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PT05121-2500-2023-00009
  • 发文机关: 秀屿区商务局
  • 成文日期: 2023-04-21
  • 发文字号: 莆秀商务〔2023〕32号
  • 标    题: 关于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2015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日期: 2023-04-21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2015号建议的答复
莆秀商务〔2023〕32号
时间:2023-04-21 16:06

谢春林代表

您与其他9名代表提出的关于秀屿区埭头农贸电商综合体全面改造建设项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市场基本概况

埭头农贸市场位于秀屿区埭头镇埭新社区,由原莆田县工商局上世纪80年代建设,2002年7月因行政区划调整划归秀屿区农贸市场服务中心,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用地,占地面积5063㎡,建筑面积6330㎡,摊位约116个,店面20间,市场房产及土地已在2019年划归区秀屿区国投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所有。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治市场经营秩序

为进一步提升农贸市场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我局结合商务职能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常态化开展埭头农贸市场经营秩序整治。一是加强卫生环境管理。按照农贸市场环境整治内容和标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整治脏乱差现象,规范经营管理,提升卫生环境,营造舒适优美的购物环境。二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扎实推进“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农产品批发市场环节的标准化改造建设任务,杜绝来源不明、质量不达标的食品进入市场销售。三是坚决取缔无证经营督促农贸市场内经营者亮证经营,所有食品销售从业人员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上岗维护良好市场经营秩序。

(二)推进市场升级改造

改善农贸市场综合环境,规范市场秩序,繁荣市场经济,提升城市形象以保证“菜篮子”商品质量为核心,坚持“便民、利民、为民”,加强农贸市场秩序管理和设施建设,着力解决建设及配套滞后、管理层次不高和脏乱差等问题,我区将进一步推进埭头农贸市场改造工程。近期内秀屿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对外公开招标,并由中标方按照《莆田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及选址新建建设标准》进行就地改造,将市场内部与周边配套设施同步改造、环境同步提升,推进埭头农贸市场专业化运营管理工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便捷、舒适、安全、放心”的生活需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优化市场规划布局

当前,埭头镇正在委托编制埭头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莆田市秀屿区埭头城镇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目前均处于初步成果编制阶段。待总体规划、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复后,根据埭头农贸市场地块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等指标再做具体规划提升。因当前农贸市场发展条件还不具备建设网红打卡点的资质,待市场建设完成后再做进一步优化规划。

 

 

 

分管领导署名:陈俊伟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周珊珊、戴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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