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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以及《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莆秀政办网传〔2016〕40号)要求,编制本度总结。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投诉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总结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总结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莆田市秀屿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电话:0594-5851560。 一、概述 为贯彻落实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莆秀政办〔2016〕65号)要求,今年我局出台了《莆田市秀屿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莆秀环〔2016〕43 号),细化了工作任务,较好地完成了年度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一是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秀屿区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联系电话0594-5851560,办公室主要负责具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实施。 二是明确职责,推动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局明确了各股室、负责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单位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突出重点,及时公布环保重点领域工作信息。我局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公开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情况、投诉件受理办理情况及环评审批等相关信息。因区级环境监测职能及人员、设备均已收至莆田市环境监测站,全市区域环境质量状况信息均由莆田市环境监测站在莆田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统一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6年,我局主要通过网站、公开栏等媒介公开政策法规、人事信息、部门预算决算、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费征收、监察执法、行政处罚、环境应急、环评审批、环境监察等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内容方面,我局2016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9条,2009年-2016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1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我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类别为机构职能类信息、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形式方面,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在秀屿区人民政府网上设立“政务公开-环境保护”专栏,公布环保工作信息、污染源环境监管、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栏目和信息内容,及时公布我局最新的工作动态,并接受搜索和下载。 (四)政策解读回应情况 今年我局对《秀屿区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政策文件进行了解读。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无。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未设立信息公开收费项目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未发生针对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更新频率有待加快等。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和改进此项工作。一是持续健全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定,修改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汇编。二是持续完善载体建设。不断规范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充分利用网站、报纸、媒体全方位进行公开,不断充实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说明 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加强保密审查,除规定不能公开的事项,都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态度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二)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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