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秀屿区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0 14: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和《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公开秀屿区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的内容,其中涉及到的数据统计期限均为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本报告公布在秀屿区政府网站

  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的“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和司法楼三楼政务公开栏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秀屿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秀屿区人民政府司法楼三楼303#;邮编:351146;电话:0594—5820148;邮箱:gsy760910@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文件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在门户网站和政务公开栏上全面公开我局出台的年度工作方案和通知、工作分工、巡察整改情况、《“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管理制度,并根据变动情况及时更新。利用微信公众号和今日头条及时公开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和拟任人员公示,公开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普法宣传、扫黑除恶、“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工作信息。对全区各部门报送的规范性文件,积极向区人大和市政府备案。开展全区行政执法资格主体确认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确认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同时,每月及时向区档案馆移交公开的文件。围绕“放管服”改革,加大压缩行政许可、负面清单、收费项目、证明事项清理等公开力度,并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开人民调解员、社工、司勤人员招聘信息,公示招聘结果,促进大学生就业。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对2018年度决算、2019年度预算安排和单位政府采购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并每月公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对于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及时回复,并且进行政府信息公开。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调整“莆田市秀屿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依申请公开注意事项”。2019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咨询0件。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9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件、提起行政诉讼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我局明确一名分管领导指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办公室为公开责任科室,并安排专人负责网站信息公开和新媒体管理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配合抓局面,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深入推进。

  (五)平台建设情况。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利用“数字证书”加强网站平台信息发布审核。优化“秀屿司法”微信公众号和节日头条等政务新媒体平台的信息发布制度,推进互联网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做到信息公开日常化、常态化、良性化,提升信息发布的整体水平。结合机构改革后的职责调整情况,及时梳理编制权责清单,并对外公布。

  (六)监督保障情况。我局依法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经费支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接受区绩效考核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今年未发现需要问责的公开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4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5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7

-12

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808738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网站个别栏目更新不及时,出现公开间隔时间过长的情况。二是主动公开的范围还不够广泛,离上级要求的全面公开还有一定差距。我局将做好以下改进工作:

  (一)加强对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将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压实责任,确保任务落到实处。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安排专人定期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管理和网络舆情监测,确保各项栏目及时公开,不出现内容错误,并及时对网络舆情进行回应。同时,加强对公开工作经费的保障,确保有制度管事、有人员办事、有经费保障。

  (二)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学习。组织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福建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办法》,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三)优化对公开载体的管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网站栏目、“今日头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管理维护,及时公开工作信息,接收社会监督。同时,加强信息公开的频率,按要求定期更新,增加信息发布密度和质量。进一步优化信息发布制度和程序,确保信息文件不晚报、不漏报,及时公开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莆田市秀屿区司法局

  2020年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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