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PT05903-3000-2022-00006
  • 发文机关: 秀屿区东峤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2-08-08
  • 发文字号: 东政〔2022〕45号
  • 标    题: 东峤镇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一站式” 上门服务评残及“两项补贴”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2-08-08
  • 有 效 性: 有效
东峤镇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一站式” 上门服务评残及“两项补贴”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政〔2022〕45号
时间:2022-08-08 16:33

 

各村(居)委会:

经研究,现将《关于开展“一站式”上门服务评残及“两项补贴”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方案,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东峤镇关于开展“一站式”上门服务评残及“两项补贴”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东峤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4日

 


东峤镇关于开展“一站式”上门服务评残及

“两项补贴”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成果,聚焦当前群众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热点、焦点及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优化评残服务、提增“两项补贴”时效性和精准度,积极推动评残及“两项补贴”政策落到实处,根据区民政局区残联《关于开展一站式”上门服务评残及“两项补贴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莆秀残联2022)11号)的通知精神,现制订《东峤镇关于开展“一站式”上门服务评残及“两项补贴”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解决评残难、“两项补贴”不够及时全面问题,将残疾人的福利保障政策落实落细,做到应办尽办、应补尽补、应退尽退,切实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

二、整治重点

(一)评残服务再优化。主要针对部分因行动不便而无法到医院评残的疑似重度肢体患者和精神障碍患者,因无法出门评残导致这些困难残疾人群众不能享受到相关惠残政策,得不到社会保障的问题,开展排查摸底和上门评残服务。

(二)应补尽补再提升。重点整治部分残疾人及其家属对“两项补贴”政策不够了解或本人申请有困难等原因,导致部分符合补贴条件的残疾人没能及时办理“两项补贴”。

(三)动态管理再精准。重点整治个别残疾人补贴对象因死亡后异地火化,从火化名单中无法比对或户籍迁出但残疾证未及时迁移,残疾人本人或其家属又不主动申报,导致“两项补贴”多发错发的问题。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政策宣传。继续采用广播、手机、微信、信息和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宣传残疾人评残办证和“两项补贴”发放等相关政策和办事流程,提高政策知晓率,让全社会更加关心、关注残疾人这一特殊困难群体,让残疾人及其亲属了解政策,用好用足政策,方便、及时、全面享受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福利保障,避免因政策宣传不到位而出现的应办未办、应补未补的情况。

(二)优化评残服务。由原来的一年一次增加到一年两次上门评残服务。摸清底数。发动各村(社区残联组织,每半年对辖区内行动不便的疑似重度肢体残疾人和精神障碍患者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上门评残。配合区残联每半年组织志愿者和有资质的评残医生集中上门评残。三跟踪服务。镇残联及时跟进上门评残后续办证工作,残疾人证办理完毕后直接邮寄到残疾人家里,实现残疾评定、办证“一趟不用跑”。

(三)全面排查未补对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对本辖区内两项补贴的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公示及动态管理等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对符合条件而没有申请办理“两项补贴”的对象,要及时通知并由所在村协助其办理申请手续。

(四)加强动态管理。采取残疾人及其亲属主动申报、村审核,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定期复核、动态调整制度,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应补尽补、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对“两项补贴”发放对象进行复核,当出现新增对象或补贴发放对象发生退出低保、残疾等级变化、户籍迁移、亡故等情形的,及时进行核增、核减,并从次月起相应调整发放补贴,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及时取消享受待遇,并追回相关的补助金,纠正资金多补错补问题。

四、主要任务及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启动阶段(2022年3月底前)。

进一步巩固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和“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突出问题工作成果,将专项整治作为“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和“三提三效”活动的重要内容,围绕整治工作重点,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专项整治方案,部署有关工作。

第二段:排查摸底阶段(2022年5月底前)。

一是优化评残服务。村(社区残联于5月份对疑似行动不便的重度肢体患者和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全面摸排,登记造册。

二是建立“两项补贴”主动发现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共享,村当月通知符合申请条件的对象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及时申请上报两项补贴,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对已办证符合条件而没有申请“两项补贴”的,要单独造册,建立台账,逐个说明原因,努力实现及时全覆盖保障。同时,要加强系统审批,做好信息化管理,及时将享受补贴的人员信息录入“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并审核,做好基础信息数据的日常管理、更新和反馈,夯实政策落实基础。

三是开展“两项补贴”核查。村(社区要集中力量对已纳入“两项补贴”范围的对象进行全面动态复核,对于收入来源固定而不符合补贴条件或群众有异议的对象,要重点进行核查。全面摸清符合条件未及时纳入、死亡人员违规领取、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重复领取等问题,及时停发并追回违规发放资金,提增“两项补贴”政策落实的精准度。

第三阶段:落实整治阶段(2022年6-12月)。

围绕专项整治工作,对摸排出来的疑似残疾患者,组织评残医生开展上门评残志愿服务,并做好办证后续跟踪落实工作。对“两项补贴”中出现的发放不规范的问题,建立清单和整治工作台账,明确整个措施、责任人和整个时限。将整改提高贯穿整个过程,采取自查与实地检查、督查相结合的方式,适时对各社区开展工作督导,及时掌握各社区工作动态,协助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对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的,责令整改,严肃处理。

第四阶段: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2月)。

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及实际成果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形成“问题(整改)清单、制度清单、成果清单”三项清单。对这次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坚持举一反三,认梳理分析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的原因,有针对地查缺补漏,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评残服务和“两项补贴”专项整治行动纳入重要工作日程,要密切跟踪分析,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加强统筹协调、配合协作,周密安排部署,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

(二)强化部门协作。镇民政残联要加强与镇纪检监察机关的协同配合主动接受指导和监管结合本镇实际举办业务培训会,培养一批作风扎实、业务熟悉的基层经办骨干。对一些特殊情形和难以界定等情况,要及时与相关部门做好会商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协同配合、整体推进。

(三)务求整治实效。通过这次专项整治进一步查漏补缺,针对整治工作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严抓问题整改,坚决纠正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为评残及“两项补贴”政策落实落细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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