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PT05123-0009-2024-00005
- 发文机关: 秀屿区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2024-02-20
- 发文字号: 莆秀卫健〔2024〕11号
- 标 题: 莆田市秀屿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 2024-02-20
- 有 效 性: 有效
区委、区政府: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市卫健委的正确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各项重大法治决策部署,将依法行政工作融入卫生系统重点工作,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建设“健康秀屿”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按照《中共莆田市秀屿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规则》有关要求,对照《<法治秀屿建设规划(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积极开展卫生健康领域依法行政工作。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建设
1.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局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度重视,明确年度工作重点任务和要求,落实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情况专题汇报,研究解决有关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和困难情况,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2.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法治思维。聚焦“关键少数”带头学,培养“绝大多数”深入学,学深悟透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扎实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依托福建干部网络学院,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尤其是执法人员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网络专题培训班”;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每年组织专题法治讲座不少于2次。
3.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通过省考招聘一名监督所人员,并通过对社会招聘3名协管员,充实执法队伍力量;组织本系统本部门执法岗位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专题考试,新增2名干部通过执法证考试。
(二)科学决策,健全卫生健康法治体系
4.坚持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全面规范听取意见、法制合法性审查等决策程序;坚持集体审议决策,对“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决策、依法决策,科学决策,严格落实有关会议议事规则。
5.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专业律师作用,共同协助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案件讨论、代理行政诉讼案件、普法讲座、合同审查以及重大行政决策、疑难信访案件等事项法律服务,切实保障依法行政有效落实。
6.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落实《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和集中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评估清理历年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形成本单位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共计4份,并在区级政府网站集中发布,为后续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做好保障。
(三)创新服务,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7.提升行政审批工作效能。全年通过福建省政务服务统一工作平台累计办结1058件。全年生成电子证照(批文)969件,生成率91%。
8.优化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现有行政许可事项49项,即办事项68 项,占比77%。
9.开展行业集成服务改革。共完成配置“一事联办”2项,主要涉及“我要办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审批”、“我要开生活美容院”等。
10.点题整治出成效。辖区二级公立医院完成HIS系统升级改造,对接市影像云系统,实现全市二级公立医院检查结果互联、互通、互认,落实落细惠民利民措施。
(四)聚焦健康,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
11.强化“双随机”监管。扎实推进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积极开展双随机抽查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公共场所、学校卫生、消毒产品、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等各专项工作,对辖区内66项“双随机”抽检任务进行分解,任务完结率达到100%。
12.非法行医监督执法。区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共查处无证行医2起,罚没款金额5万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4起,罚没款金额3万元;其他违法行为3起,罚没款金额6.15万元。
13.规范公共场所管理。开展辖区内宾馆(酒店)、游泳场(馆)、沐浴场所、理发(美容)店、候车室等5类重点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调查,对辖区内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实施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度的后续监管,公共场所申请办证现场审查49家,日常监督138家次,共出动监督人员186人次,出动车辆53车次,立案查处1起,结案1起,处罚金额10000元,有效消除无证无照经营的安全隐患。
(五)健全机制,提高卫生事件法治处置水平
14.构建完善卫生应急体系。设立区级卫生应急中心,依托区医院建成1支支基本具备紧急医学救援队伍、依托区疾控中心建成1支基本具备应对各类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防控卫生应急队伍,能快速应对各类突发状况。
15.以上率下带队执法普法。局领导经常性带队以“四不两直”方式对全区范围内重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职业病防治普法执法检查,帮助企业查找可能存在的问题,引导企业依法依规生产。
(六)接受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6.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我局高度重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今年共收到人大建议5件,政协提案8件,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答复,答复内容均得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肯定。
17.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均按要求出庭应诉,出庭率100%。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妥善解决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18.积极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利用政府网站和本局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审批备案公示、健康科普等内容。推进卫生健康信用体系建设,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2023年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共推送双公示信息201条,公示率100%。
19.依法妥善处理信访纠纷。全年共受理12345便民服务496件诉求件,信访系统6件,12320平台51件,接收率100%、处理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8.6%。
(七)强化宣教,做好卫生健康系统普法工作
20.“四下基层”惠民生。以“四下基层”行动为基础,与“婚前医学检查、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结合起来,深入辖区6个乡镇开展免费婚检、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为乡镇育龄夫妇送服务到家门口,增强其婚前、孕前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为提高婚检率、孕检率开辟了新路子。
21.精准普法深得人心。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卫生健康知识,精心录制普通话版和莆田方言版短视频,时长达12分钟,广泛宣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进普法与主题活动相结合,广泛宣传心理健康和卫生健康知识,受众人数达1000余人;“进医院”、“进校园”、“进园区”开展宣传《民法典》、两癌普查、适龄女性“HPV”疫苗免费接种等活动。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强化制度规范执行
落实“三项制度”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的公信力和优质服务能力。不断完善卫生健康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适时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持续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努力推进全系统医疗卫生机构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二)加强医疗卫生综合监管
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积极开展双随机抽查事中事后监管。提高卫生监督机构的专业能力和工作效率,对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进行严格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等医疗乱象,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有效。
(三)优化公立医院法治建设
落实落细健全制度、依法执业、普法宣传教育协调并进,把法治建设纳入公立医疗机构及各基层医疗机构院长年薪制考核,把法治建设融入公立医院管理运行的全过程,发挥法治在公立医院改革发展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争创医患关系更加和谐的医疗行业法治建设新局面。
(四)扎实推进卫生健康执法改革
整合秀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秀屿区卫生健康监督所职责,理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重新组建秀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强医疗卫生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卫生健康综合监督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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