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莆田市秀屿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5 16:4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省政府令第134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有关规定,结合莆田市秀屿区农业农村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ptxy.gov.cn/zfxxgkzl/bmzfxxgk/xyqhyj_27652/xxgkndbg/)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建议意见,请与莆田市秀屿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兴秀路1333号秀屿区文化馆3号楼321室,电话:0594-5894155,邮编:35114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莆田市秀屿区农业农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结合我局实际,明确分工责任,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围绕乡村振兴、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工作,持续深化内容、突出重点,积极拓宽渠道、完善平台,促使信息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全面强化工作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紧紧围绕重点工作及公众期盼,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统筹推进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1.及时、准确和完整发布政府信息。2024年我局在应主动公开信息专栏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条。

  2.公开财政资金情况。及时在区政府网站公开区农业农村局和各有关下属单位的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和2024年部门决算情况,每月及时发布“三公”经费情况。

  3.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24年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共0条,公开双随机抽查结果信息共0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认真抓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对答复时间、答复依据、答复要求等内容及时完善,确保答复规范及时。2024年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按时办结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信息管理规范、科学、准确。做到要公开先审批,无审批不公开,精准靶向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确保发布在政务公开网站上的信息和内容准确及时,不断增强信息的有效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

  目前,我局没有以局名义开设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政府信息统一在“秀屿区人民政府”网站的相关栏目公开。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服务功能,不断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提升政策知晓率。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统筹协调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审签制度,从严要求相关负责人按照各级文件要求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做好政务公开内容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1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它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工作人员配置较少,公开人员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有待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时效性仍有不足。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针对这些问题,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强化整改。我局将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熟练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规范,提高业务水平,增强信息主动公开意识,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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