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PT05110-3000-2024-00019
- 发文机关: 秀屿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4-04-09
- 发文字号: 无
- 标 题: 莆田市秀屿区民政局2023年度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公告
- 发布日期: 2024-04-09
- 有 效 性: 有效
2023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坚持助老扶弱和济困宗旨,突出公益属性,区民政局共收到市级资金290.92万元。
一、老年人福利类项目276.92万元
(一)2023年度养老从业人员培训经费1.5万元。用于支持各地组织开展各类养老从业人员培训。
资金下达:2023年7月10日,莆田市民政局联合莆田市财政局印发《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养老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第一批)》(莆财社〔2023〕105号),下达秀屿区养老从业人员培训补助1.5万元。
项目情况:计划开展养老从业人员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和水平。
(二)2022年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市级补助0.45万元,用于养老机构内入住老年人和员工的综合责任保险补助。
资金下达:2023年7月10日,莆田市民政局联合莆田市财政局印发《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养老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第一批)》(莆财社〔2023〕105号),下达秀屿区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市级补助资金0.45万元。其中拨付秀屿区国德老年康养中心0.2万元,拨付秀屿区盛兴护养院0.25万元。
项目情况:已依法在民政部门备案的养老机构投保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按规定享受综合责任保险。
(三)2022年度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开办补助92.75万元,用于支持民办养老机构运营。
资金下达:2023年7月10日,莆田市民政局联合莆田市财政局印发《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养老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第一批)》(莆财社〔2023〕105号),下达秀屿区2022年度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开办补助92.75万元。用于拨付秀屿区百寿康老年公寓。
项目情况:拨付秀屿区百寿康老年公寓,用于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建设。
(四)2022年度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4.72万元,用于支持民办养老机构运营。
资金下达:2023年11月2日,莆田市民政局联合莆田市财政局印发《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养老服务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莆财社〔2023〕166号),下达秀屿区2022年度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4.72万元。其中拨付秀屿区百寿康老年公寓0.05万元,拨付秀屿区国德老年康养中心1.66万元,拨付秀屿区盛兴护养院3.01万元。
项目情况:为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等,按标准给予床位运营补贴,支持各地民办养老机构运营。
(五)2023年度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补贴26.5万元,用于支持各地养老服务设施运营和管理。
资金下达:2023年12月18日,莆田市民政局联合莆田市财政局印发《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养老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第四批)》(莆财社〔2023〕198号),下达秀屿区2023年度养老服务设施星级运营补贴26.5万元。2024年1月29日,莆田市秀屿区民政局印发《关于下拨2023年市级养老补助资金(第四批)的通知》(莆秀民〔2024〕3号
),资金分配埭头镇2.5万元,东峤镇10.5万元,月塘镇2.5万元,东庄镇7.5万元,南日镇1.5万元,平海镇2万元。
项目情况:对评定为三星级及以上农村幸福院分档给予星级运营补助。
(六)市级长者食堂151万元,用于支持各地建设市级长者食堂。
资金下达:2023年12月7日,莆田市民政局联合莆田市财政局印发《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养老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第三批)(莆财社〔2023〕183号),2023年12月29日,秀屿区民政局印发《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养老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第三批)》(莆秀民〔2023〕43号),资金分配笏石镇40万元,东庄镇17万元,东峤镇16万元,埭头镇21万元,平海镇25万元,南日镇28万元,月塘镇4万元。
项目情况:按照每所4至5万元标准支持秀屿区各镇长者食堂建设建设市级长者食堂,提高老年人助餐水平。
二、社会公益类项目 14万元
妇女儿童关爱保护补助14万元。
资金下达:2022年3月18日,莆田市民政局联合莆田市财政局印发《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妇女儿童关爱保护补助的通知》(莆财社〔2023〕69号),下达秀屿区市级妇女儿童关爱保护补助14万元。
项目情况:我区用于采购福蕾行动暨流动、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支出14万元,用于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留守儿童权益保护,实施关爱保护服务。
莆田市秀屿区民政局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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