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PT05123-0009-2025-00005
- 发文机关: 秀屿区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2025-04-22
- 发文字号: 莆秀卫健〔2025〕27号
- 标 题: 莆田市秀屿区卫生健康局关于东庄镇卫生院等5家医疗机构设置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点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5-04-23
- 有 效 性: 有效
莆田市秀屿区卫生健康局关于东庄镇卫生院等5家医疗机构设置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点的通知
莆秀卫健〔2025〕27号
时间:2025-04-23 15:05
区疾控中心,各相关基层医疗机构:
为满足开展医疗业务需求,笏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庄镇卫生院、东峤镇卫生院、埭头镇中心卫生院、南日镇卫生院等5家医疗机构向我局申请设置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点,我局根据《艾滋病病毒抗体快速检测技术手册》(2011年版)等文件规范要求,组织现场考核和验收,结合专家组审查意见,现确认上述5家医疗机构设施、设备和人员资质等符合艾滋病检测点设置要求,验收合格,同意其设置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点。
各相关基层医疗机构要接受区疾控中心指导,依法加强对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点的生物安全管理,规范操作流程,确保检测质量,规范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
莆田市秀屿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4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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