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PT05120-3000-2023-00028
- 发文机关: 秀屿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2023-07-12
- 发文字号: 莆秀农〔2023〕104号
- 标 题: 莆田市秀屿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深化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3-07-20
- 有 效 性: 有效
各镇经管站:
为提升“点题整治”质效,根据省、市、区纪委监委“点题整治”工作部署要求以及《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深化“整治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合同不规范、个别资产资源被无偿占用等问题,维护群众利益”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农政改〔2023〕3号)、《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深化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莆农经〔202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深化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莆田市秀屿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深化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省、市、区纪委监委工作部署,为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提质增效行动,推进“整治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合同不规范、个别资产资源被无偿占用等问题,维护群众利益”专项行动,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和长效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和整治重点
加强村(社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持续整治集体资产资源“低价包”“长期包”“权力包”“冤大头包”问题和集体“三资”被侵占问题。拓宽农村集体“三资”公开渠道,推动通过福建省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及时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信息,试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信息在惠民宝APP公开,全区基本实现福建省乡村振兴资金在线监管平台的村级财务从内网转向外网公开,解决村级财务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完整、流于形式等问题。加强对村集体经济管理审计监督,重点围绕村级财务收支管理、项目资金使用等不规范问题,选择30个以上的村开展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二、整治举措
(一)强化问题排查和整改。全面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排查整改工作,重点排查集体资产资源“低价包”“长期包”“权力包”“冤大头包”问题、侵占集体“三资”以及村(社区)集体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领导及责任人,确保问题件件有整改、事事有着落。
(二)发挥线上监督平台功能作用。针对福建省农村集体资产线上监督平台群众知晓度不够高的问题,推动线上监督平台与福建省乡村振兴资金在线监管平台衔接互通,农民群众进入福建省乡村振兴资金在线监管平台,也可在线反映举报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不规范、集体资源资产被侵占等问题。建立区级受理、市级巡查、省级督办工作机制,做到群众留言5个工作日内受理,30日内核实反馈。
(三)拓展农村集体“三资”公开渠道。推动通过福建省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及时向村民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信息,试点惠民宝APP公开,让群众便捷监督集体“三资”管理情况。继续推行按季度或月份将村级财务收支统计简表和村级财务公开图片上传至福建省乡村振兴资金在线监管平台。拓展在线监管平台村财网上公开模块功能,推动村级财务网上公开从内网转向外网公开,实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通过外网实时查询本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情况。
(四)开展审计监督。试点开展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届中审计工作,重点对集体经济体量大、工程项目建设多、廉政风险高的村加强审计监督,对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财务收支和收益分配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方面进行专项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集体资产资源“低价包”“长期包”“权力包”“冤大头包”、集体“三资”被侵占、集体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建立问题台账,狠抓整改;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违规违纪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五)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试点建设。会同省厅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工作机制,规范集体资产流转交易;继续推进秀屿区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试点,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平台功能,实现试点区与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汇聚互通;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试点区的土地经营权、集体经营性资产等农村产权进场交易,实现集体资产阳光交易,公开公平。
三、整治时间安排
(一)排查整改问题。(12月30日前)。9月底前,对2021年“点题整治”开展以来尚未整改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镇、村负起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采取必要措施抓好整改。12月底前,对群众举报、审计、自查、巡视巡察以及案件诉讼发现集体资产资源“低价包”“长期包”“权力包”“冤大头包”和集体“三资”被侵占、集体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逐一分析梳理,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狠抓落实。
(二)宣传推广集体资产线上监督平台。(10月底前)。会同省厅建成并实现福建省农村集体资产线上监督平台与闽政通APP、福建省乡村振兴资金在线监管平台APP对接,对群众在平台留言限期办结,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平台知晓度,加强对群众留言办理情况的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曝光典型案例。
(三)升级集体“三资”公开系统(10月底前)。9月底前,试点惠民宝APP公开集体“三资”管理情况,让群众便捷监督集体“三资”管理情况。10月底前,完成在线监管平台村级财务网上公开管理模块升级及内网数据向外网数据迁移工作,全区基本实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实时在线查询本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状况。
(四)开展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12月底前)。6月底前,各镇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8月底前,组织开展30个以上的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届中审计,并作出审计报告。10月底前,对所有村(社区)项目建设、全部资金使用开展审计审核,逐个盘点村级集体“三资”的家底,并形成审计审核报告和资金、资产、资源三清单。12月底前,全面完成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五)加快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12月底前)。6月底前,会同省厅制定出台《福建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11月底前,推动秀屿区试点自建平台与省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平台数据对接。12月底前,组织秀屿区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活动,实现农村土地经营权、集体经营性资产等农村产权进场交易额有明显提高。
(六)围绕关键环节建章立制(8月底前)。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围绕村级集体资金管理使用、资产资源承包租赁,突出动议、决策、执行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建章立制,健全村级集体“三资”管理使用各项制度,确保村级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权在规范中实施、在阳光下运行。
四、保障措施
(一)细化工作部署。各镇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深化推进“整治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合同不规范、个别资产资源被无偿占用等问题,维护群众利益”专项行动的重要性,严格属地管理,压实属地责任,按照省、市、区工作部署要求,制定本镇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推动整治工作落地落实。各镇应于7月25日前完成动员部署工作,并将实施方案报送区农业农村局备案。
(二)适时监控进展。适时跟踪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继续实行专项整治“双台账”(问题台账、工作台账)(详见附件)月报制度,适时通报进度,确保专项整治各项任务按照序时进度完成。各镇要于每月22日前将“双台账”和月工作总结报送区农业农村局农经站。
(三)加强调研督导。各镇要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度、问题整改情况开展自查,对进度慢的和群众反映问题线索较集中的地方开展专项督办。区级将适时开展专项整治督导,随机抽查部分镇的整治工作情况,对推动整治不力、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地方进行约谈问责。
(四)注重宣传总结。要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多层面的宣传,营造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特别要对福建省农村集体资产线上监督、集体“三资”网上公开平台运行情况以及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宣传,让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知晓网上监督的渠道,提高群众参与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进行深入总结,梳理推广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各镇要对照实施方案,认真开展总结评估,于12月2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区农业农村局。总结报告要包含镇专项整治工作的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及原因剖析、进一步加强集体“三资”监管的建议措施等方面。区农业农村局汇总后于12月底前报送市局及区纪委监委。
联系人:林冬妹,联系电话:5851999,电子邮箱:xyqjgz789@163.com。
附件:1、问题台账
2、工作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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