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大力实施“一局一行动”,从源头上、机制上、基础上进一步补齐问题短板,全力攻坚道安三年专项行动,全力稳控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为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十四五”开局创造畅通有序、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现将《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2021年工作要点》分解如下,请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依照各自职能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实施道安综合整治冲刺攻坚行动。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道安综合整治,做到道安工作与疫情防控同部署、同落实、同指导、同保障。充分发挥综合协调指导督促作用,坚持和完善道安综治通报、督办制度、季度会议和年度道安考核等机制,适时组织开展暗访、指导工作。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开展人、车、路、企业安全隐患动态排查,并督促有关企业、单位做好安全隐患整改。园林处、城建处要配合区有关部门对全区的中央绿化带(隔离护栏)开口和机非隔离绿化带开口进行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予以封闭或调整。(责任部门:城建处牵头,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落实)
二、实施车辆生产企业安全监管行动。质监站、新型建材和散装水泥发展管理办公室要配合区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抓好“两客一危一货一校”和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生产企业的生产一致性监管。(责任部门:质监站牵头,新型建材和散装水泥发展管理办公室)
三、实施交通文明安全意识提升行动。质监站、新材散装办要配合公安等部门严把源头安全隐患防范关,盯紧盯牢重点人、车、路,切实严把机动车查验、驾驶人考试等源头关,积极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融合,建立健全大数据、常态化监管机制,切实筑牢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第一道防线;配合公安等部门开展交通违法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工程运输车等重点车辆专项整治。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畅通治理成效,各股室、局属单位要积极落实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应佩戴安全头盔规定,城建股、城建处、新城公司要配合开展交通基础建设等方面工作,配合区有关部门推进主要道路交通信号灯提升改造工程建设,持续推动治理交通拥堵、出行难、停车难等“城市病”,不断提升城市道路交通治理水平。各股室、下属单位要提升交通安全宣教覆盖面,要适应融媒体发展态势,贯彻移动优先方略,实现“声屏报网端”全覆盖。深入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计划(2021—2023)》,组织开展好每月逢八(8日、18日、28日)分别以阵地、企业为重点的“全省集中统一宣传日”活动,加强企业宣传栏、LED屏等日常宣传,促进交通安全宣传“七进”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质监站、新城公司要健全完善交通安全提示信息精准推送,针对“两客一危一货”职业驾驶人、农村面包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等重点驾驶人,在重要节假日、恶劣天气、农忙墟集、婚丧嫁娶等节点,及时发送点对点短信,进行宣传教育提示。(责任部门:质监站牵头,新型建材和散装水泥发展管理办公室、新城公司、城建股及其他局属各单位负责落实)
四、实施城市道路和渣土车综合监管行动。城建股、新城公司要加快城市道路建设和改造,结合城乡品质提升行动,优化城市道路功能和路网结构,启动一批路网建设,打通一批“断头路”,推动一批城区拥堵节点治理项目,实施一批道路微循环、微整治。质监站要配合区有关部门落实交通影响评价强制规定,大型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率达100%。质监站和新材散装办要推进渣土车和水泥搅拌车运输管理,充分发挥行业专家优势,指导、帮扶渣土和水泥搅拌运输企业的源头监管,严格执行渣土处置核准制度,优化规范审批流程。加快建设渣土管控信息化平台和各类视频监控系统,加大对渣土车和水泥搅拌车运输非现场监控力度,对违法行为依法追查违规运输企业责任和建设、施工单位责任。(责任单位:质监站牵头,城建股、新型建材和散装水泥发展管理办公室、新城公司)
五、实施道路运输安全提升行动。持续推进普通公路危险路段整治,城建股要督促有关单位年内新改扩建城市道路8公里以上。推广道路运输安标化管理,质监站要配合交通等部门加强“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运输企业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健全完善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优化企业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直报模块,督促运输企业依法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运输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履行情况动态感知。加强“两客一危”等重点营运车辆的动态监管,督促道路运输企业严格按照相关货运装载、运输安全标准的要求进行安全运营。城建处要配合有关部门持续推进19项问题隐患治理,要按照《关于对我市道路交通排查出3个方面19项问题隐患进行任务分解的通知》(莆道安领导小组〔2021〕1号)要求,对号入座,对标治理,销号管理。新城公司对新建、改建道路要按照省交通厅、应急厅、住建厅、发改委、公安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道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交建〔2017〕81号)和市府办《关于建立全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维护机制的实施意见》(莆政办〔2017〕134号)文件要求,从道路项目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等建设源头把好交通安全关。(责任部门:城建股牵头,城建处、质监站、新型建材和散装水泥发展管理办公室、新城公司)
六、实施道安责任体系建设和应急救援提升行动。健全完善全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进一步督促各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暨道安工作责任。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突出重点,深查、细查、严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加以治理,做到“零容忍”,严格督促整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城建处牵头,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落实)
莆田市秀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