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莆田市秀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5 09:4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我局编制并向社会公开本单位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ptxy.gov.cn/zfxxgkzl/bmzfxxgk/xyqrsj/xxgkndbg/)向社会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莆田市秀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通信地址: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5号楼411室,邮编:351146,联系电话:0594-5851966,传真:0594-58507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秀屿区人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区有关工作要求,聚焦人社领域重点工作,扎实做好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力保障群众对人社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各种途径公开政府信息 448条,其中,通过秀屿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条;通过政务公开栏、单位宣传栏公开信息155条;通过“秀屿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85条。公开内容主要涉及行政权力运行、就业创业、社会保险、招考招录、劳动关系、财政预决算、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等方面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共收到自然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办结答复1件,答复率达100%,其中予以公开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强化组织领导。我局始终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来抓,纳入全局工作布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时,根据单位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以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到位。

  2.及时主动公开。2023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对本单位的重大决策以及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等,及时予以公开,其中,重点公开了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资金奖补等群众迫切关心了解的信息。同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对本系统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在依法进行公开的同时对文件进行精准解读,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公布,及时为广大群众和服务对象释疑解惑,2023年,我局共对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

  3.规范公开管理。按照“先审批、后发布”,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制度,规范信息报送流程,自觉把好导向关、政策关、内容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同时,进一步提高信息更新时效,指定专人跟踪负责,完善信息发布台账,避免出现信息公开延迟或遗漏,确保所有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及时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目前以单位名义开设微信公众号(秀屿人社)一个,未以单位名义开设政府网站及其他新媒体账号。2023年,我局主要通过“秀屿区人民政府”网站、“秀屿人社”微信公众号以及单位信息公开栏等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

  2023年,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定期更新、定期检查等管理制度,对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每月对已公开的信息进行自检自查,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同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对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因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而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加强结果运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个别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把握还不够精准,如公开就业补助资金使用信息时,有时对公开内容未能做到严格规范;二是个别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加强,业务能力还有差距。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发布审核。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审核机制,完善政府信息拟公开单位初核、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审核、领导审签“三审”机制,坚持层层审核、层层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规范。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适时组织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重点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途径、程序、要求等进行提升培训,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莆田市秀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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