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PT05111-0300-2023-00010
  • 发文机关: 秀屿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2023-06-30
  • 发文字号: 莆秀法普组〔2023〕4号
  • 标    题: 转发中共莆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 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关于组织开展 “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3-06-30
  • 有 效 性: 有效
转发中共莆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 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关于组织开展 “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的通知
莆秀法普组〔2023〕4号
时间:2023-06-30 10:13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服务中心,区直各单位

现将《中共莆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关于组织开展“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的通知》(莆法普组〔2023〕3号)转发予你们,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开展自查,总结经验,查找薄弱环节,补齐短板,逐项抓紧整改,按照附件2《秀屿区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中期评估任务分解表》备好评估材料。

请各有关单位于7月7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形成“八五”普法自查报告,并将自查报告及备查材料纸质版盖章报送司法楼303室,电子版发送至sfj5820148@163.com邮箱,之前已报送过的材料可不重复报送。联系人:陈树峰,联系电话:5862216。

 

附件1.中共莆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
小组关于组织开展“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的通
》(莆法普组〔2023〕3号)

2.秀屿区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中期评估任务分解表

 

 

 

              中共莆田市秀屿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    

           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莆田市秀屿区司法局代章)    

                          2023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中共莆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

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莆法普组〔20233

 

  

中共莆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

协调小组关于组织开展”普法规划

中期评估的通知

 

各县区委(工委)全面依法治县(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市直各单位:

2023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中期。为进一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的实现和任务的完成,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2023年福建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法普组20231)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市普法规划中期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全市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客观考核评估全市各级各部门八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及时总结阶段性经验成果,发现推广典型,推动八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市40周年。

二、评估内容

评估的主要内容是《中共莆田市委 莆田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莆委发〔202113号)贯彻执行情况。重点评估组织领导、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普法内容学习宣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法治文化建设、蒲公英普法志愿建设、依法治理、工作保障、普法工作创新等方面推进落实情况(评估指标详见附件12,待级中期评估标准下发,再做调整补充)。

三、步骤方法

(一)自阶段(6中旬至6月底)。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对照考核内容,认真组织自查,总结经验和成绩,查找问题和不足,采取有效措施和手段,认真进行整改。各县区委(工委)全面依法治县(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市直各部门自查工作于630日前完成,并将自查报告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二)级评估阶段(7中旬)。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拟安排在7月中旬实地走访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各县区委(工委普法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同时对每个县(区管委会)抽查机关、企业、学校、乡镇、村居(社区)1对市直单位抽查10个。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安排将另行通知。

(三)迎接省级评估阶段。根据省里的部署,精心准备,选好备查点,进一步查找不足,补缺补漏,切实做好迎接上级评估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将普法中期评估工作作为今年的工作重,提前谋划,精心组织,确保评估工作规范、有序、顺利进行。要认真培育,积极打造凸显本地区特色的法治宣传示范点,以点带面,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发展。

(二)按级负责以块为主。这次评估按级负责、以块为主,条块之间要加强沟通,相互配合,确保督导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市直各部门负责组织本系统督导评估工作。各县区委(工委)全面依法治县(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负责组织本地区督导评估工作。

(三)注重实效,推动工作。要通过评估,全面了解普法规划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认真督促改进,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制定宣传计划,集中宣传各级各部门贯彻普法规划取得的突出成效,宣传各类对象学法用法的好典型、好经验,为法治莆田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联系人:岳婷婷,联系方式:15260261375,邮箱:0594124@163.com

 

附件1.县区(管委会)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中期

       评估指导标准

     2.市直部门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中期评估

       指导标准

 

 

中共莆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

                           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莆田市司法局代章)

                            2023613   

 


附件1

县区(管委会)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中期评估指导标准

  单位:                                                            得分:

序号

评估项目及权重

评估内容

分值

评估方式

得分

1

组织领导(12分)

1.守法普法协调小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健全,职责任务明确,组织保障到位情况。

2

材料查证、实地核查、网络检索

 

2.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等情况,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普法工作情况。

2

 

3.党委、政府印发、转发“八五”普法规划,人大常委会通过“八五”普法决议,制定年度工作要点以及重点任务普法工作方案等并组织实施情况。

2

 

4.普法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当地党委政府综合绩效考核,定期开展工作督察检查情况。

 

3

 

5.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和落实责任单位年度述职报告评议制度情况。

3

 

2

习近平

法治思想

10分)

 

1.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八五”普法首要任务,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情况。

2

材料查证、实地核查、网络检索

 

2.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活动情况。

2

 

3.编写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资料,充分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阐释情况。

3

 

4.建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阵地,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情况。

3

 

3

重点内容

学习宣传

16分)

1.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编写宪法学习资料,组织开展12·4”宪法宣传周活动等情况。组织中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晨读”等活动,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情况。

5

材料查证、实地核查、网络检索

 

2.常态化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编写民法典学习资料,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打造宣传阵地等情况。

5

 

3.围绕本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在关键时间、重要节点、重大公共事件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宣传与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编写各类普法资料情况。

3

 

4.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活动,编写党内法规学习资料情况。

3

 

4

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20分)

1.围绕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把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内容和领导干部入职培训、晋职培训的必训课程,把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重要内容情况,聘请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情况,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等情况。

5

材料查证、实地核查、网络检索

 

2.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和《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法治教育“计划、教材、师资、课时”四落实。开展“法护成长”普法专项行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等情况。

5

 

3.坚持分类指导,对基层组织负责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开展法治教育情况。

5

 

4.组织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网络等情况。

5

 

5

法治文化

建设

18分)

1.践行省法治文化润八闽工程有关要求,各县区(管委会)、乡镇(街道)、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和使用情况,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示范村(每个县(区)至少3个,北岸、湄洲岛各1个),打造涉外和两岸法治宣传阵地情况。

3

材料查证、实地核查、网络检索

 

2.组织开展红色法治文化研究阐发、展示利用、宣传普及、传播交流,以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宣传情况。

3

 

3.法治文化产品开发、法治文化传播品牌建设、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开展情况。

4

 

4.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承担公益普法责任,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情况。加强涉外和两岸法治文化传播情况。

4

 

5.新媒体普法产品创作、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及发挥作用情况。中国普法、福建司法、法润莆阳用户订阅数与本辖区常住人口之比不低于千分之二(具体关注数量从后台直接统计不需各县区(管委会)提供)。

4

 

6

蒲公英普法志愿

建设

6分)

1.贯彻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蒲公英”普法志愿服务的实施意见》落实情况。

2

材料查证、实地核查、网络检索

 

2.规范“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注册、登记及开展“蒲公英七进”系列品牌普法活动情况(注册数量从后台直接统计不需各县区(管委会)提供)

2

 

3.推进“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服务试点工作情况。

2

 

7

依法治理(10分)

1.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并实行动态管理情况。

2

材料查证、实地核查、网络检索

 

2.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并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作用情况。

2

 

7

依法治理(10分)

3.完善和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情况。

2

 

4.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情况。

2

 

5.依法治校、依法治企、依法治网等工作开展情况。

2

 

8

工作保障

8分)

1.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各项制度情况。

2

材料查证、实地核查、网络检索

 

2.普法主管部门工作人员配备、接受培训情况,组织开展普法骨干培训情况。

2

 

3.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情况。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进行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完善社会普法机制、健全嘉许制度等情况。

2

 

4.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把法治宣传教育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情况。

2

 

9

普法工作

创新

(加分项10分)

1.指导本地区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具有特色的普法创新工作,普法工作典型案例入选中央、国家、省级有关部门典型案例。

5

自主申报

 

2.本地区普法工作获得全国级正式发文表彰,本地区法治文艺作品获得全国级奖项。

5

 

 

注:评估指导标准待省级中期评估标准下发后,再做调整补充。


附件2

市直部门法治宣传教育第个五年规划中期评估指导标准

单位:                                                             得分:

序号

评估项目及权重

评估内容

分值

评估方式

得分

1

组织领导

15分)

1.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参加普法重大活动,定期研究普法工作情况。

5

材料查证、实地核查、网络检索

 

2.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健全,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专(兼)职普法工作人员,成立或加入“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联盟等公益普法服务团队情况。

 

5

 

3.普法工作纳入本系统本部门目标管理体系,制定本系统本部门“八五”普法规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情况。

 

5

 

2

习近平

法治思想

15分)

 

1.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八五”普法首要任务,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情况。

5

材料查证、实地核查、网络检索

 

2.组织本系统本部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活动情况。

5

 

3.通过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运用充各种媒体、学习阵地等方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情况。

5

 

3

重点内容

学习宣传

20分)

1.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组织开展12·4”宪法宣传周活动等情况。

5

材料查证、实地核查、网络检索

 

2.常态化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等情况。

5

 

3.组织开展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情况。

5

 

4.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活动。

5

 

4

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20分)

1.健全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每年组织专题法治讲座不少于2次。

5

材料查证、实地核查、网络检索

 

2.组织本系统本部门执法人员或服务管理人员进行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情况。

5

 

3.实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情况。

5

 

4.组织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统一考试情况。

5

 

5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24分)

1.根据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和执法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或重点任务普法方案等,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并组织实施情况。

4

材料查证、实地核查、网络检索

 

2.开展以案普法,在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过程、裁判文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中释法说理情况。

4

 

3.开展面向社会公众、服务管理对象的“法律七进”活动情况。

4

 

4.建立本系统本部门法治文化阵地,加强涉外和两岸法治文化传播情况。

4

 

5.结合本系统本部门负责执行的重点法律法规,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等大众传媒开展普法工作,加强新媒体普法产品创作、平台建设,充分运用在部门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开展法治宣传情况。

4

 

6.积极参加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等开展的法治动漫微电影公益广告等作品征集展播(映)活动情况。

4

 

6

工作保障

6分)

1.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纳入部门单位年度经费预算,切实予以保障。

2

材料查证、实地核查、网络检索

 

2.积极参加法治宣传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大型普法活动情况。

2

 

3.及时报送普法年度工作总结、计划和工作动态等情况。

2

 

7

普法工作

创新

(加分项10分)

1.指导本系统本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具有特色的普法创新工作,普法工作典型案例入选中央、国家、省级有关部门典型案例。

5

自主申报

 

2.本系统本单位、个人普法工作获得全国级正式发文表彰,本系统本单位、个人法治文艺作品获得全国级奖项。

5

 

 

注:评估指导标准待省级中期评估标准下发后,再做调整补充。

 

 

 


附件2

秀屿区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中期评估指导标准

  

序号

评估项目及权重

评估内容

分值

评估方式

得分

责任单位

1

组织领导(12分)

1.守法普法协调小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健全,职责任务明确,组织保障到位情况。

2

材料查证、实地核查、网络检索

 

区司法局

2.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等情况,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普法工作情况。

2

 

区委办、区府办、  区司法局

3.党委、政府印发、转发“八五”普法规划,人大常委会通过“八五”普法决议,制定年度工作要点以及重点任务普法工作方案等并组织实施情况。

2

 

区人大、区司法局

4.普法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当地党委政府综合绩效考核,定期开展工作督察检查情况。

 

3

 

区委办、区府办(效能办)

5.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和落实责任单位年度述职报告评议制度情况。

3

 

区直各单位

2

习近平

法治思想

10分)

 

1.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八五”普法首要任务,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情况。

2

材料查证、实地核查、网络检索

 

各镇、各园区、区直各单位

2.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活动情况。

2

 

各镇、各园区、区直各单位

3.编写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资料,充分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阐释情况。

3

 

各镇、各园区、区直各单位

4.建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阵地,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情况。

3

 

各镇、各园区、区直各单位

3

重点内容

学习宣传

16分)

1.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编写宪法学习资料,组织开展12·4”宪法宣传周活动等情况。组织中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晨读”等活动,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情况。

5

材料查证、实地核查、网络检索

 

区人大、区教育局、区司法局

2.常态化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编写民法典学习资料,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打造宣传阵地等情况。

5

 

各镇、各园区、区直各单位

3.围绕本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在关键时间、重要节点、重大公共事件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宣传与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编写各类普法资料情况。

3

 

各镇、各园区、区直各单位

4.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活动,编写党内法规学习资料情况。

3

 

各镇、各园区、区直各单位

4

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20分)

1.围绕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把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内容和领导干部入职培训、晋职培训的必训课程,把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重要内容情况,聘请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情况,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等情况。

5

材料查证、实地核查、网络检索

 

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党校、区司法局,各镇、各园区、区直各单位

2.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和《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法治教育“计划、教材、师资、课时”四落实。开展“法护成长”普法专项行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等情况。

5

 

区教育局、区司法局

3.坚持分类指导,对基层组织负责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开展法治教育情况。

5

 

区委组织部、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妇联、区残联、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各镇、各园区、区直各单位

4.组织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网络等情况。

5

 

各镇、各园区、区直各单位

5

法治文化

建设

18分)

1.践行省法治文化润八闽工程有关要求,各县区(管委会)、乡镇(街道)、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和使用情况,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示范村(每个县(区)至少3个,北岸、湄洲岛各1个),打造涉外和两岸法治宣传阵地情况。

3

材料查证、实地核查、网络检索

 

各镇,区委台港澳办、区府办(外事办)、区侨联、区台联、区司法局

2.组织开展红色法治文化研究阐发、展示利用、宣传普及、传播交流,以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宣传情况。

3

 

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旅游局、区委文明办

3.法治文化产品开发、法治文化传播品牌建设、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开展情况。

4

 

区人大办、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

4.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承担公益普法责任,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情况。加强涉外和两岸法治文化传播情况。

4

 

区委宣传部、区府办(外事办)、区网信办、区台联、区司法局

5.新媒体普法产品创作、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及发挥作用情况。中国普法、福建司法、法润莆阳用户订阅数与本辖区常住人口之比不低于千分之二(具体关注数量从后台直接统计不需各县区(管委会)提供)。

4

 

区人大办、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各镇

6

蒲公英普法志愿

建设

6分)

1.贯彻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蒲公英”普法志愿服务的实施意见》落实情况。

2

材料查证、实地核查、网络检索

 

各镇、各园区、区直各单位

2.规范“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注册、登记及开展“蒲公英七进”系列品牌普法活动情况(注册数量从后台直接统计不需各县区(管委会)提供)

2

 

各镇、各园区、区直各单位

3.推进“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服务试点工作情况。

2

 

区司法局

7

依法治理(10分)

 

1.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并实行动态管理情况。

2

材料查证、实地核查、网络检索

 

各镇,区司法局

2.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并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作用情况。

2

 

各镇,区司法局

3.完善和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情况。

2

 

各镇,区司法局

4.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情况。

2

 

各镇,区农业农村局

5.依法治校、依法治企、依法治网等工作开展情况。

2

 

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网信办等

8

工作保障

8分)

1.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各项制度情况。

2

材料查证、实地核查、网络检索

 

区司法局

2.普法主管部门工作人员配备、接受培训情况,组织开展普法骨干培训情况。

2

 

区司法局

3.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情况。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进行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完善社会普法机制、健全嘉许制度等情况。

2

 

区司法局

4.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把法治宣传教育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情况。

2

 

区财政局

9

普法工作

创新

(加分项10分)

1.指导本地区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具有特色的普法创新工作,普法工作典型案例入选中央、国家、省级有关部门典型案例。

5

自主申报

 

区人大、秀屿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

2.本地区普法工作获得全国级正式发文表彰,本地区法治文艺作品获得全国级奖项。

5

 

区人大、秀屿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

注:评估指导标准待省级中期评估标准下发后,再做调整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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