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莆田市秀屿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3 14:3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文件要求,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根据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六部分组成,分别是: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秀屿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txy.gov.cn/zfxxgkzl/bmzfxxgk/xyqnyj_27601/xxgkndbg/202201/t20220117_1698958.htm)上向社会公布。(联系地址:秀屿区政府文化馆317室,电话:0594-5894155,传真:5874155,邮箱:ptxyny@163.com)。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及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充分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公示栏及其他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和形式,使农业政务信息公开更加及时、透明、准确。依托秀屿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立健全信息栏目,2021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条,三农在线公开执法案件6条,充分发挥监察、督查、舆论和群众的监督作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热情、提升农业机关行政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做好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项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并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及时更新和定期审查。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农业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的通知》(闽农计函〔2020〕94号)及区公开办相关工作部署要求,我局涉及26个试点领域中涉农补贴和扶贫领域,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对公开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围绕4项一级公开事项进行编制,包括特色现代农业专项、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动植物疫病防控专项、生态农业建设专项,其中二级公开事项共13项。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围绕5项一级公开事项进行编制,包括政策文件、扶贫对象、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和监督管理,其中二级公开事项共13项。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2021年度,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网络申请0件,信函申请0件。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21年度,我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提起的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管理。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相关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机构,扎实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莆田市秀屿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建立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根据工作开展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秀屿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从信息采集、报送、考核等方面提出要求。严格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全局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五)平台建设情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规定,目前,我局没有以局名义开设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信息统一在“秀屿区人民政府”网站的相关栏目公开。我单位加强各类平台建设,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一是发挥好政务公开网为信息发布主平台的作用。除了通过政务公开网发布信息,还通过微博微信等移动新媒体平台发布。

(六)监督保障情况。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面对政务公开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制定了2021年政务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投诉举报制度等,使政务公开工作真正做到有章可循。社会公众可通过在政务公开网站上公布的监督投诉电话、邮箱、通信地址等联系方式对我局进行监督。强化日常监督,扎实开展经常性检查,全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供给与公众信息获取需求之间仍然存在差距。二是公开渠道不够丰富。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要加大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强化公开力度,进一步细化、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继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二要注重公开渠道的多样化,逐步扩大信息主动公开范围,通过宣传栏、网站、微信、报纸等各种媒体,强化宣传的力度、广度与深度,积极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莆田市秀屿区农业农村局 

2022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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