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人民政府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3-01 10: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我镇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庄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东庄镇人民政府;邮编:351156;电话:0594-5591807;电子邮箱:dzzxxgkb@163.com)。

  一、概述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市、区有关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加强领导,精心实施,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2015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度、广度和推进力度上有很大提升,在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和加强宣传、培训等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我镇扎实有效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

  根据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精神,我镇高度重视,结合实际研究部署本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镇政府办公室,党政办人员为经办,负责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并及时上网公开,确保工作顺利运行。

  (二)提高思想意识,健全工作制度

  1、进一步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置于促进和谐、增强动力的高度去认识,坚持靠创新形式和方式抓政府信息公开,使全镇干群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对建设和谐东庄、密切联系党群关系、推进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

  2、进一步加强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并明确区分公文类政府信息和非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布的审核工作,每个政府信息产生时就由分管领导审批审核。

  3、进一步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

  4、进一步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进一步规范有序。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三)加强宣传力度,扩大政府影响

  为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我镇积极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宣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及数量

  政府信息办公室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5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条。主要有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9条;行政许可类信息1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7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结业类信息7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5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6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镇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按照《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合理确定已经形成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属性,属性形成后,可以公开的给予公开。

  (三)公开形式

  通过“莆田秀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政府信息,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截止到目前为止,我镇没有收到一例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成本费用的标准按照国家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的规定执行。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今年以来,镇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述。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需进一步拓展;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有待拓宽;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人数少,保障不足。

  (二)改进措施

  1、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制定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深化行政处罚决定信息的公开,逐步探索形成工作规则;继续推行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工作。

  2、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应用,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开展公文类信息的备案登记工作,并开展对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复查试点工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建议改进工作,并探索形成相应的工作规则。

  3、加强基础性工作。推进政府机关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决定提供解读服务;结合政风行风测评,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

  我镇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发布政府信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未经批准不得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相关政府信息。

  1、镇政府办公室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

  书面申请受理机构:秀屿区东庄镇人民政府党政办

  咨询电话:0594-5591807

  传真号码:0594-5591807

  电子邮件:dzzxxgkb@163.com

  通讯地址: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人民政府党政办

  邮政编码:351156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持有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登入“莆田秀屿”政府门户网站上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莆田秀屿”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申请表》或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向受理机构送交。

  (3)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3、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向申请人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见“莆田秀屿”门户网站上的流程图。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三)附表:秀屿区东庄镇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秀屿区东庄镇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31日

 

 

 

  

  

  

  

  

主题词:政府信息 公开 报告

  抄 送:区委办、区府办,镇党委、人大、政府领导成员。

  

  

 

  

  秀屿区东庄镇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5年度

历年

  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44

312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44

  312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