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PT05111-0300-2022-00015
- 发文机关: 秀屿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2022-04-28
- 发文字号: 莆秀法普组〔2022〕1号
- 标 题: 中共莆田市秀屿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莆田市 秀屿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2-04-28
- 有 效 性: 有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
1.立足福建是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的独特优势,坚持把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贯穿全民守法普法工作的全过程与各方面,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
2.持续掀起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热潮。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的必修课程,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程、进头脑。组建“八五”普法讲师团,组织法学专家学者、普法讲师团、“蒲公英”普法志愿者等开展主题宣讲活动,在“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宣传讲座进百村”、“百场法规大宣讲”等活动中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专场。
3.讲好习近平在福建的法治故事。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紧扣秀屿“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采取群众看得见、易领悟的方式生动展现。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读本的学习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运用开展专题讲座、专家访谈、系列评论、开设专栏等方式,掀起学习讨论热潮。
二、聚焦重点任务,着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4.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推进法治秀屿建设的宣传工作,深入开展“法治乡村·与法同行”、“法律进企业、进商会、进机关”等主题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社会治理现代化、乡村振兴战略、优化营商环境、共同富裕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信用体系建设、防范风险、民营企业发展促进等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人民有序参与民主法治的意识和水平,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法治舆论氛围。
5.突出宣传宪法,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推动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配合做好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系列活动。组织开展好2022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
6.突出宣传民法典,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创作民法典法治动漫、公益广告、短视频等优质普法产品,运用全媒体、典型案例宣传民法典,开展主题征文、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7.深入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全区有关单位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8.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商会、进机关活动,积极推进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引导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队伍入驻,在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积极开展涉外涉台港澳侨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
9.围绕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秀屿,持续开展扫黑除恶、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反恐、反邪教、禁毒、慈善救助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围绕生态文明、脱贫攻坚、知识产权、食品药品安全、未成年人保护、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民族宗教、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治家庭暴力、促进家庭教育等领域,开展经常性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公共卫生安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道路交通、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服务社会和谐稳定。加大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宣传普及力度,增强社会影响力。
10.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为重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全区各级党组织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列为“三会一课”重点内容,列入党员干部日常考核。大力宣传国家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推动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三、紧抓重点对象,扎实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11.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开展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落实公民法治素养测评指标,加强教育引导、推动实践养成、完善制度保障,分步骤、有重点地持续推进,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12.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抓住“关键少数”,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以理论中心组等形式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落实好年度述法工作。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
13.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保障法治教育课时。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有效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围绕校园欺凌、安全自护等重点热点,深化“法治进校园”工作。深入推进“法护成长”普法专项行动,创新开展校园普法活动。推广法治资源教室和案例教学,引导师生开展法治实践体验活动。
14.分层分类分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宪法法律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和影响力。加强对基层组织负责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教育,提高基层干部依法治理、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深入引导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军人军属等群体学习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
15.开展法治和德治共建共创活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和道德教育相结合,把法治宣传纳入文明城市、文明乡村、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推动志愿服务与普法宣传相结合,把法治精神融入乡规民约、家风家训,推动法治宣传和社会治理的有机融合。
四、推进普法融合,持续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16.深化“法律进网络”,开展网络依法治理专项行动,依法治理网络空间。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17.深化“法律进企业”,为企业设立“法律服务点”,创建“法治示范点”,成立“专业调委会”,为企业提供涉企法律法规宣讲、律师法律服务、排查处理企业矛盾纠纷等服务。持续深化企业“专项法治体检”,引导企业加强经营合规管理,提升诚信经营、依法经营、防范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18.加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力度。组织开展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工作,引领带动法治乡村建设。持续开展全国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加强动态管理,提升创建质量。
19.贯彻落实中央六部委关于《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部署要求,深化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育。探索建立“法律明白人”线上培训和考核平台,开展好“法律明白人”示范培训和遴选认定,为考核合格者颁发证书和徽章,并实行亮牌公示。对“法律明白人”进行年度考核,实行动态管理。
20.完善和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探索推广村(社区)“法律之家”“法律诊所”等建设经验,打造基层普法一站式综合“超市”。统筹运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建+”社区(乡村)邻里中心、“综治+”社区治理中心等载体平台,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开展好“法治乡村·与法同行”活动。
五、深化品牌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21.开展新时代福建“148”品牌创建活动,培育和推广具有典型性和推广性的“148”省级示范项目,推进“‘百·千·万’普法宣传活动”“法律‘三进’活动”等特色品牌项目实施。
22.加强秀屿区“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联盟品牌建设,依托省级“蒲公英”普法公益服务平台,开展普法志愿者培训、管理、服务、积分激励等工作。深入开展“蒲公英”普法志愿系列法治宣传活动,推进普法工作人人参与,法治成果全民共享。
23.加强红色法治文化保护、宣传、传承。贯彻落实我省《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阐发我省优秀传统法治文化。讲好闽中红色法治故事,探索建设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在公共设施和公共空间利用时体现法治元素,因地制宜将法治文化元素融入自然公园、城市景观、旅游景区中,建设一批法治口袋公园,形成法治文化体验路线,促进法治文化与红色文化、莆仙文化、妈祖文化等融合发展。广泛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
24.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普法网络、新媒体等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强化全区融媒体普法矩阵建设,推进“数字法治·智慧普法”。综合运用“报、台、网、端、微、屏”等资源和平台,发挥好“两微一端”的作用,积极运用“学习强国”等新媒体平台开展普法。创作微动漫、微视频等法治文化作品,积极组织参加第十八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
25.开展公共场所集中宣传,依托高速公路、车站、机场和文明实践中心、行政服务中心、法律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利用电子阅报栏、楼宇梯视和社会公共领域LED屏,滚动播放法治宣传标语、公益广告、动漫、微电影等宣传资料,扩大社会覆盖面。
六、注重提质增效,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基础工作
26.适时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充分发挥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作用,研究解决全民守法和普法的重大问题,统筹、指导、协调、推进全民守法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
27.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依托省“谁执法谁普法”动态智能管理平台,推动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探索开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活动。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
28.加强社会普法队伍建设,建立“八五”普法讲师团以及专家库、志愿者队伍,为社会普法提供人才支持,加强政治和业务培训,增强普法工作者能力水平。推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传播平台落实公益普法社会责任,提高社会力量参与普法的积极性。
29.配合省级开展“蒲公英”普法等基层采风活动,组织参加福建省“蒲公英”普法案例创新大赛,开展做好法治宣传教育案例报送工作。推进“八五”普法规划“一县(区)一品牌”项目实施,及时总结推广“八五”普法推进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不断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 3503050200013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