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PT05116-1200-2025-00004
  • 发文机关: 秀屿区住建局
  • 成文日期: 2025-03-18
  • 发文字号: 莆秀建〔2025〕10号
  • 标    题: 关于印发莆田市秀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5-03-18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印发莆田市秀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的通知
莆秀建〔2025〕10号
时间:2025-03-18 09:14

 

 

 

莆田市秀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

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工作原则

1.4适用范围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2.1.1指挥小组组成

    2.2组织机构职责

2.2.1指挥小组职责

2.2.2指挥小组办公室职责

2.2.3指挥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工作

3.1.1隐患排查和报告

3.1.2信息采集

3.1.3预防行动

3.2预警信息

3.2.1信息来源

3.2.2响应级别

4响应工作

4.1响应原则

4.2防洪防台响应

4.2.1 启动条件

4.2.2 应急响应行动

4.3不同灾害应急措施

4.3.1洪涝灾害

4.3.2台风灾害

4.3.3干旱灾害

4.4重点行动相关规定

4.5响应级别调整或终止

4.6灾后处置

5信息报送

6保障措施

6.1应急队伍保障

6.2应急物资保障

6.3通信与信息保障

6.4应急技术保障

6.5其他保障

    7宣传、培训和演练

7.1宣传教育

    7.2培训

    7.3演练

8附则

8.1新闻报道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8.3奖励与责任追究

8.4未尽事项

8.5预案实施时间

9附件

附件一 莆田市秀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工作机构

附件二 莆田市秀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防汛抗旱应急抢险队伍名单

附件 莆田市秀屿区住建领域防汛抗旱工作责任清单

附件四 莆田市秀屿区住建领域防汛抗旱防台风各阶段行动要点

附件五 莆田市秀屿区住建领域防汛抗旱防台风重点检查环节及灾后恢复工作参考措施

附件 莆田市秀屿区住建领域防汛防台风应急救援队伍信息表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

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门配合的应急管理体制,指导和规范全住建领域做好暴雨、洪水、台风以及城市旱灾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有序、有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水法》《防洪法》《气象法》《福建省防洪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福建突发事件应对办法》《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建设部安全事故与自然灾害预防、接报与应急处置工作程序》《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莆田市防汛防台风抗旱应急预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等法规文件精神和省市相关通知要求。

1.3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防抗结合,在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按职能分工积极配合的管理体制,共同做好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处置工作。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洪水、台风、干旱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引起的房屋建筑、建筑工地、市政基础设施(污水、供水)、城市园林绿化、城市公园及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等遭受破坏、人员伤亡,或影响其使用、生产及运行安全等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住建局成立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工作机构,由指挥组、市政基础设施组、施工工地组乡镇村建组机械物资保障组督查组等组成,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部门、本行业的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详见附件一附件)。

2.1.1指挥组组成

 :局  

副组长:局各分管领导

 :局各股室负责人

指挥组下设防汛应急办公室,主任由局安办主任兼任。

2.2组织机构职责

2.2.1指挥组职责

1.负责局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管理工作,统一指挥全局的防台风、暴雨、洪水、干旱及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落实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部署的有关工作。

2.组织做好全涉及住建领域的建筑工地、危旧房屋、城市供水、污水处理设施、市政道路行道树、绿地、城市公园、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等抗灾及灾后修复工作。

3.制定完善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及推广宣传有关技术性文件,指导全住建领域防汛抗旱防台风、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4.指导应急队伍建设、防汛抗旱物资管理、应急预案演练等。

5.及时掌握台风洪涝干旱灾情及抢险救灾情况并向委、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2.2.2指挥组办公室(防汛办)职责

1.负责传达和执行上级和本级指挥小组的决策和指令,并收集报告执行情况;

2.收集股室直属单位落实汛前准备、汛期防御和灾后重建各项工作;及时了解全住建领域防汛抗旱工作信息和抢险救灾情况,草拟上报材料;

3.应急响应期间负责与指挥组正副组长、成员的联络,根据需要通知相关人员参加上级防指有关会议和联合值班、本级指挥小组会议等;

4.及时修订本级防汛抗旱预案,与各室做好防汛应急指挥平台中住建领域信息录入和更新工作;

5.落实上级赋予的其他工作。

2.2.3指挥组成员单位的职责

指挥组各成员股室直属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工作实际,组织、督促、指导或提醒本行业(股室直属单位)做好的防汛备汛相关工作,具体职责内容和阶段行动要点对照《莆田市秀屿区住建领域防汛抗旱工作责任清单》(详见附件)、《莆田市秀屿区住建领域防汛抗旱各阶段行动要点》(详见附件),并按照指挥组指令,完成其他交办事项。在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过程中,若股室直属单位实际工作出现责任清单未涵盖到的,或有边界不清、责任不明的任务,或上级有新的工作要求的,各股室直属单位要主动梳理明确,并及时报告。

其他未纳入指挥组成员的股室直属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切实做好本行业(股室直属单位)防汛抗旱相关工作。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工作

3.1.1隐患排查和报告。局属各相关股室、各镇街村建站(中心)应该加强安全度汛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做到“汛期不过、检查不停、整改不止”。在每年汛期来临前要按照“谁监管、谁负责”原则,重点组织力量对本辖区内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污水、供水)、建筑工地、市政道路行道树、城市绿地及城市公园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排除,排查整治工作可参考《莆田市秀屿区住建领域防汛抗旱防台风重点检查环节及灾后恢复工作参考措施》(详见附件)。

局属各相关股室应适时掌握本行业防汛备汛和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情况,重要节点要落实“零报告”制度,发现问题要第一时间报局防汛办,同时跟踪督促问题隐患整改,并及时续报整改完成情况。

3.1.2信息采集。局属各相关股室、各镇街村建站(中心)要对照住建领域防汛抗旱工作要点,深入分析研究本地、本行业防汛抗旱工作实际情况和重点难点,着重围绕建筑工地、房屋建筑、城市公园和城市供水等方面摸清工作底数,全面掌握防汛工作基本情况。按“全市一张图”中防汛抗旱工作要求,各行业要组织人员将相关基础数据及时录入“数据在线采集系统”中“防汛防台风”采集模块,并实时动态更新。

3.1.3预防行动。汛前,局属各相关股室、各镇街村建站(中心)认真做好检查,备足抢险救灾物资和器材,落实防汛责任人和抢险队伍,开展防暴雨、洪水、台风、干旱抢险救灾演练,加强防汛抗旱宣传。汛期,各相关单位应根据汛情及响应级别要求加强值班,密切关注雨情、水情、风情,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和上传下达工作。

    3.2预警信息

3.2.1信息来源。加强与气象、水利、海洋、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及江河、水库管理单位的沟通和配合,建立经常性的联系渠道,强化信息沟通,及时掌握风情、雨情、水情预测预报和地质灾害气象等预报信息,以便快速做出应对反应。

3.2.2响应级别。按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防汛抗旱防台风响应工作由低到高分为Ⅳ、Ⅲ、Ⅱ、Ⅰ四级。

4响应工作

4.1响应原则

4.1.1坚持依法防汛、科学防汛、合力防汛,坚持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4.1.2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1.3根据洪水、台风和干旱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实行分级响应,启动相关响应工作,做好防汛抗旱防台风部署工作。

4.2防洪防台响应

4.2.1启动条件:根据防汛抗旱指挥部通知启动。

    4.2.2应急响应行动

接到上级发出的防汛抗旱防台风紧急通知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紧急动员部署,对辖区内住建领域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落实抢险所需的救灾设备、物资、人员,一有险情,随调随到;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市住建局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实行24小时值班,主要领导总带班、分管领导具体带班,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组成员全部到岗到位,保持通信畅通。

4.3不同灾害应急措施

4.3.1洪涝灾害

全面组织对在建工程基坑等易涝积水点(区)进行隐患排查,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明确责任人、队伍和物资,落实应急措施。当出现洪涝灾害时,要及时组织力量转移安置危险区域人员;对危险区域、路段,及时采取警戒、管控等措施,避免人员伤亡。

当水利部门预报江河洪水接近或超过保证水位时,按预案做好物资装备、人员队伍抢险等准备。配合属地政府组织危险区域危旧房屋人员转移避险;及时关闭涉及的公园绿道,关停游乐设施;对危险区域施工工地实行停工,落实人员撤离和停工安全措施。按防指和上级住建部门要求,组织协调、调动防汛抢险物资和救援力量。

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妥善处理灾情险情,保证城正常运行。

4.3.2台风灾害

密切监视台风动态,按应急预案做好物资装备、人员队伍抢险等准备。按不同响应等级配合属地政府组织居住在危旧房的人员及时转移避险。按防指响应要求对房建和市政工程在建工地实行停工,落实人员撤离和设备加固、转移等安全措施。加强城市供水、排污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监测,做好预防应对。做好城市行道树修剪加固工作,按防指响应要求,视情停止城市公园游乐设施运行,必要时关闭城市公园。

4.3.3干旱灾害

1)轻度干旱

加强旱情、灾情等监测研判,制定部门应急抗旱工作方案,并及时向同级防指报告。

2)中度干旱

向同级防指报送城市供水受影响情况,指导城镇供水企业加强水厂调度和管网维护,按用水序位,优先保证生活供水,做好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

3)严重干旱

及时向防指报送城缺水情况,组织指导做好应急供水保障工作,提请政府启用应急备用水源、限制城镇高耗水服务用水,指导供水企业限时或限量供应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做好限水通知和城镇节水宣传。

4)特大干旱

及时向防指报送城镇缺水情况,组织指导做好应急供水保障工作,提请政府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开辟新水源或引调水、限制城镇高耗水服务用水和景观用水等,指导供水企业限时或限量供应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做好限水通知和城镇节水宣传。

4.4重点行动相关规定

建筑施工项目工地停工(复工)、危旧房屋人员转移(回流)及市政公用设施停止(恢复)运营等应严格按照防指和市住建局指令执行,在防指和市住建局未发出明确指令前,各行业可参照以下规定落实。

1)建筑工地

停工规定:当遇有6级及以上强风等恶劣气候,各项目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当防指启动防汛防台Ⅲ级应急响应时,各项目应当停止施工临江临水、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支模、塔吊(含沿街塔吊)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做好全面停工准备,适情提前撤离低洼地带等易受风暴、地质灾害侵袭的施工场所相关人员至安置点。当防指启动防汛防台Ⅱ响应时,在建工地一律停工。视情发布人员撤离指令,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迅速收拢人员,做好人员撤离准备。当防指启动防汛防台Ⅰ级应急响应时,全市所有在建工地一律停工,人员一律撤离,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迅速收拢人员,组织所有人员撤离到安全的应急避险场所。

复工规定:应急响应调整至Ⅲ级(含)以下应急响应时,符合开工条件的单位视情复工,做好隐患巡查和安全防护工作;应急响应结束,各施工现场在安全生产条件经检查满足要求后,全面有序复工复产。

2)危旧房屋

人员转移:当防指启动防汛防台Ⅳ级应急响应时,及时转发降雨、台风动态预警信息,指导各镇街做好危旧房风险点人员避险避灾准备工作;当防指启动防汛防台Ⅲ级应急响应时,及时转发降雨、台风动态预警信息,指导各镇街做好受影响地区危旧房风险点人员视情转移避险工作;当防指启动防汛防台Ⅱ级(含)以上应急响应时,及时转发降雨、台风动态预警信息,指导各镇街做好危旧房风险点人员转移安置工作。

人员回流:当防汛防台风响应解除,应急状态结束后,临时转移户方可返回原址查看房屋受损情况,确定安全后方可回流;对遭受洪水冲击、浸泡或短时间进水的农房,及由于暴雨、洪灾导致村庄或房屋周边出现局部地质隐患的,必须由镇(街道)政府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实施安全应急评估后方可回流。

3)市政公园

关闭规定:防指启动防汛防台Ⅲ级应急响应时,视情况适时关闭市政公园,Ⅱ级(含)以上应急响应时应关闭公园,安排安保人员全天值守,禁止游客进入。

恢复运营规定:应急响应调整至Ⅲ级或应急响应结束,视情恢复城市公园的正常使用、生产及运营,并做好灾后消毒、隐患排查和安全防护工作。

4.5响应级别调整或终止

当应急响应条件变化时,根据防指的通知视情调整防汛抗旱防台风急响应级别。

当应急响应条件消失时,根据防指的通知视情宣布终止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响应。

4.6灾后处置

1)当降雨过程结束,河流、水库主要控制站洪水退至警戒水位以下后,迅速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灾后重建工作上来;

2)立即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的设施,抓紧恢复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污水、供水)、建筑工地、城市公园及园林绿化、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生产及运营;

3)尽快核实本级住建领域伤亡人数与受损情况,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住建部门报告。

4)住建领域灾后恢复工作参考措施见附件《莆田市秀屿区住建领域防汛抗旱防台风重点检查环节及灾后恢复工作参考措施》。

5信息报送

接到汛情、旱情、险情、灾情等水旱灾害突发事件信息后,要立即如实向同级人民政府及上级住建部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同时通报可能受影响的乡镇(街道)、部门和企业等。

防汛抗旱指挥组接到重大汛情、旱情、险情和较大以上灾情报告后,应及时报告防汛办和市住建局,并做好续报。

6保障措施

6.1应急队伍保障。局属各相关股室、各镇街村建站(中心)应加强住建行业应急抢险与救灾队伍建设,要依托现有的建筑施工、园林绿化、城市供水企业等力量建立应急队伍,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确保洪水、台风等灾害发生时应急队伍能及时到位。加强对全应急救援库中7支住建行业应急队伍(详见附件)的检查指导;局机关组建一支抢险救灾应急预备队,配备安全帽、防雨护具、救生衣、强光手电和救生哨等个人安全防护“五小件”,以备应急之需。

6.2应急物资保障。局办公室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救援物资,并负责抢险物资、器材、设备的添置更新和储备管理;局防汛办应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动态数据库,明确各部门、单位储备抢险物资、器材、设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建立相应的管理、维护、保养和检测等制度,使其处于良好状态,保证应急需要,应急响应时服从调配。

6.3通信与信息保障。应充分利用现代通信工具,确保应急通信畅通,信息传递无阻。加强与通信运营部门的联系,出现公用通信网中断或堵塞时,及时通知通信部门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建立应急人员通讯联络动态数据库,明确参与人员的通信方式、联系方式;建立和完善防洪防台等自然灾害信息报送网络,确保信息传递畅通。

    6.4应急技术保障。配合上级开展应急抢险、应急装备技术、危险源监测、应急评估等技术的研究。配合上级建立专业人才和专家数据库,明确各类专家和人才的特长、联系方式,为防汛抗旱防台风及灾后重建的科学选址、规划、建设等提供科学指导。

    6.5其他保障。应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横向联系,配合社会动员、医疗卫生、民政救援物资资金、交通运输、治安、新闻宣传等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7宣传、培训和演练

7.1宣传教育。应广泛开展防汛抗旱防台风等自然灾害的应急预防避险、自救互救、防灾减灾等基本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7.2培训。局属各相关股室、各镇街村建站(中心)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防汛抗旱防台风等自然灾害的法律法规和应急管理知识培训制度,负有应急处置职能的行政机关人员应加强学习培训;同时督促有关行业企业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应急常规性培训,提高应急队伍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7.3演练。根据本部门应急预案及计划安排,结合各行业实际,重点围绕台风、洪涝、干旱可能引发的灾情险情,组织应急救援队伍演练或训练,做到定人定岗定责,增强与其他部门的配合和协调,提高整体应急反应能力,及时发现预案和程序的缺陷,并根据演练情况和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8附则

8.1新闻报道。要切实加强新闻报道的管理工作,掌握新闻报道的主导权,做好舆论引导工作,本着真实、积极、稳妥、适度的原则进行报道,减少负面影响,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8.2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局防汛办负责管理,按照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响应规定,适时启动本预案并视情况变化做出相应的更新修改。

8.3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防汛及应急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执行负责或临阵逃脱、擅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8.4未尽事项。由局各行业分管领导、业务室、相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进行防范部署。

    8.5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9附件


附件一

莆田市秀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防汛抗旱

防台风应急工作机构

 

长: 玉树(局长)

副指挥长: 张新棋党组成员)

  局党组成员

吴颖峰(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张剑武(局党组成员)

               张亮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 罗明星(综合股负责人)

蔡坤冰(行政审批股负责人

蔡进勇(城乡建设股负责人

潘民志建筑业股负责人)

  靖(住房监管股负责人)

许福松城市建设和园林绿化服务中心负责人

  敏(新型材料发展中心负责人)

潘剑平(村镇建设管理站负责人)

黄超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负责人)

佘碧容(住房保障中心负责人)

林奇霖(消防服务中心负责人

李海生(房屋征收服务中心负责人)     

指挥组下设防汛应急办公室,防汛办负责人由林奇霖兼任

 

 

 

 

 

 

 

 

 

 

 

 

 

 

 

 

 

 

 

附件

莆田市秀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防汛抗旱应急抢险队伍名单

 

 长:张亮山   

市政基础设施组

 长:许福松

 员:欧俊勇蔡承良、陈秋凤、李加扬、陈金树

施工工地组

 长:黄超凡 

 员:詹榕国、吴剑雄、郑凤龙、吴少洲、胡远财、戴岳彪、许剑清、林智龙、许文珊、李国良、黄金汉、陈剑楠、林振福。

乡镇村建组

 长:潘剑平

 员:蔡秉鸿、柯子良

机械物资保障组

 长:罗明星

 员:黄超凡、许福松

督查组

 长:罗明星

 员:林秀兰陈剑英林珊珊、代春仙。


附件

莆田市秀屿区住建领域防汛抗旱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科室单位

防汛抗旱工作任务和责任

联络人

1

综合股

1.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应急响应期间领导带班等。

2.牵头指导落实紧急事件30分钟内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

3.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等的文件、指示,落实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等会议参会人员等。

4.做好局机关应急响应期间的后勤保障相关工作等。

5.理顺各相关室职能

6.做好防汛工作思想教育,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精神

7.调配人员参加防汛及抗洪救灾

8.根据汛情、灾情,指导各党支部组建党员先锋队,适时前往挂钩社区、村庄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9.督促所属人员根据局防汛抗旱值班工作安排,认真做好值班期间各类值班信息的接收、登记和处理工作等。

罗明星

2

法制办

根据局防汛办工作需求,配合做好涉及安全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郑必业

3

 

工程股(局防汛办)

 

1.指导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抢险、排险、应急加固、快速修复和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2.负责汇总各上报的灾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灾情信息,配合做好相关信息报送工作

林奇霖

林子雄

4

质安站

1.指导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抢险、排险、应急加固、快速修复和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2.利用信息化手段了解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防洪防台工作落实情况

3.负责组织全在建建筑施工项目工地的信息统计和应急指挥平台信息录入工作。

4.开展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落实各项防台风防汛措施的检查,重点检查建筑工地的排水系统、深基坑及高边坡、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工棚、办公及生活临时设施等的安全防范工作。

5、做好级建筑施工应急救援队伍的检查指导

黄超凡

序号

科室单位

防汛抗旱工作任务和责任

联络人

5

村建站

1.开展指导各镇危旧房风险点防汛排查及汛期的管理。

2.加强对防汛抗旱“一张图”中危旧房风险点信息数据管理。

3.落实汛前、汛中、汛后危旧房风险点情况收集及报送。

潘剑平

6

建筑业

配合局防汛办对接本地建筑业企业参与抗洪抢险救灾。

潘民志

7

城建股

按照相关规范及要求施工,提高城市防汛能力,确保城市安全运行。

蔡进勇

8

住房保障中心

1.根据局统一安排做好防汛抗旱值班值守工作,加强信息收集和报送

2.对公租房在防汛期间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排查并开展隐患整治

3.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安全工作宣传,做好相关防护工作。

佘碧容

9

风貌

1.配合并指导各镇街做好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核心保护范围内安全管理工作。

2.配合并指导各镇街做好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安全管理工作。

蔡秉鸿

10

 

城市建设和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1.指导开展市政公园的巡查防护,妥善做好游乐设施的防护加固工作;加强行道树及园路两侧易倒伏树木支撑加固和断枝、枯枝、死树清理;做好灾后恢复工作

2.指导开展城镇供水运行安全隐患排查、水质检测等工作;

3.督导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立健全防汛应急预案,并配备汛期抢修设备和物资。

4.结合道路新改扩建、老旧小区整治、棚户区改造等,持续完善城市排水系统,强化污水收集和雨污分流改造,基本实现污水不入河。

5.做好本级园林绿化行业、城镇供应急救援队伍的检查指导工作。

 

 

许福松

李海生

蔡承良

序号

科室单位

防汛抗旱工作任务和责任

联络人

11

新型材料发展中心

1.指导企业制定防汛抗旱工作预案、防汛抗旱有关物资储备等工作

2.汛期前,提醒企业做好防汛工作准备。

3.汛期来临时,按局防汛办统一安排,及时将防汛有关通知、通报、响应等级通过协会、企业工作微信群,将有关通知进行转发通知到位,要求企业按本企业汛期值班预案做好值班、人员疏散等工作,遇有情况及时向局值班室电话报告。

4.汛期过后,按照市住建局、防汛有关部门通知下调应急响应,督促企业及时调查统计本企业受损类型、情况。

5.按照局值班排班要求做好值班到岗、值班记录等工作,无值班人员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随时待命。

 


附件

莆田市秀屿区住建领域防汛抗旱防台风各阶段行动要点

 

序号

行业或部门

汛前准备

汛期防御

灾后恢复

备注

Ⅳ级响应

Ⅲ级响应

Ⅱ级响应

Ⅰ级响应

1

局防汛办

1.及时传达上级防指备汛工作有关要求,督促本级住建各股室、单位落实汛前准备;

2.及时修订本级防汛抗旱预案,更新完善工作机构,督促各股室、单位做好防汛应急指挥平台信息录入工作;

3.检查各行业防汛隐患排查整治、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物资队伍补充调整、演练开展等应急管理工作进展情况;

4.及时汇总上报全住建领域备汛工作信息,并做好备汛工作总结。

1.负责传达和执行上级和本级指挥小组的决策和指令,督促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2.督促本级住建各股室、单位落实防御各项工作;

3.根据需要通知相关人员参加上级防指有关会议和联合值班、本级指挥小组会议等;

4.及时汇总全住建领域防汛抗旱工作信息和抢险救灾情况,草拟上报材料;

5.完成指挥小组赋予的其他任务。

1.负责传达和执行上级和本级指挥小组的决策和指令,督促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2.督促本级住建各股室、单位落实防御各项工作;

3.根据需要通知相关人员参加上级防指有关会议和联合值班、本级指挥小组会议等;

4.及时汇总全住建领域防汛抗旱工作信息和抢险救灾情况,草拟上报材料;

5.完成指挥小组赋予的其他任务。

1.负责传达和执行上级和本级指挥小组的决策和指令,督促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2.督促本级住建各股室、单位落实防御各项工作;

3.根据需要通知相关人员参加上级防指有关会议和联合值班、本级指挥小组会议等;

4.及时汇总全住建领域防汛抗旱工作信息和抢险救灾情况,草拟上报材料;

5.完成指挥小组赋予的其他任务。

1.负责传达和执行上级和本级指挥小组的决策和指令,督促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2.督促本级住建各股室、单位落实防御各项工作;

3.根据需要通知相关人员参加上级防指有关会议和联合值班、本级指挥小组会议等;

4.及时汇总全住建领域防汛抗旱工作信息和抢险救灾情况,草拟上报材料;

5.完成指挥小组赋予的其他任务。

1.及时汇总全住建领域防汛抗旱工作信息和抢险救灾情况,草拟上报材料;

2.做好本次防汛抗旱复盘和总结工作;

3.督促各行业做好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和物资设备调整补充工作。

 

序号

行业或部门

汛前准备

汛期防御

灾后恢复

备注

Ⅳ级响应

Ⅲ级响应

Ⅱ级响应

Ⅰ级响应

2

综合办

1. 及时传达上级防汛抗旱工作文件和通知;负责落实上级有关会议参会人员;

2. 做好本级应急队伍物资设备的采购和管理工作。

1.及时传达上级防汛抗旱工作文件和通知;负责落实上级有关会议参会人员;

2.负责安排应急响应期间值班排班;

3.审查本系统自然灾害的信息报送稿件,并做好本级的新闻宣传报道。

4.指导各支部组建党员先锋队,适时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活动。

1.及时传达上级防汛抗旱工作文件和通知;负责落实上级有关会议参会人员;

2.负责安排应急响应期间值班排班;

3.审查本系统自然灾害的信息报送稿件,并做好本级的新闻宣传报道;

4.负责应急状态下本局机关的机要保密、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工作,并做好等级响应期间本级值守备勤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5.指导各支部组建党员先锋队,适时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活动。

1.及时传达上级防汛抗旱工作文件和通知;负责落实上级有关会议参会人员;

2.负责安排应急响应期间值班排班;

3.审查本系统自然灾害的信息报送稿件,并做好本级的新闻宣传报道;

4.负责应急状态下本局机关的机要保密、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工作,并做好等级响应期间本级值守备勤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5.指导各支部组建党员先锋队,适时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活动。

1.及时传达上级防汛抗旱工作文件和通知;负责落实上级有关会议参会人员;

2.负责安排应急响应期间值班排班;

3.审查本系统自然灾害的信息报送稿件,并做好本级的新闻宣传报道;

4.负责应急状态下本局机关的机要保密、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工作,并做好等级响应期间本级值守备勤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5.指导各支部组建党员先锋队,适时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活动。

1.组织人员做好局机关大楼及周边受灾修复和整理工作。

2.指导各支部组建党员先锋队,适时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活动。

 

序号

行业或部门

汛前准备

汛期防御

灾后恢复

备注

Ⅳ级响应

Ⅲ级响应

Ⅱ级响应

Ⅰ级响应

3

质安站

1. 按照局统一部署,在每年汛期来临前组织力量对本辖区内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排除。

2. 做好级建筑施工应急救援队伍的检查指导

 

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发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相关通知,加强防台防汛安全检查指导,督促责任单位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范,配合局防汛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发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相关通知,加强防台防汛安全检查指导,督促责任单位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范,配合局防汛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发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相关通知,加强防台防汛安全检查指导,督促责任单位落实停工防御措施,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范,配合局防汛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发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相关通知,加强防台防汛安全检查指导,督促责任单位落实停工防御措施,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范,配合局防汛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台风过后,组织开展复工安全检查。督促辖区内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要对施工现场各个部位、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符合开工条件要求并经总监签发开工令后方可进行重新施工。

 

4

村建

指导配合各镇街加强排查摸底,做好危旧房风险点信息录入。

及时转发降雨、台风动态预警信息,指导各镇街做好危旧房风险点人员避险避灾准备工作。加强排查,强化防范应对。

及时转发降雨、台风动态预警信息,指导各镇街做好受影响地区危旧房风险点人员视情转移避险。加强排查,强化防范应对管理,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及时转发降雨、台风动态预警信息,指导各镇街做好危旧房风险点人员转移安置工作。按预案转移避险,统计危旧房屋的人员转移情况。

及时转发降雨、台风动态预警信息,指导各镇街做好转移危旧房风险点人员到安全场所。按预案转移避险,统计危旧房屋的人员转移情况。

1.提供技术指导服务,推广《农村住宅通用图集》;

2.推荐持有培训合格证书的乡村建设工匠参与重建工作。

 

序号

行业或部门

汛前准备

汛期防御

灾后恢复

备注

Ⅳ级响应

Ⅲ级响应

Ⅱ级响应

Ⅰ级响应

5

建筑业

配合局防汛办对接本地建筑企业抗洪抢险救灾队伍做好应急预案及汛前抗洪抢险救灾人员、物资准备

接到上级发出防汛抗旱防台风紧急通知后,配合局防汛办对接本地企业,按照汛情等级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准备。

接到上级发出防汛抗旱防台风紧急通知后,配合局防汛办对接本地企业,按照汛情等级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准备。

接到上级发出防汛抗旱防台风紧急通知后,配合局防汛办对接本地企业,按照汛情等级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准备。

接到上级发出防汛抗旱防台风紧急通知后,配合局防汛办对接本地企业,按照汛情等级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准备。

根据需要,对接本地建筑企业抗洪抢险救灾队伍进行抗洪抢险救灾活动。

 

6

城市建设和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1.学习防汛抗旱防台风有关文件精神,及时修订应急预案。督促市政公园配齐配足应急队伍人员、车辆和物资保障;督促开展防汛防台风应急演练,着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督促加强隐患排查整改。

2.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和气象部门发布的干旱、台风、暴雨预警信号,及时了解台风路径、影响范围、降雨强度等信息,提前组织供排水企业做好防汛、防台和抗旱工作。随时响应救援任务。

 

 

1.按上级通知,启动Ⅳ级响应。督促市政公园做好防汛防台准备工作,检查城市公园抢险所需的救灾设备、物资、人员落实情况;做好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并加强值班。

2.接到上级发出防汛抗旱防台风紧急通知后,立即对供排水企业进行部署,及时传达上级防汛文件,落实抢险所需的救灾设备、物资、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保持通信畅通。组织供排水企业加强管线巡查,积极应对设备故障、污水管网堵塞、溢流、水体污染和供水管网爆裂、设备故障、水质污染等可能突发情况,做好管道线路安全巡查和供水恢复应急抢修准备。旱情时,组织供水企业加强灾情研判,制定应急抗旱工作方案以及应急供水方案,必要时协调各水厂间应急水量调度。

 

1.按上级通知,启动Ⅲ级响应。部署落实市政公园防洪防台防汛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应急保障有效运行。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防洪防台工作组成员全面做好抢险救援准备,并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报送防汛信息。

2.接到上级发出防汛抗旱防台风紧急通知后,立即对供排水企业进行部署,及时传达上级防汛文件,落实抢险所需的救灾设备、物资、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保持通信畅通。组织供排水企业加强管线巡查,积极应对设备故障、污水管网堵塞、溢流、水体污染和供水管网爆裂、设备故障、水质污染等可能突发情况,做好管道线路安全巡查和供水恢复应急抢修准备。旱情时,组织供水企业加强灾情研判,制定应急抗旱工作方案以及应急供水方案,必要时协调各水厂间应急水量调度。

 

1.按上级通知,启动Ⅱ级响应。投入市政公园抢险救灾,及时向上级汇报灾情。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防洪防台工作组成员全部到岗到位,现场参加抢险抗台工作,并保持通信畅通。

2.接到上级发出防汛抗旱防台风紧急通知后,立即对供排水企业进行部署,及时传达上级防汛文件,落实抢险所需的救灾设备、物资、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保持通信畅通。组织供排水企业加强管线巡查,积极应对设备故障、污水管网堵塞、溢流、水体污染和供水管网爆裂、设备故障、水质污染等可能突发情况,做好管道线路安全巡查和供水恢复应急抢修准备。旱情时,组织供水企业加强灾情研判,制定应急抗旱工作方案以及应急供水方案,必要时协调各水厂间应急水量调度。

 

1.按上级通知,启动Ⅰ级响应。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市政公园防洪防台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防洪防台工作组成员全部到岗到位,现场参加抢险抗台工作,并保持通信畅通。做好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2.接到上级发出防汛抗旱防台风紧急通知后,立即对供排水企业进行部署,及时传达上级防汛文件,落实抢险所需的救灾设备、物资、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保持通信畅通。组织供排水企业加强管线巡查,积极应对设备故障、污水管网堵塞、溢流、水体污染和供水管网爆裂、设备故障、水质污染等可能突发情况,做好管道线路安全巡查和供水恢复应急抢修准备。旱情时,组织供水企业加强灾情研判,制定应急抗旱工作方案以及应急供水方案,必要时协调各水厂间应急水量调度。

 

1.及时上报受灾情况,督促指导市政公园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2.灾情过后,督促指导供排水企业组织排水、清理现场,检查各建(构)筑物、设备设施、供排水管网情况,确认所有隐患均排除,监测水质,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和供水厂正常供水。同时统计损失情况并上报。旱情灾后应加强节约用水、保护水源的宣传工作,营造节约用水良好氛围。

 

 

 

 

 

 

 

 

 

 

 

 

 

 

 

 

 

 

 

 

 

 

序号

行业或部门

汛前准备

汛期防御

灾后恢复

备注

Ⅳ级响应

Ⅲ级响应

Ⅱ级响应

Ⅰ级响应

7

风貌

通过历史风貌建筑工作群及时传达汛情信息和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做好防范准备。做好日常巡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核心保护范围内、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安全管理风险点排查

通过历史风貌建筑工作群及时传达汛情信息和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做好防御工作。开展巡查排查,强化防范应对和防汛抗旱准备;做好情况收集及报送。

通过历史风貌建筑工作群及时传达汛情信息和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做好防御工作。按照应急响应要求,及时转移危旧房风险点房屋住用人员;做好情况收集及报送。

 

通过历史风貌建筑工作群及时传达汛情信息和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做好防御工作。按应急响应要求,及时转移危旧房风险点房屋住用人员,确保人员安全;做好情况收集及报送。

通过历史风貌建筑工作群及时传达汛情信息和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做好防御工作。按应急响应要求,及时转移危旧房风险点房屋住用人员,确保人员安全;做好情况收集及报送。

通过历史风貌建筑工作群及时传达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做好灾后恢复工作。

 

8

其他股室(单位)

根据工作职责和行业实际,指导行业做好的防汛备汛相关工作。

根据工作职责和行业实际,结合局应急预案细化工作措施,做好灾区住建部门行业防洪防台风的相关工作。按照指挥小组指令,完成其他交办事项。

根据工作职责和行业实际,结合局应急预案细化工作措施,做好灾区住建部门行业防洪防台风的相关工作。按照指挥小组指令,完成其他交办事项。

根据工作职责和行业实际,结合局应急预案细化工作措施,做好灾区住建部门行业防洪防台风的相关工作。按照指挥小组指令,完成其他交办事项。

根据工作职责和行业实际,结合局应急预案细化工作措施,做好灾区住建部门行业防洪防台风的相关工作。按照指挥小组指令,完成其他交办事项。

根据工作职责和行业实际,做好灾区住建部门行业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并按照指挥小组指令,完成其他交办事项。

 


附件

莆田市秀屿区住建领域防汛抗旱防台风重点

检查环节及灾后恢复工作参考措施

 

一、房屋建筑

(一)房屋产权人及使用人应对房屋安全进行检查。重点做好房屋的屋面和地表排水、防渗防漏设施等功能性检查,排查彩钢板房、铁皮屋、搭盖物、广告牌等构筑物的安全隐患,完成木结构房屋加固和屋面严重破损房屋的翻建挑顶等工程,疏通、清掏平房院落的下水设施,疏浚低洼院落的排水明沟,排除可能引发房屋倒塌事故的各种隐患。

(二)既有玻璃幕墙建筑物产权人或其委托的专门从事建筑幕墙维护的单位应对其负有安全维护责任的建筑幕墙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开启门窗是否安全有效,结构胶(密封胶)和密封条是否老化、断裂,幕墙玻璃是否破损,受力构件是否牢固可靠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质量隐患应当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通知原施工单位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幕墙施工单位进行维修加固,确保安全。

(三)住建部门要按照当地政府统一部署,组织各镇街、园区对全危房进行重点排查,特别要检查建筑年代较久、建设标准较低、严重失修失养的直管公房、简易房、棚户区。对整体危险或局部危险的房屋,要按照当地政府统一部署,配合有关部门动员住户迁出,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台风过后,要督促危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做好危旧房屋的加固修复。对台风期间仅采取支顶等简易加固措施的房屋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危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应在确认符合安全使用条件后,方可回迁入住。

(四)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及历史建筑所在区域,落实《关于加强汛期文化遗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中宣发202426号文)要求,加强防汛沙袋等应急救灾物资的配备,制定防汛预案,根据汛情采取有针对性的重点防护措施。汛期前要对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进行巡查,在危险地段设立明显的警示标牌,对排水设施进行疏通、清掏,疏浚低洼院落的排水明沟,排查建筑屋顶漏水隐患,特别是无人居住、无日常管理的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汛期间应有专人对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可能引发房屋倒塌事故的各种隐患。汛期后,针对受灾情况,妥善做好后续保护工作,组织修缮修复,将损失降到最低。

二、建筑工地

(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要组织对本辖区内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抽(巡)查,重点检查基坑开挖、边坡支护、脚手架、模板工程、塔吊安拆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发现事故隐患要督促施工企业及时整改并监督其落实情况。

(二)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部要要制定防台防汛应急救援预案,配备足够的砂袋、抽水泵、雨衣雨鞋、手电筒等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强化对施工现场各个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排水、场区道路、基坑边坡支护、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垂直运输设备、临时设施等,确保消除各项事故隐患,确保各项防护措施满足防洪防台风和安全生产的需要。

1.及时收看天气预报,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计划,强台风期间,停止现场施工作业,停工后工地除安排值班人员外,其他所有人员要撤离,并设置警示标志。

2.加强对基础开挖、土石方施工的检查、监控。重点检查基坑壁的有效支护,在施工现场设置观测点,随时观测基坑边坡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变化,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配备足够的排水设施,确保排水及时,防止基坑坍塌。

3.做好脚手架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立杆基础与排水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拉结状况,做到基础平整、坚固,排水通畅,拉结有效,确保脚手架稳固、牢靠。吊篮在台风来临前,应将吊篮悬挂平台放置地面或专用平台上。

4.强化对施工现场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固定状况和各种安全装置灵敏程度的检查。重点检查塔吊钢丝绳锚固、前后臂自由旋转等情况,以及龙门架物料提升机和施工升降机附墙拉结装置、缆风绳及地锚设置情况。

5.做好台风期间沿街塔吊(指塔臂可能伸出工地围墙外影响道路、居民区安全或塔吊安装到最大高度后,若发生倒塌可能影响工地围墙外道路、居民区安全的塔吊)的安全警戒工作,施工单位要在塔吊影响范围设立警戒线和警戒标志,警戒范围按塔吊高度1.5倍且不小于臂长设置。各地主管部门要对在建工地的沿街塔吊造册建档,协调当地防指和公安交警等部门根据防台防汛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临时管制措施。

6.做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防雨措施。重点检查变(配)电室、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防雨措施,照明和动力线有无混线、漏电现象,电杆有无腐蚀、埋设松动等,防止触电。台风期间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除照明、排水和抢险用电外,其他电源必须全部切断。

7.做好对施工现场宿舍、厨房、办公室和仓库等临时设施的安全状况排查工作。加强施工人员的防洪防台安全教育,提高其防护意识,并讲解有关的避险路线、避险地点和避险方法。适时组织所有在砖砌临建宿舍住宿的人员,临近海边、基坑、砖砌围挡墙及广告牌周边的临建住宿人员以及以塔机高度为半径的地面范围内的临建设施内的人员全部撤离到达安全地点。对有安全隐患的临建宿舍住宿人员要全部撤到安全地带。

8.加强对位于学校、集贸市场、城区人行路边等人口密集地段的施工现场临时围墙的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对不能保证人身安全的,要坚决予以拆除,以防止发生坍塌伤人事故。

9.台风过后要对施工现场各个部位、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重点检查建筑工地的沿街围墙、基坑边坡支护、脚手架、工棚、建筑起重设备、施工用电设施和线路等,符合开工条件要求并经总监签发开工令后,方可进行重新施工。

(三)施工企业在邻近斜坡、高边坡的建设项目施工或斜坡、高边坡的施工过程中遇到台风暴雨期间应停止斜坡、高边坡的施工,组织专业人员对已有斜坡与高边坡的表面、支挡结构、排水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斜坡表面、排水系统有损坏、堵塞等问题,及时进行维修。对建设年代较早的斜坡和高边坡,要加强监测并配专人负责,经监测发现建筑高边坡工程有安全隐患或其周围有异常情况时,检查人员和责任单位要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台风暴雨过后,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总监应对斜坡、高边坡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重新施工。

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一)城市道路。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单位要配备应急抢险设备及物资,台风汛期来临前要加强道路绿化巡查,对可能发生倒伏的行道树进行加固,对有可能折断脱落的树枝进行清理,对树冠过大的树木进行整形修剪,加强城市树木防护,减少损失。台风洪涝期间,要加强因树木倒伏导致的道路交通排险,优先确保道路交通畅通。台风洪涝过后要立即组织力量对倒伏树木进行全面清理,保证城市交通主干道的畅通和行人安全,并做好绿化补植等灾后恢复工作。

(二)城市公园、绿道。城市公园管理单位要加强公园内的山体松动岩石、游览道路容易塌方的地段、水域的排险和加固;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危险区域和场所要增加和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加大园路游道、危险地段、重点地段等的安全巡查力度,特别要加强因山洪引起的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地段的巡查预防力度,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并采取有效的防范和排险措施。做好树木和设施的防护加固工作。

在台风影响期间或水位、水流超过警戒线时,城市公园等管理部门应在启动Ⅲ级响应时,视情况或根据有关通知关闭城市公园、绿道等,Ⅱ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时,关闭城市公园、绿道,并做好告示、值班值守工作,加强公园的安全巡查。台风过后,要组织对被台风损坏的设施进行修复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重新运营。

(三)供水企业要配备水泵、管道等抢修设备和应急物资,完善供水设施抢修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水质检测,适时启动供水应急预案。台风过后,要对受灾的供水设备、管道进行抢修,必要时在当地政府组织领导下,采取临时供水措施;对受污染的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四)污水处理企业要加强污水处理运行的监督管理,确保达标排放。台风过后,城市排水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修复受损的污水管网,防止污水外溢。

 

 


附件

莆田市秀屿区住建领域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救援队伍信息汇总表

序号

救援队伍
名称

企业分管领导及手机

业务负责人及手机

驻地
地址

救援
领域

队伍
人数

联系人及手机1

联系人及手机2

集结
时间

主要物资装备

1

莆田中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应急救援队

陈平

陈志腾

莆田市秀屿区文笏石镇霞厝街288号国投城市广场A区9号楼101室

建筑施工

20

陈志腾

蔡国宝

1小时

抽水泵28台、柴油发电机1台,挖机3台,铲车2台,雨衣100、雨靴50、沙袋300、编织袋若干

2

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应急救援队

唐玮琦

周灿淮

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罗厝

建筑施工

20

周灿淮

谢鸣虓

2小时内

200型履带式挖掘机1台,50型铲车1台,晒水车1辆,抽水泵10雨具20套、安全头盔20个、铁线5捆、应急手电10个,铁锹及锄头各5把

3

福建省科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急救援队伍

吴俊松

俞志雄

莆田市秀屿区东峤镇前沁村前沁1133号

建筑施工

15

林余丰

刘新祥

2小时内

50型铲车1台、336履带式挖机2台、农用车1工程车8部、洒水车1部、2线抽水泵2台、反光衣20件

4

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莆田高铁南片区项目应急救援队伍

杨瑞

付登松

岭美街与莆兴路交叉口

建筑施工

25

付登松

张邵强

1小时内

挖机1台、抽水泵6台、水带200米、柴油发电机1台、铁撬20根、反光衣20件应急手电10个、警戒线1000米、雨衣雨鞋10套、铁锹20把

序号

救援队伍
名称

企业分管领导及手机

业务负责人及手机

驻地
地址

救援
领域

队伍
人数

联系人及手机1

联系人及手机2

集结
时间

主要物资装备

5

中交建筑集团东南建设有限公司凤屿观澜小区项目应急救援队

臧明亮

 

牛向东

莆田市秀屿区清塘大道南侧凤屿观澜小区项目

建筑施工

20

田俊玺

王天行

 

1小时内

挖机3台、抽水泵2台、雨衣100件、雨鞋50双铁锹20根、灭火器100个、反光锥100个、编织袋500个

6

建省英爱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应急救援队伍

毛元顺

许金通

莆田市秀屿区清塘大道坝津村东津21号

绿化救援

50

陈国辉

程国荣

1小时内

配备3部自卸汽车,农用车3部、2部高空作业车,油锯9部、高枝油锯4把,手锯10把、抽水机3台,杉木2000根,雨具50套、安全头盔30个、铁线30捆、应急手电9个,锤子20 把、缆绳100米

7

莆田市秀屿区通达供水有限公司应急救援队

林金顺

陈飞忠

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后郑山

供水

10

陈飞忠

蔡强

 

1小时内

应急抢修车辆 3 部抽水机 5 部、潜水泵 10部、发电机 2部

注:队伍情况、人员、设备等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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