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自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网传[2017]24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莆政办网传[2017]67号)和区政府办公室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编制本度总结。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本总结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总结的电子版可在秀屿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秀屿区环保局(http://www.ptxy.gov.cn/zfxxgkzl/bmzfxxgk/xyqhbj_27398/xxgkndbg/)下载本总结的电子版。如对本总结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秀屿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电话:0594-5851560。
一、概述
2017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和《任务分解表》要求,不断完善制度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取得新的突破,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改善依申请公开服务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增强群众公开体验与获得感,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服务和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保障。
2017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1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机制。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全局各科(室)、直属单位,必须实行统一领导,建立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机制。局领导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明确市环境信息中心具体负责我局门户网站的运维管理及内容更新工作,局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了专职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达到了“全覆盖”和“无缝隙”,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二是丰富公开内容,内容更新及时。我局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及时性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将环境信息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加强对信息更新的监督管理,有效保证信息公开内容的数量及频率。三是公开形式多样,信息内容全面。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建立了多项措施,丰富信息公开形式。1.充分发挥我局网站这个网络平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大量环境信息。2.在通过公开栏等方式公开我局环境保护业务办事指南。3.在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设置环保办事流程。4.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宣传环境保护,通报全区环境质量状况及地方性环境法规发布情况。
二、政务公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7年,我局公开政府信息261条,2016-2017年我局共公开政府信息52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我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类别为机构职能类信息、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形式方面,我局在秀屿区人民政府网上设立“政务公开-环境保护”专栏,公布环保工作信息、污染源环境监管、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空气质量、重点排污单位。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今年我局对《秀屿区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政策文件进行了解读。2017年政策解读数量2次。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无。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未发生针对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重视程度不够,主动满足群众公开需要的意愿不足、发布信息总量不够。
二是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有待提升。政府机关提供的信息和群众真正想要的信息有时存在“错位”现象,存在着群众关心的没有有效公开,注重结果公开,有时忽略了过程公开;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领域,政策措施通俗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是工作创新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适应互联网发展形势,加强政府部门间信息公开协同,促进政府信息共享等方面存在着挑战。
(二)改进措施
一是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工作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领导决策、服务中心工作开展、服务人民群众信息需求,着力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立公信,维护法治政府、透明政府的良好形象。
二是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深化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明确各领域公开内容,修订完善主动公开目录,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加大对政府重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重大改革措施的解读力度,及时关注舆情,回应社会关切。积极稳妥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服务社会管理创新。
三是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方法举措创新。进一步整合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围绕公众关切梳理、整合各类信息,建设相关专题,使群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加强对“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技术、新媒体的学习和应用,推进互联网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融合,及时主动向社会群众公开热点信息。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加强保密审查,除规定不能公开的事项,都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态度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二)附表
|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2017年度 |
历年累计 |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261 |
1079 |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261 |
1079 |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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