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PT05120-3000-2023-00003
- 发文机关: 秀屿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2023-01-19
- 发文字号: 莆秀农〔2023〕4号
- 标 题: 莆田市秀屿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乡村振兴、人居环境项目(省级激励县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3-01-20
- 有 效 性: 有效
各镇: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激励县)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102号)文件精神,对2022年度落实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成效明显的8个县(市、区)给予奖补。此次下达我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00万元,现决定开展2023年度激励县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乡村振兴、人居环境项目资金申报工作
按照中央、省、市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有关要求,本次资金主要用于乡村产业发展和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领域的项目建设。符合条件的各镇所申报项目申请资金中产业比例不低于55%。
二、其他要求
凡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向区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并对申报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镇组织对项目单位提出的实施项目进行核实把关,确保所有申报对象、项目真实可靠;区农业农村部门对项目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各镇要担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申报方案,组织做好资金申报工作,并于1月31日上午下班前将资金申报表格盖章报送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林靖洋 电话:18059900707)
附件:1.乡村振兴、人居环境项目(省级激励县资金)申报表
2.乡村振兴、人居环境项目(省级激励县资金)申报汇总表
莆田市秀屿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18日
附件1
莆田市秀屿区乡村振兴、人居环境项目 (省级激励县资金)申报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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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 (镇、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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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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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
类别(试点村、实绩突出村、特色乡镇、一般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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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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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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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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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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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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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具体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要表述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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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 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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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当前进度(前期、在建、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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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计划完成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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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 |
万元 |
已投资 |
万元 |
累计使用“激励县”资金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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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助 金额(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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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意见 |
上述表格中所填数据和情况描述准确无误,愿对所填写的数据和情况描述的真实性负责。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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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审核 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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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审核 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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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莆田市秀屿区乡村振兴、人居环境项目(省级激励县资金)
申报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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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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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乡镇、村) |
类别(试点村、实绩突出村、特色乡镇、一般村) |
总人口 |
项目概况 |
起止时间(*年*月-*年*月) |
项目施工状态(新建、在建) |
2023年计划完成进度 |
总投资 |
已完成投资 |
申请 补助 资金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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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数 |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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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经办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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