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PT05116-1200-2023-00007
- 发文机关: 秀屿区住建局
- 成文日期: 2023-07-18
- 发文字号: 莆秀建〔2023〕55号
- 标 题: 秀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建筑施工领域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3-07-18
- 有 效 性: 有效
局质安站,辖区内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市住建局《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建筑施工领域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莆建质安〔2023〕10号)文件通知,为切实做好住建系统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减少因高温天气造成的人员、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
局质安站和各在建项目责任主体要切实提高认识,坚持以人为本,以对从业人员生命和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质安站要督促企业和项目部落实主体责任,完善施工现场和露天作业防暑降温的各项措施和应急预案,企业法人和分管安全负责人要深入生产(作业)一线,了解实际情况,狠抓责任落实,采取有效措施,把高温天气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同时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安全事故。
二、落实防护措施、确保作业人员健康安全
(一)压实在建项目防暑安全责任。在建项目要强化防暑降温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健全完善工作制度,严格执行高温停工或限时作业的相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作业环境,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从业人员的休息时间,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日最高温在35°C以上时,11:00~15:00严禁室外露天作业;向从业人员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卫生知识,并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药品等,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强化建筑施工高温防控措施。一要做好降温措施,确保作业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要求,达不到要求的要责令整改。有条件的施工现场应搭设凉棚和饮水点,备有足够的饮用水、凉茶及清凉油、藿香正气水等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二要确保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加强对油漆、氧气瓶、乙炊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制,加强巡查检查,防止露天高温暴晒。落实电焊明火作业的防火措施,加大对电气线路及用电设备的安全窗防止因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短路引发火灾事故。三要加强高温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板报、班前活动、交底会等,向作业人员普及高温中暑急救等医学常识和应对措施。
三、质安站要按照《秀屿区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莆秀建安〔2023〕2号)要求,强化对本行业高温天气下安全生产工作的质安检查,督促企业切实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该整改的整改,该停工的停工,该立案的立案。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引发安全事故的,要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莆田市秀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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