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秀屿区建筑市场行为监督检查管理规定》(莆秀建〔2023〕58号)文件的要求,我局于2025年3月13日-14日开展了全区建筑市场行为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检查组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询问等方式对受检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建筑市场行为进行了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我区建筑市场行为总体进一步规范,此次检查采用随机抽查方式,在省实名制平台和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在建的房建(市政)项目中,按10%的比例随机抽取了2个在建项目,发出整改通知书3份。
二、存在问题
(一)新秀上和居建设运营一体化总承包项目
建设单位:莆田市新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
莆田中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监理单位:福建广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1、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欧伟强、王裕等社保缴纳单位与合同签订单位不符;
2、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刘育科未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及工资发放证明;
3、劳务分包单位福建友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陈智伟未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工资发放证明及合同证明;
4、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陈一森无社保缴纳信息。
(二)莆田市秀屿区鲍鱼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莆田市秀屿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惠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1、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担保过期;
2、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张建未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及合同证明;
3、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魏优勤、张建新、杨东昇、魏容未在岗在位;
4、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黄凡、叶煌琴未提供合同证明。
三、处理意见
各在建项目参建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组织整改,按照整改通知书载明的时限报送整改材料,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对项目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问题根据动态管理办法予以记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