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库单位:
为支持引导我区海洋与渔业产业集聚、加强海洋与渔业产业关键技术开发与应用、推动海洋与渔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海洋经济强区建设,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促进海洋与渔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80号)、《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 莆田市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秀屿区促进海洋与渔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莆秀财农〔2024〕13号)等文件要求,制定《秀屿区2025年促进海洋与渔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立项申报指南》,请及时提交申报项目材料。
莆田市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
2025年5月30日
秀屿区2025年促进海洋与渔业产业高质量
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立项申报指南
为支持引导我区海洋与渔业产业集聚、加强海洋与渔业产业关键技术开发与应用、推动海洋与渔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海洋经济强区建设,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促进海洋与渔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80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促进海洋与渔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3〕23号)和《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 莆田市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秀屿区促进海洋与渔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莆秀财农〔2024〕13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专项资金来源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促进海洋与渔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安排我区促进海洋与渔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共1468万元。
二、资金补助对象
参与本项目2025年度储备项目评审入库企业
三、资金支持内容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促进海洋与渔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中要求专项资金仅支持湄洲湾国投经开区笏石工业园内海洋渔业产业项目建设。
四、资金支持范围
(一)公共服务平台。包括:能够为企业提供技术中试、推广及产品设计、加工、检测、信息资源、产供销服务等的公共服务平台。
(二)产业基础设施。包括:物流仓储设施,环保设施建设等,不包括建设楼堂馆所、土建类基础设施(如房屋建造装修、道路建设等)以及项目前期工作等。
(三)新兴产业项目。包括:与渔业关联度较大的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海洋工程装备、海洋信息、海洋新材料、海洋新能源、海洋环保等海洋新兴产业项目。
(四)渔业生产加工项目。包括:自动化、智能化水产品生产加工或分拣包装等生产线(或车间、工厂等)改造或新建等。
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单位基本支出、兴建楼堂馆所、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及其他无关支出。
五、项目补助标准
按照《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促进海洋与渔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3〕23号)和《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 莆田市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秀屿区促进海洋与渔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莆秀财农〔2024〕13号)文件的标准执行。具体为:对湄洲湾国投经开区笏石工业园内2025年建设的项目按照不超过总投资额的30%予以补助,且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高于500万元。根据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情况,拨付项目补助资金。
六、项目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
申请秀屿区促进海洋与渔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单位,需提供项目申请表(附件3)、项目申报书(附件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专指申请补助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内容参考附件5,附上营业执照或单位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项目地理位置图和项目建设前照片等主管部门审核所需材料。所提交项目建设内容材料需符合实际、切实可行。
(二)初审推荐
秀屿区海洋与渔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由湄洲湾国投经开区笏石工业园推荐,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确认、审查项目有关用地合法性,并对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签署推荐意见,后报送莆田市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
(三)项目验收
项目建设执行期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项目建设单位应于每月末报送项目执行情况。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建设单位向莆田市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提出验收申请,申请验收材料包括: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工作总结、项目实施过程(前中后)有关影像等证明材料、原上报的项目申报资料及相关数据佐证材料、项目任务书(附件6)、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7)、购买或工程建设的合同(协议)书、项目财务专账或辅助账和有资质机构出具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等材料。
七、申报方式
申报材料需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六份,于2025年6月6日前报送至区海洋与渔业局。联系人:张慧颖,联系电话:0594-5886989。
附件:1.《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促进海洋与渔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80号)
2.《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 莆田市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秀屿区促进海洋与渔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莆秀财农〔2024〕13号)
3.项目申请表
4.项目申报书
5.项目可研报告编制要点
6.项目任务书
7.项目验收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