办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三)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强化季度、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和日常执法监察,推进执法关口前移和重心下移,严格查处自然资源规划违法行为,严肃责任追究,切实保护自然资源,强化耕地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
(四)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强化行政复议和应诉的责任压力传导机制,构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与其他法治建设工作的协同机制,着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五)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普法清单制,进一步更新普法工作理念,从“灌输式”教育向“服务式”教育转变,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切实提升群众的法律意识。
(六)进一步健全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健全源头预防机制,加强矛盾纠纷梳理分析、综合研判、风险评估预警等机制建设,特别对易积累、易扩大、易升级、易激化的重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尽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
莆田市秀屿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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