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PT05114-2500-2023-00043
- 发文机关: 秀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23-03-27
- 发文字号: 莆秀人社〔2023〕17号
- 标 题: 关于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2029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日期: 2023-03-27
- 有 效 性: 有效
你提出的关于关心关爱海岛干部职工的建议收悉,现就我局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答复如下:
一、聚焦待遇保障,强化人才引进
1.关于提出的“与岛外乡镇区分开来,海岛公职人员薪资待遇的提升,可以参照政法、公检法司等部门以1200元/月岗位津贴的形式进行灵活保障提升”问题。根据中央、省、市有关规范津补贴精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里出台的政策规定发放津贴补贴,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新设津贴、补贴、奖金项目,严禁擅自提高津贴补贴标准及扩大实施范围,严格执行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和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有关规定,不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通知,不得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补贴、奖金。”你提出的建议与上级津补贴发放的相关文件规定不相符,所提建议留待参考。
2.关于提出的“事业单位人员纳入交通补贴范畴,并全面提升公职人员的交通补贴、应休未休标准”问题。
按照上级相关通知精神,机关应休未休年休假报酬以本单位工作人员本人12月份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之和的两倍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休未休年休假报酬以本人12月份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之和的两倍发放。目前,没有提高应休未休年休假报酬标准的文件依据。建议中提及的“乡镇补贴全部暂停”问题,目前,我区镇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照常发放。现有南日镇政府乡镇工作补贴500元、其他补贴200元,海岛教师乡镇工作补贴500元、乡村教师生活补助760元,均高于陆上其他镇。
事业单位人员纳入交通补贴范畴,目前没有文件依据,留待参考。
二、聚焦政策倾斜,拓宽晋升渠道
1.关于南日镇干部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方面。2021年起,乡镇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按20%核定,对绩效考核优秀的乡镇可以在此基础上提高5%。同时,在其他各级各类评先评优中,我局可以向牵头单位建议适当增加南日镇干部评选名额。
2.关于建议教师职称评聘适当倾斜照顾方面,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142号)规定,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在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你提出“在海岛教学超过一定年限的教师,在职称评审晋升时可不受编制限制”与文件规定精神有冲突,所提建议留待以后条件成熟后解决。
分管领导署名:张明辉
联系人姓名、职务:李曦静(人社局干部)
联系电话:0594-5861112
莆田市秀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 3503050200013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