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秀屿区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09 09:5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和《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秀屿区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进行公开。本报告包括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的内容,其中涉及到的数据统计期限均为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本报告公布在秀屿区政府网站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的“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和司法楼三楼政务公开栏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秀屿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秀屿区人民政府司法楼三楼302#;邮编:351146;电话:0594—5820148;邮箱:gsy760910@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文件的相关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全面主动公开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普法宣传、法治建设、人员调整等重点工作内容同时依托平台公开人员招聘信息,公示招聘结果,本年度共计在门户网站和政务公开栏上公开我局信息27条。对全区各部门报送的规范性文件,积极向区人大和市政府备案,今年共报备案7件。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对2021年度决算、2022年度预算安排和单位政府采购情况进行公开、公示。每月及时向区档案馆移交公开的文件,今年已移交公开文件27份。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完善“莆田市秀屿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2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咨询0件。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22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件、提起行政诉讼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确保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规范。以办公室牵头主抓,各股室相互配合,形成政务信息公开良好格局。加强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保密审核制度,利用“数字证书”强化网站信息审查,保障网站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及时性。加强信息档案管理,严格按照机关文件归档要求,开展文件收集、整理、归档、报备工作。运用福建省政务公开综合管理平台,规范公开信息录入,提升智能化水平。

(五)平台建设情况。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信息。根据文件要求,及时组织新媒体政务平台梳理清查,规范运行,确保单位政务新媒体平台管理规范化。进一步加强对政府网站栏目管理维护,推进互联网信息发布平台建设,确保政府网站作为第一公开平台的作用充分发挥,今年度各类平台运行情况良好。

(六)监督保障情况。安排工作人员参加2022年全省政务公开综合管理平台应用视频培训会,规范平台录入,补齐短板弱项,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对已公开信息进行不定时检查,今年未发现违规公开情况。及时就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接受区绩效考核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今年未发现需要问责的公开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持续向好,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网站公开信息时效性不够强,存在滞后现象。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不够多,公开的内容不够细化。三是政务公开形式不够丰富。我局将做好以下改进工作:

(一)提高信息公开时效。要求机关工作人员提升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需要主动公开内容及时与办公室对接,第一时间在网站公开,提升政务公开时效性。按照《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涉及事项及时限要求,及时对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信息进行公开。

(二)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指导,明确政务公开事项要求,加大信息发布量和发布频率,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深化公开内容,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做好重大政策解读工作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专人定期进行政务公开栏目管理,落实“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工作要求,确保各项栏目不出现内容错误,做到及时、规范、正确。

(三)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坚持创新宣传载体,完善公开机制,丰富公开形式,提升司法行政工作宣传力度。及时办理群众的信息公开申请,高质高效解决群众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托区政府网站开展政务公开,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推动政务公开透明,保障群众知情权等各项合法权益。

(二)信息处理费情况。本年度未出现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莆田市秀屿区司法局

                             2023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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