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秀屿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防惩统计造假职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统计法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工作、锐意进取,把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战略部署转化为统计工作的具体任务,奋力推进新时代新征程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统计力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坚持把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对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2.成立“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各类领导小组,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2年以来,局党组坚持将统计法治建设与统计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局主要领导对统计法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局党组每年专题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如:统计执法检查和案件处理情况,统计规范化建设情况;研究解决统计法治重大问题,如:“双随机”问题,“行政执法责任制”问题。局第一责任人把履行法治建设作为统计局一年重点工作放在首位,并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统计执法检查,提高统计法威慑力
1.组织多个专业开展了数据质量核查,涵盖了规上工业、限上商贸业、规上服务业、劳动工资以及农村统计等的数据质量核查。核查主要通过下发自查表、实地走访、现场查看企业经营场所等方式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对企业的数据质量和统计规范化建设等相关情况进行检查。自查中发现停产停业的企业予以及时停报处理。
2.积极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今年6月,区统计局对规上工业企业开展执法检查。通过查阅企业相关财务报表、台账、发票等原始凭证,结合询问交流和账表对比的方式,对企业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详细地检查,做好现场检查笔录。本次双随机执法检查共抽取10个企业,无发现统计违法行为。8月,我局开展本年第二轮双随机执法检查,对辖区内商贸业、固投、劳动工资等专业共28家企业进行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共立案2起,罚款0.4万元。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统计行为,维护统计秩序,为统计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同时,通过政府外网、市公共信息信用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等媒介公示执法检查结果,有效提高统计法的威慑力。
(四)持续统计法治学习,全面提升法治素养
1.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深化《统计法》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学习贯彻宣传,并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及与统计密切相关部门组织学习。今年以来,秀屿区召开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共2场次,区各部门,各镇、园区组织专题学习10场次,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地方党政领导依法统计意识得到提升。
2.持续推进统计法律法规教育进区委党校,2022年9月20日,局长郭清粦在秀屿区委党校(行政学校)为第56期科级干部进修班的学员授课,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表率带动作用。
3.积极组织开展学习培训,通过党组会、党组扩大会、干部职工大会、统计业务培训会等形式学习传达《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省、市领导批示精神共14场次,增强了领导干部、统计人员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感、紧迫感,遏制数字腐败的思想防线。
(五)推进统计普法宣传,积极拓宽宣传覆盖面
以“八五”普法为主线,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法治宣传,不断拓展法治宣传的覆盖面。
1.抓关键人群。开展统计调查对象普法宣传教育,对于重点部门、重点人员、重点企业,主动送法上门,通过“一套表企业”出入库实地核查、专业数据质量核查,深入一线“送法入企”,提高统计普法宣传实效。
2.抓关键节点。扩大统计普法覆盖范围,利用统计宣传的重要时点,开展宣传。专业年报会上面向镇、园区、企业开展普法宣传,在年初召开的3场专业年报会上进行统计法规宣讲,受众达200多人次,发放宣传手册230多本。利用“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全国法治宣传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及在法治宣传月活动期间,积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12月3日,我局联合团区委、区司法局等部门,走进莆田市第十中学,面向学生进行现场法治宣传,现场采取设立宣传咨询点、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市民发放《统计法》宣传单和《统计法实施条例》宣传手册、宣传品等共300多份,为学生们耐心讲解了统计工作主要内容、意义、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的责任等内容。动员各镇、园区积极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通过横幅、LED等形式铺天盖地宣传依法普查,促进社会各界理解支持配合大型普查。通过一系列统计法治宣传,提高了群众法治意识,增强了群众法治理念,营造了人人知法、晓法的氛围。
二、存在问题
1、基础建设有待加强。存在统计台账不够规范现象,要进一步督促企业、事业单位依法设置统计原始记录和台账。
2、统计法治意识还不够强,对基层单位的《统计法》宣传深度广度还不够。部分企业(单位)统计人员是兼职,统计人员变动频繁、新手较多(企业尤为突出),统计工作难以适应当前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导致基层单位报表质量与统计报表制度要求有差距。
3.执法力度有待提高。区统计局人员有限,统计执法力量比较薄弱,需进一步完善执法队伍,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力度。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化思想认识。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通过党组会、党员扩大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和引导全局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全面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责任感、使命感,以统计执法监督保障数据质量。
(二)提升数据质量。坚持从源头抓起,加大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力度,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力度,把好入库、培训、审核、查询等各个关口。继续开展统计业务指导培训,提高统计人员业务水平。转变作风,深入实际,面向基层,重心下移,靠前统计,加大对统计基础工作的检查和业务指导。防止漏报、虚报、瞒报,对有统计任务的基层单位坚持经常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经常性开展自我检查,并抓好对重点单位的督促检查。加强对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作风纪律监督,加大对基层统计部门的指导力度,确保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依法依规依纪开展。
(三)强化普法宣传。继续推进《统计法》等法律法规进党校,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自觉性。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等重要节点,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
莆田市秀屿区统计局
2023年2月20日
2022年,秀屿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防惩统计造假职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统计法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工作、锐意进取,把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战略部署转化为统计工作的具体任务,奋力推进新时代新征程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统计力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坚持把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对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2.成立“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各类领导小组,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2年以来,局党组坚持将统计法治建设与统计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局主要领导对统计法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局党组每年专题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如:统计执法检查和案件处理情况,统计规范化建设情况;研究解决统计法治重大问题,如:“双随机”问题,“行政执法责任制”问题。局第一责任人把履行法治建设作为统计局一年重点工作放在首位,并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统计执法检查,提高统计法威慑力
1.组织多个专业开展了数据质量核查,涵盖了规上工业、限上商贸业、规上服务业、劳动工资以及农村统计等的数据质量核查。核查主要通过下发自查表、实地走访、现场查看企业经营场所等方式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对企业的数据质量和统计规范化建设等相关情况进行检查。自查中发现停产停业的企业予以及时停报处理。
2.积极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今年6月,区统计局对规上工业企业开展执法检查。通过查阅企业相关财务报表、台账、发票等原始凭证,结合询问交流和账表对比的方式,对企业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详细地检查,做好现场检查笔录。本次双随机执法检查共抽取10个企业,无发现统计违法行为。8月,我局开展本年第二轮双随机执法检查,对辖区内商贸业、固投、劳动工资等专业共28家企业进行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共立案2起,罚款0.4万元。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统计行为,维护统计秩序,为统计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同时,通过政府外网、市公共信息信用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等媒介公示执法检查结果,有效提高统计法的威慑力。
(四)持续统计法治学习,全面提升法治素养
1.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深化《统计法》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学习贯彻宣传,并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及与统计密切相关部门组织学习。今年以来,秀屿区召开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共2场次,区各部门,各镇、园区组织专题学习10场次,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地方党政领导依法统计意识得到提升。
2.持续推进统计法律法规教育进区委党校,2022年9月20日,局长郭清粦在秀屿区委党校(行政学校)为第56期科级干部进修班的学员授课,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表率带动作用。
3.积极组织开展学习培训,通过党组会、党组扩大会、干部职工大会、统计业务培训会等形式学习传达《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省、市领导批示精神共14场次,增强了领导干部、统计人员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感、紧迫感,遏制数字腐败的思想防线。
(五)推进统计普法宣传,积极拓宽宣传覆盖面
以“八五”普法为主线,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法治宣传,不断拓展法治宣传的覆盖面。
1.抓关键人群。开展统计调查对象普法宣传教育,对于重点部门、重点人员、重点企业,主动送法上门,通过“一套表企业”出入库实地核查、专业数据质量核查,深入一线“送法入企”,提高统计普法宣传实效。
2.抓关键节点。扩大统计普法覆盖范围,利用统计宣传的重要时点,开展宣传。专业年报会上面向镇、园区、企业开展普法宣传,在年初召开的3场专业年报会上进行统计法规宣讲,受众达200多人次,发放宣传手册230多本。利用“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全国法治宣传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及在法治宣传月活动期间,积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12月3日,我局联合团区委、区司法局等部门,走进莆田市第十中学,面向学生进行现场法治宣传,现场采取设立宣传咨询点、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市民发放《统计法》宣传单和《统计法实施条例》宣传手册、宣传品等共300多份,为学生们耐心讲解了统计工作主要内容、意义、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的责任等内容。动员各镇、园区积极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通过横幅、LED等形式铺天盖地宣传依法普查,促进社会各界理解支持配合大型普查。通过一系列统计法治宣传,提高了群众法治意识,增强了群众法治理念,营造了人人知法、晓法的氛围。
二、存在问题
1、基础建设有待加强。存在统计台账不够规范现象,要进一步督促企业、事业单位依法设置统计原始记录和台账。
2、统计法治意识还不够强,对基层单位的《统计法》宣传深度广度还不够。部分企业(单位)统计人员是兼职,统计人员变动频繁、新手较多(企业尤为突出),统计工作难以适应当前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导致基层单位报表质量与统计报表制度要求有差距。
3.执法力度有待提高。区统计局人员有限,统计执法力量比较薄弱,需进一步完善执法队伍,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力度。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化思想认识。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通过党组会、党员扩大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和引导全局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全面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责任感、使命感,以统计执法监督保障数据质量。
(二)提升数据质量。坚持从源头抓起,加大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力度,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力度,把好入库、培训、审核、查询等各个关口。继续开展统计业务指导培训,提高统计人员业务水平。转变作风,深入实际,面向基层,重心下移,靠前统计,加大对统计基础工作的检查和业务指导。防止漏报、虚报、瞒报,对有统计任务的基层单位坚持经常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经常性开展自我检查,并抓好对重点单位的督促检查。加强对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作风纪律监督,加大对基层统计部门的指导力度,确保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依法依规依纪开展。
(三)强化普法宣传。继续推进《统计法》等法律法规进党校,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自觉性。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等重要节点,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
莆田市秀屿区统计局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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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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