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莆秀政办〔2017〕57号)(以下简称《任务分解》)以及《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莆秀政办网传〔2017〕42号)文件要求,特编制此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报告纸质版在我局政务公开栏上予以公布,报告电子版可在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txy.gov.cn/)“政务公开专栏”“秀屿区住建局”的页面中下载。(联系地址:秀屿区政府财政楼526,邮编:351146,联系电话:0594-5851767,电子邮箱:xyjsj88@163.com。
现将我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根据本单位实际,结合《条例》《办法》和《任务分解》要求,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教育活动为契机,以强化管理为抓手,以项目建设为突破,紧紧围绕“港兴业旺,富美秀屿”的城市建设思路,认真履职,服务大局,加快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高住房保障水平,有效规范建筑行业秩序,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动住建系统政府信息公开迈上新台阶。
(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一是强化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强化我局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机制,印发《莆田市秀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充实2017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莆秀建〔2017〕52号),明确了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负总责,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抓,局机关各股室(单位)负责人为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综合股)。同时,印发《莆田市秀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莆秀建〔2017〕80号),明确了由综合股牵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上报、更新、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并成立政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形成层级负责机制和网络化管理体系。二是建立完善制度。严格落实公开信息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批制度。建立健全了以局各股室(单位)提供信息为基础,由政务公开专职人员汇总收集各类信息,按规定程序办理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对涉及住建业务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收集、整理。严格遵循政务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做到“不漏报”、“不迟报”、“不瞒报”、“不假报”,依法公开,真实公正。同时,建立了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考评制度,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三是加强业务培训。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适时组织局机关各股室(单位)从事政策法规及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市住建局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实务培训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利用局工作交流微信群,及时沟通交流,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补缺补差。
(二)突出重点详细公开。一是推行权责“两单融合”。按照中央、省市深化权责清单工作,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的新精神和新要求,在2016年分别梳理公开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将责任清单与权力清单相对应,梳理行政许可22项,公共服务20项,行政处罚195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征用1项,行政监督检查19项,其他权责17项,理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落实责任主体。二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认真落实省、市、区“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的有关部署,大力推行全程“网办”,创新服务方式,依托“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加快推进实体政务与网上服务有机融合,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提高企业和群众的改革获得感。共受理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等公共备案类449件;城市道路挖掘审批、核发施工许可证、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等行政许可类135件;协助局总工办受理购房补贴申请材料1051件,均按承诺时限办结且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平台公开行政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三是进一步公开市场监管信息。我区纳入“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信息系统”管理工程项目共98个(其中今年新报监工程项目58个),包含房建工程项目81个,总建筑面积223万㎡;市政工程项目17个,共24.5km。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5〕51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双随机”监督机制规范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通知》(闽建〔2015〕10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莆政办〔2016〕80号),2017年第一、二、四季度评价率为100%,第三季度评价率97.8%。共开展质量安全季度检查4次,累计发出整改通知单125份,对项目经理记1978.5分、项目总监记1607.3分、施工单位记870.84分、监理单位记823.79分。共检查燃气设施累计100多处,发现安全隐患85条,取缔黑气点2家,没收非法气瓶60瓶,暂扣气瓶84瓶,责令停产整顿5家,注销供应站点6家,累计发出整改通知书25份。四是抓好房地产市场相关信息公开。在2016年已出台的个人购房补贴政策的基础上,结合今年房地产总体运行情况,研究出台《秀屿区2017年度购房补贴实施办法》。打通安置房和商品房转换通道,在吴厝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中,通过市场化等政策引导被征迁人自主选购鼎秀苑、云顶至尊等商品房进行安置,补偿金额约3832万元。同时,开展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专项检查,对辖区内13个房地产在售楼盘和2个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检查中发现整改问题7个。五是全面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确定专职信息员,负责信息收集、管理、报送和公开。及时将住房保障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公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同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开工、竣工以及保障房房源、申请程序、分配入住、退出等信息,切实增强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棚改项目方面。我区计划棚改新开工项目有2个,计划总投资约10亿,总建设套数1356套,其中实物安置1086套,货币化安置270套,总建筑面积约20.02万㎡。公共租赁房(廉租房)方面。我区共建保障性住房工程配建廉租住房、保障性住房A4栋配建廉租房、天马街安置区一期配建廉租住房等公租房665套,建筑面积3.24万㎡。完成实物配租243套,预配租250套。经济适用房方面。我区经济适用房于2016年11月竣工,共建2栋、套房264套,建筑面积2.09万㎡。该房源长期面向社会常态化公开,今年共交房42套(全额付款),进入轮候35户。同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住房”栏目中发布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信息共33条。六是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危房改造”专栏,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文件公开,让广大农民更好地理解和把握相关政策。2017年8月份开始,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17〕7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开展新一轮的农村危房普查工作。各镇通过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等住房条件状况进行重新摸底调查,共普查出3户(埭头镇、南日镇、平海镇各一户)需要对房屋进行危房改造,列入2018年危房改造任务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由局综合股牵头对已发公文进行梳理,我局累计公开政府信息655条,其中2005年-2016年共梳理主动公开信息571条,2017年主动公开信息84条,均在网上发布,全文电子化达100%。
(二)主动公开主要类别。2017年,共印发公文210件,公开性文件84件,占公文总数40%,均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秀屿区住建局部分主动公开。其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7条,内容包括:城市建设管理、基础设施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及政策解读等,占总体比例8.33%。业务管理类信息62条,内容主要包括:自由裁量权、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许可办理情况、建设规划、安全生产通报等,占总体的比例为73.81%。政务动态类信息15条,内容主要包括:公告、人事信息、财务信息、年度工作、统计数据等,占总体的比例为17.86%。同时,对区政府门户网站“住房”栏目加强内容保障,共发布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信息41条,并按时发布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形式。针对不同政务和事务的内容、要求、对象等,充分利用政府政务信息平台、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行政审批窗口、政务党务公开专栏及媒体、省市区简报等多种形式适时公开办事信息。根据工作情况,适时分类发布本单位保障栏目的信息,明确的责任科室和人员,以及网站后台管理维护人员,做好日常信息单位发布、更新和管理维护工作。一是平台建设。在单位办公地点设有政务公开、党务公开等专栏,对机构设置、人员情况、干部任用、财务收支、招投标及项目落实等情况进行公示。在区行政审批服务窗口设立咨询窗口,明确专人负责,方便群众咨询和查询办理。同时,按月按季度向区档案局移交政务公开目录及相关文件电子版、纸质版84件。二是网站内容保障。加强对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平台“秀屿区住建局”及“住房”2个栏目的管理维护工作。同时,完善12345工作机制制度,共受理莆田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诉求件290件,绘制农民工欠薪投诉处理流程图,对农民工欠薪投诉实行“快受理、快立案、快处理、快结案”的四快政策。三是媒体宣传。通过八闽快讯、兴化要讯、湄洲日报、莆田建设信息、秀屿信息等媒体发布群众关注热点信息60多条。同时,与秀屿广电签订宣传合同,大力宣传我局在城乡建设领域方面的工作和成效。
(四)开展政策解读情况。根据《任务分解》要求,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对《关于印发秀屿区2017年度购房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莆秀政〔2017〕35号),《关于印发秀屿区剩余安置房清理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莆秀政办〔2017〕97号),《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意见》(莆秀政〔2017〕155号)等3份文件进行政策解读。同时,对《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秀屿区公共租赁住房政策》进行解读,均已公布在区政府门户网站。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住房”专栏加强保障性住房、危房改造及棚户区改造信息公开透明度。同时,对群众关切的涉及本单位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和公众关切的热点问题,通过公布地址、电话、邮箱等联络方式,结合新闻媒体、“12345”政府公共服务系统及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开展了信息发布和回应工作。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通过区政府网站(http://www.ptxy.gov.cn/)“信息公开”栏目及网络、信函、传真方式,我局累计公开政府信息0件;通过当面申请收到不属于我局公开范围的2件,其中,2016年2件,均已答复办结,2017年0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如上报公开的文件相对滞后,影响公开文件的及时上网发布和报送;二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加强,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针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我局将继续根据上级的统一安排部署,自查自纠,加强学习,继续完善政务开制度建设,强化载体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有序推进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附表(见附件)
附件:秀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
莆田市秀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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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标 名 称 |
计量 单位 |
2017年度 |
历年累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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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84 |
6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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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84 |
655 |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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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2 |
|
2.网络申请数 |
条 |
0 |
0 |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2 |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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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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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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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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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3050200013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