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秀屿区司法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6-01-12 15:5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莆秀政办明电〔2015〕20号)要求,编制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了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其中涉及到的数据均为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本报告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秀屿区司法局网站和政务公开栏上予以对外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秀屿区司法局,联系地址:秀屿区人民政府事业楼414#;联系电话:0594—5820148。

一、概述

根据我单位工作实际,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莆秀政办明电〔2015〕20号)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尤其是信息公开主要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包括:一是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根据责任分解,细化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下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推动本年度信息公开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二是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公共服务信息公开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按照《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加强政务公开栏、门户网站等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和运用,扩大群众参与渠道。结合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加强对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确保充分公开的同时,不发生失密泄密事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总数314条(其中2015年度51条)。

2.主动公开信息类别。公开信息总数314条,其中机构信息18条,占5.7%;政策、规范性文件33条,占10.5%;规划计划类信息255条,占81.2%;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占0.8%;工作动态1条,占0.3%;应急管理1条,占0.3%;其他信息4条,占1.2%,无行政执法、人事信息和承诺事项等公开信息。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我局主要通过政务公开栏、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网站等渠道,主动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局全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2015年度没有信息公开收费行为,历年累计金额为0。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

2015没有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的情况,历年累计数为0。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包括:

政策解读工作主要是结合我局的普法工作进行,采用转发上级部门、权威媒体解读的方式进行,本单位需要解读的较少。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力度,确保我单位的政策文件得到及时、科学、权威地解读。

七、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51

314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51

314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莆田市秀屿区司法局

2016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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