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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秀屿区建筑市场行为监督检查管理规定》(莆秀建〔2023〕58号)文件的要求,我局于2024年3月6日-8日开展了全区建筑市场行为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检查组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询问等方式对受检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建筑市场行为进行了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我区建筑市场行为总体进一步规范,此次检查采用随机抽查方式,在省实名制平台在建的房建(市政)项目中,按10%的比例随机抽取了3个在建项目,发出整改通知书5份。
二、存在问题
(一)联东U谷·数智健康产业港一(二期)
建设单位:莆田联东金普实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飞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漳州如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1、施工单位机械员未提供社保及工资证明;
2、劳务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未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二)秀屿区月塘镇卫生院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莆田市秀屿区月塘镇卫生院;施工单位:厦门宗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福建省久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1、项目维权告示牌未按规范要求设置;
2、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未提供社保缴纳情况。
(三)厂房及配套设施-新建轮胎检测实验室
建设单位: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福建泉福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福建拓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1、施工单位未完整提供施工项目部备案人员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及工资证明;未提供主材钢筋采购合同及发票等证明;材料员不在岗也未履行请假手续;
三、处理意见
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组织整改,按照整改通知书载明的时限报送整改材料,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对符合情形的施工、监理项目部备案人员未到岗履职问题根据动态管理办法予以记分。
莆田市秀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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