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第二批莆田市“金牌旅游村”遴选培育工作的通知》(莆文旅〔2023〕118号 )文件精神,为做大做强做优秀屿文旅经济,加大乡村旅游品牌创建力度,实施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助推乡村振兴。区文体旅游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将联合开展第二批莆田市“金牌旅游村”遴选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具有能统筹协调全村旅游发展的经营管理组织。
2.旅游规划或涉及旅游内容的相关规划通过评审。
3.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乡风文明,治理有效。
4.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较完善。
5.旅游产品特色鲜明。
6.年接待游客达6万人次。
7.就业致富带动效益明显,较好吸纳本地村民就业。
8.获文明村称号。
9.近3年无安全事故、环境事故,无群体性上访事件。
(二)评分条件
1.全部符合必备条件,方可进入评分程序。
2.依据《福建省“金牌旅游村”建设与服务规范(试行)评分细则》(见附件),申报单位进行自评,区文旅部门会同区发改、住建部门组织推荐评分,总得分达到900分方可向市里推荐。
二、遴选程序
(一)申报第二批莆田市“金牌旅游村”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莆田市“金牌旅游村”申报书(见附件);
2.莆田市“金牌旅游村”建设与服务规范(试行)评分表(见附件)和对标佐证材料(PPT);
3.莆田市“金牌旅游村”宣传图片或视频。
(二)拟申报第二批莆田市“金牌旅游村”的行政村(含自然村)所在镇人民政府作为申报单位,组织编制申报材料,报区文体旅游局。
(三)区文体旅游局会同区发改、住建局按照竞争性选拔原则和遴选要求,择优确定推荐名单上报市文旅局。
(四)市文旅局会同市发改委、市住建局根据各地推荐情况,通过组织专家评审等方式,择优确定第二批莆田市“金牌旅游村”名单,并发放品牌证书。
三、推荐要求及时间安排
优先从现有乡村旅游村、三星级乡村旅游村遴选推荐,文化旅游资源丰富、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完善的行政村(含自然村),可视情遴选推荐。各镇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1个,区在推荐名单中请择优排序上报。区结合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福建省“金牌旅游村”培育创建,统筹考虑市级“金牌旅游村”推荐工作,为争创更多的全国、省级乡村旅游品牌奠定坚实基础。
各镇请于2023年6月26日前将名单和4份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区文体旅游局,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xylygu@163.com。
四、复评和管理
(一)复评工作
莆田市“金牌旅游村”实行品牌动态管理,期限三年。期限届满由“金牌旅游村”所在镇人民政府提出复评申请。区文旅部门会同发改、住建部门按照遴选条件和要求,组织开展复评。未通过复评的“金牌旅游村”,到期品牌自然取消。
(二)品牌撤销
经调查核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区文体旅游局将会同区发改、住建局上报市撤销相关旅游村莆田市“金牌旅游村”称号:
1.旅游产品内容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因管理不善造成自然和文化资源破坏、生态环境退化;
3.旅游市场失范,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4.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5.侵犯农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6.在遴选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遴选程序和工作纪律;
7.其他经主管部门确认不符合标准的情形。
五、支持措施
区文体旅游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将积极整合现有资源,支持莆田市“金牌旅游村”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重点旅游项目建设以及旅游宣传推广活动。鼓励各地合理利用各类资金,对莆田市“金牌旅游村”开展多渠道支持。
区政府可依托旅游规划设计单位、文化创意机构、培训机构、媒体渠道、投融资机构等各方资源,在旅游规划、创意下乡、人才培训、宣传推广、投融资支持等方面对莆田市“金牌旅游村”予以支持。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区文体旅游局旅游股 周小宁 电话:0594-5851899
区发改局社会发展股 何重阳 电话:0594-5851774
区住建局风 貌 股 蔡秉鸿 电话:0594-5851767
附件:福建省“金牌旅游村”建设与服务规范(试行)、莆田市“金牌旅游村”建设与服务规范(试行)评分细则、莆田市“金牌旅游村”申报书
莆田市秀屿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莆田市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
莆田市秀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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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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