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解决一些地方村级权力运行不规范、为民服务不到位等问题,着力构建村级“小微权力”闭环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权力、方便监督、改进作风、提升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水平,我区结合实际,逐步开展实施乡村治理清单制试点。现将《关于开展乡村治理“清单制”、规范村级“小微权力”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探索,加快推进实施,确保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莆田市秀屿区农业农村局 莆田市秀屿区民政局
2022年10月8日
“小微权力”的实施方案开展乡村治理“清单制”、规范村级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加强乡村治理的决策部署,因时因地有序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清单制,以规范村级事务管理为重点,以优化服务群众机制为落脚点,理清“小微权力”清单,建立规范运行流程,加强对村级事务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控,从源头上遏制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升村级组织规范运行,提高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保障。
一、目标要求
要坚持村民自治、依法管理、便民利民、标本兼治原则,推广运用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建成权责明确、公开透明、操作规范、简便高效、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实现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权力事项明晰,村级权力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村干部法纪意识、综合素质显著增强,村级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进一步落实。至2023年底前,省级及以上乡村治理示范村全面推广运用清单制;至2025年底前,全市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清单制度,村级运行规范有序。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编制清单内容。围绕村级组织所承担的村级事务、履职责任、公共服务、绩效目标等事项,厘清权责边界,因地制宜编制村级事务、公共服务等事项清单,明确责任主体。抓住基层不正之风、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薄弱环节,全面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进一步明确每项村务权力事项的名称、具体实施的责任主体、权力事项的来由依据、权力运行的操作流程等,绘制运行流程图。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制度,规范调整程序,确保清单运行可以根据政策法规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进行适时变更。
(二)健全“小微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实行权力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严格执行村居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印发流程图手册、村委会公示等,进一步拓展公开的途径和方式,让群众通过网络、手机、公开栏等各种途径即时查看,真正落实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让群众心中有数、按图办事,干部心中有戒、照单履职。
(三)健全“小微权力”日常监督机制。畅通各种监督渠道,整合各方面监督力量,构建村居群众监督、村(居)监会监督、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监督有机统一的“三位一体”监督体系。要公开监督电话和联系人,及时答复和解释群众提出的质询,做到有问必答、有疑必释。村(居)监会对村级事务办理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督促整改。镇要建立健全村居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村(居)务工作督查、村居干部年度述职述廉和绩效考核等制度,不断提高村(居)务监督工作水平。
(四)健全违纪违规问题移送机制。针对在“小微权力”清单运行过程中发现的村干部行使权力、廉洁履职方面的问题,及时移送有权机关处理。
三、职责分工
(一)村居职责。村级组织是规范“小微权力”工作的实施主体,村居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带头坚决规范行使“小微权力”;村(居)委会负责“小微权力”清单中涉及村务、财务、便民服务等事项的梳理完善和贯彻落实等工作;村(居)监会是“小微权力”监督的专门组织,要全程监督村务决策、村务公开、村务管理、农村集体“三资”处置、村级工程项目建设以及村干部廉洁自律等各项事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遇有重要情况,须及时向镇街和有关部门反映报告。
(二)乡镇职责。镇是推进“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的责任主体,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抓推动,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和矛盾,迅速组织本镇相关部门按照清单和运行流程图,督促各村居严格落实“小微权力”运行流程。
(三)部门职责。组织、农业农村、民政、财政和审计等相关涉农职能部门根据单位职责,加强对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编制、权力运行程序和各项配套制度制定的对口指导,切实强化村级组织和村居干部规范用权意识。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农业农村、民政、司法、乡村振兴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清单编制和运行工作的指导,做好协同配合,防止照搬照套和简单“一刀切”。镇要及时解决村级“小微权力”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压缩村级权力暗箱操作空间,建立健全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切实提高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注重典型示范。2022年,秀屿区确定埭头镇石城村、东庄镇东沁村为开展推广运用清单制试点村。埭头镇、东庄镇要组织试点村居基层干部对“小微权力”清单进行专题指导,教育引导村居基层干部规范行使权力;充分利用网络、广播、公开栏等媒体,广泛宣传权力清单内容,让“按清单办事、依规范用权”的意识入耳、入脑、入心。要注重发掘村居在落实权力清单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适时上升为制度性成果,起到以点带面、辐射推动的作用,不断完善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体系。
(三)加强工作调度。各镇充分认识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清单制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清单内容编制、规范运行等各个环节把关。要结合工作实际,完善试点村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事项和运行流程图的编制和公示,做好清单制试点运行情况总结。
附件: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参考)
附件
秀屿区村级“小微权力”清单
一、村级重大决策事项
1、村级“三重一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决策流程图
二、村级公开招投标管理事项
2、村级工程建设和招投标管理流程图
三、村级“三资”管理事项
3、村级物资采购流程图
4、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流程图
5、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及征收补偿款发放流程图
四、涉农补贴资金发放事项
6、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流程图
7、农机购置补贴流程图
8、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流程图
9、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流程图
五、村级用工管理事项
10、保洁员、清运员、网格员等用工管理流程图
11、杂工使用管理流程图
六、救助救灾事项
12、特困人员认定办事流程图(业务经办)
13、城乡低保对象申请办事流程图(业务经办)
14、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发放流程
15、临时救助工作办理流程图
16、救灾资金申请和审批流程图
17、农业(水稻)保险理赔流程图
七、阳光村务事项
18、党务公开流程图
19、村务公开流程图
20、财务公开流程图
八、基层组织管理事项
21、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
22、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流程图
23、党费收缴流程图
24、印章管理流程图
九、服务村民其他事项
25、城乡居保参保、退保手续办理流程图
26、计生奖扶、特扶申请和审批流程图
27、惠民殡葬补贴申请和审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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