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PT05903-3000-2022-00001
  • 发文机关: 秀屿区东峤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2-02-25
  • 发文字号: 东政〔2022〕21号
  • 标    题: 关于下达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2-02-25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下达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通知
东政〔2022〕21号
时间:2022-02-25 10:44

各村委会:

为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有效预防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流行,防范动物和动物产品安全事件发生,保护公共卫生安全,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秀屿区东峤镇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管理责任书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工作目标

1.100%完成市、区下达的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任务;重点加强非洲猪瘟防控;统筹兼顾H7N9流感、仔猪腹泻、狂犬病、鸡新城疫等其他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2.做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工作,坚决打好打赢非洲猪瘟防控持久战。


3.强制免疫工作达到4个100%,即应免畜禽强制免疫密度100%,免疫证明发放率100%,免疫畜禽的建档率100%,二维码标识佩带率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按省级要求达到70%以上。

4.年度内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不发生重大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工作措施

1、制定工作方案。各村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做到分片明确,责任人明确,把防控的各项工作措施真正落实到村、到场、到户。

2、做好强制免疫和强制消毒工作。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逐步推行“政府领导,兽医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以养殖企业和个人为主体”的强制免疫模式,落实防疫工作责任制,组织专业防疫队伍逐村、逐户、逐畜禽进行免疫,对辖区内所有重大动物疫病应免畜禽的免疫率要达到100%,并做好免疫档案建立和耳标佩带工作。对所有规模场加强指导,按规范程序进行免疫;对辖区内所有道路交叉口、过往运载畜禽车辆、集贸市场、屠宰场、养殖场等重点部位要实行定期强制消毒,以杜绝病源孳生蔓延。

3、加强疫情监测工作。按要求做好免疫抗体水平监测采样送检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重大动物疫病疫情的普查,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4、完善应急机制。建立充实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备队,作好应急培训和演练,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各村都要设立并公布重大动物疫情举报检查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现可疑病畜禽要立即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规范处置。严禁瞒报、谎报和乱报疫情;对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厉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各村要密切配合各级执法部门对动物产地、屠宰检疫、活禽交易的市场监管;坚决查处违法经营、销售、贩运、屠宰和加工病死畜禽的案件;加强对饲料、兽药市场、畜禽生产环节的监管,规范畜禽养殖档案,完善可追溯体系建设,坚决查处违法经营、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添加剂的案件,确保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各村要进一步强化政府行为,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村委会对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村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村级动物防疫员是直接责任人”和 “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要求,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防控工作。

2、落实经费。各村要按照防控工作的总体要求,加强经费预算,购买必要的防控物资器械,特别是要落实防疫员的雇工补贴,确保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3、落实责任。镇实行包村领导负责制,各村要建立健全春秋季的集中免疫、疫情报告与核查、应急处置等工作责任制,细化防疫工作的各项指标和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做到职责到岗、责任到人。对因领导不重视、组织不到位、监管不到位、工作不力、畜禽免疫密度达不到要求导致发生重大动物疫情、重大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畜禽及其产品流通受阻,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的,将追究村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秀屿区东峤镇人民政府

2021213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