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我局及时调整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制定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同时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和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发布协调等一系列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维护国家秘密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
(五)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公开我局交通系统各个股室的主要职能、服务范围、办公地点、便民服务电话等信息。同时将与服务对象关系密切的各种交通规费的征收依据、补助发放标准等内容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根据行业特点,制定完善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措施,明确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公开程序,以及信息更新的责任部门、更新周期、更新方式和信息公开窗口的设置、申请的受理及办理工作流程等。
(六)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例如,制定网上信息发布审查表,先审批后发布,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坚持按月、按季度对当月、当季度的政务公开情况进行自查,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区府办和区档案局,制作季度报表粘贴于区政府公开栏;配备专人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和组织协调职责,借助信息化手段不断探索和丰富信息公开报送机制,形成层级负责机制和网络化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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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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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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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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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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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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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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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52 |
+68 |
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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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33 |
-377 |
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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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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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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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234 |
+194 |
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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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20 |
-13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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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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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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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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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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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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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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