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莆田市秀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09 15:13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由六部分组成,分别是: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纸质版在我局政务公开栏上予以公布,报告电子版可在区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ptxy.gov.cn/zfxxgkzl/zfxxgkndbg/nlist.htm)-“区直部门”-“秀屿区住建局”的页面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莆田市秀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秀屿区政府财政楼527,邮编:351146,联系电话:0594-5851767,电子邮箱:xyjsj88@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我局累计公开政府信息841条,其中2005年-2022年共梳理主动公开信息828条,2023年主动公开信息13条,均在网上发布,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一是围绕“六稳”“六保”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发布住建部门各项政策措施,基本实现2023年目标任务。二是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实现秀屿区建筑市场监管常态化,及时在部门信息公开专栏发布检查情况通报。三是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农村危房改造有关政策及实施情况信息,全力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工作。四是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全面梳理我局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所负责领域的标准目录,并及时更新有关内容。

  依申请公开。2023年度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办理依申请公开答复1件。

  政府信息管理。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领导责任,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在实行领导人员换届工作后第一时间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于2023年4月印发《莆田市秀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莆秀建〔2023〕22号),形成以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政务公开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监督小组及办公室,构建层级负责机制和监管机制。

  平台建设。在秀屿区政府门户网站平台设立秀屿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我局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配合区政府落实完善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工作,负责26个领域中的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市政服务四个领域,共梳理标准目录56条,按时完成所负责领域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公布上网并对相关内容进行更新。

  监督保障。加强对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平台“秀屿区住建局”及“住房”2个栏目的管理维护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50.4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的进度和效率不高,栏目信息数量更新和内容发布质量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持续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和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紧密围绕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继续强化公开意识,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信息处理费情况。我局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莆田市秀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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