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PT05110-3000-2023-00018
- 发文机关: 秀屿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3-07-12
- 发文字号: 莆秀民〔2023〕26号
- 标 题: 莆田市秀屿区民政局关于成立秀屿区养老机构 等级评定委员会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3-09-05
- 有 效 性: 有效
根据《福建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闽民规〔2022〕11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秀屿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统筹实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委会主要职责
评委会由区民政局负责组建,评委会负责组织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复核、对已获评定等级养老机构的抽查复评等工作。评委会可以委托第三方评定机构负责日常评定工作。
二、评委会组成人员
主 任:林国挺 区民政局局长
副主任:李光明 区民政局副局长
委 员:黄 超 区民政局养老慈善股负责人
欧清桂 区民政局办公室负责人
许梅芳 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股负责人
高 伟 区民政局养老慈善股干部
刘淑云 区民政局财务负责人
三、评委会议事规则
评委会召开评定会议,应当有2/3以上委员出席。评委会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定结论应当经全体出席委员半数以上通过。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养老慈善股,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养老慈善股负责人黄超担任,负责评委会日常工作。
莆田市秀屿区民政局
2023年7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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