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PT05906-3000-2023-00004
  • 发文机关: 秀屿区南日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3-04-20
  • 发文字号: 秀南政〔2023〕9号
  • 标    题: 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山初村、海山社区、小日村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3-06-30
  • 有 效 性: 有效
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山初村、海山社区、小日村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的通知
秀南政〔2023〕9号
时间:2023-06-30 09:21

  山初村、海山社区、小日村委会:

  为做好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尽可能减少地质灾害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你村制定的《山初村、海山社区、小日村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现印发给你村,请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落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

  南日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镇山初村、海山社区、小日村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

  为了村一级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做到巡查监测、预报、预警和自救及时,保证境内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程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福建省汛期地质灾害防御转移避让工作规定》(闽政办〔2007〕62号)的精神,结合本村地质灾害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范围和转移对象

  (一)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范围的确定

  主要指已发生的尚未彻底异地搬迁安置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和居民房前屋后明显存在的危险性高陡斜坡威胁范围。危险性高陡斜坡野外识别标志:高度大于5m,坡度大于45的土质边坡;高度大于10m,坡度大于60的岩质边坡,存在明显的形变前兆迹象。

  (二)临灾转移对象

  临灾转移对象是指明显受地质灾害危险点和危险性高陡斜坡威胁区域范围内居住的群众(包括常住人口和外来人口)。经逐户落实,统计见表1。

  表1 山初村、海山社区、小日村纳入汛期临灾转移群众统计一览表

序号

灾点位置

灾点类型

受威胁

户  数

户主

姓名

常住人口

(人)

外来人口

(人)

备 注

1

南日镇山初村

崩塌

1

施文富

5

0

 

2

南日镇海山社区

崩塌

3

张国立

4

0

 

张福龙

4

0

 

张海英

6

0

 

3

南日镇小日村

崩塌

1

施吓水

5

0

 

合     计

5

   

0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1.山初村汛期地质灾害防御领导小组

  组  长:刘亚明(村支部书记)

  副组长:吴国柱(南日自然资源所)

  施瑞凤(镇包村干部)

  蔡金仙(土地协管员)

  成  员:村干部、灾害点所在地村民小组组长和巡查监测员等组成。

  2. 海山社区汛期地质灾害防御领导小组

  组  长:杨金兴(村支部书记)

  副组长:陈鸣春(南日自然资源所)

  黄金椿(镇包村干部)

  张秋泉(土地协管员)

  成  员:村干部、灾害点所在地村民小组组长和巡查监测员等组成。

  3. 小日村汛期地质灾害防御领导小组

  组  长:施福玉(村支部书记)

  副组长:陈志海(南日自然资源所)

  杨理忠(镇包村干部)

  庄小建(土地协管员)

  成  员:村干部、灾害点所在地村民小组组长和巡查监测员等组成。

  (二)职责分工

  汛期地质灾害防御领导小组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进行明确的分工(见表2),做到责任到人。

  表2         1.山初村汛期地质灾害防御工作职责分工

姓  名

原职务

分工职务

主  要  职  责

通讯电话

刘亚明

村支部

书  记

组  长

领导和部署临灾群众转移应急工作,批准发布地质灾害预报信息及采取的应应急措施。根据发布的预警等级及险情,相应调整巡查监测密度,做好记录,发现险情及时汇报。

13******288

蔡金仙

土地协管员

副组长

协助村书记巡查监测,及时发出临灾转移信号,参与实施临灾转移和抢险救灾等。

18******998

  注:若有多个村民小组组长和多个巡查监测员应逐个落实责任到位。

  2.海山社区汛期地质灾害防御工作职责分工

姓  名

原职务

分工职务

主  要  职  责

通讯电话

杨金兴

村支部

书  记

组  长

领导和部署临灾群众转移应急工作,批准发布地质灾害预报信息及采取的应应急措施。根据发布的预警等级及险情,相应调整巡查监测密度,做好记录,发现险情及时汇报。

13******638

张秋泉

土地协管员

副组长

协助村书记巡查监测,及时发出临灾转移信号,参与实施临灾转移和抢险救灾等。

13******216

  注:若有多个村民小组组长和多个巡查监测员应逐个落实责任到位。

  3.小日村汛期地质灾害防御工作职责分工

姓  名

原职务

分工职务

主  要  职  责

通讯电话

施福玉

村支部

书  记

组  长

领导和部署临灾群众转移应急工作,批准发布地质灾害预报信息及采取的应应急措施。根据发布的预警等级及险情,相应调整巡查监测密度,做好记录,发现险情及时汇报。

15******215

庄小建

土地协管员

副组长

协助村书记巡查监测,及时发出临灾转移信号,参与实施临灾转移和抢险救灾等。

18******868

  注:若有多个村民小组组长和多个巡查监测员应逐个落实责任到位。

  三、应急响应

  当接到省、市或区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后,村汛期地质灾害防御领导小组立即召开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分工和各自的职责,由村主任负责把信息通知到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范围内的群众,做好各项防灾和转移的准备工作。各责任人保持通讯畅通,做好值班值守工作。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等级为三级(黄色预警)时,村(居)防灾负责人立即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区、易发区的监测巡查。根据险情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等级为二级(橙色预警)时,村(居)防灾负责人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区和易发区加密监测巡查。村(居)防灾负责人组织危险性较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内所有群众转移,易发区受威胁人员根据雨情险情适时组织转移。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等级为一级(红色预警)时,村(居)防灾负责人组织对非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区和易发区的监测巡查,密切关注房屋周边山体、护坡的状况,如有异常,立即报告。村(居)防灾负责人立即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区、易发区域内的所有群众转移,其他群众根据雨情险情适时组织转移。

  四、群众转移工作的实施

  (一)群众转移行动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启动本预案,组织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范围内的群众转移避让。1.地质灾害点出现异常变化(例如斜坡发生开裂变形或原有裂缝扩大、加深和加长;斜坡前缘突出浑水或泉水流量明显变大;斜坡上的建筑物出现开裂或倾斜,墙体变形;斜坡上的树木歪斜或水塘突然干涸等);2.接到省、市或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等级达二级(橙色预警)以上时。

  (二)转移工作实施要求

  1.决定:由村级地质灾害防御领导小组决定临灾群众转移避让的路线、场所和各危险区域其他防灾工作。

  2.应急发布信号:转移避让应急预警信号为敲锣,应急预警信号发布员为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监测人或村民小组组长。时间由村级地质灾害防御领导小组决定,并做好记录。

  3.转移行动: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区居住的群众(含外来人口)接到应急预警转移信号后,立即迅速从房中撤出,从灾害点两侧方向进行疏散,按事先选定的转移路线转移到已确定的临时避险场所或安全地带,对于不肯转移的群众,采取动员和强制相结合的措施,确保全体转移到位。群众转移后立即对危险区域进行封闭,设立警示线,确定专人值班,确保治安安全,防止被转移群众回流。(详见表3)

  表3:            1.山初村临灾转移工作实施说明表

序号

危险区域位置

灾害

类型

受威胁人员

防灾责任人(电话)

预警

信号

信号发布员(电话)

避险场所

户数

人数

1

南日镇山初村

滑坡

1

5

刘亚明

敲锣

13******288

村部

说明与要求

1、遇到群众转移行动启动时,村主任和村民小组组长严格按照本预案要求,做到逐户逐人全部转移避让。

2、转移时,首先迅速从房中跑出,沿灾害点两侧方向疏散,按事先确定的转移路线转移到避险场所,严禁顺滑坡方向转移。

3、如果发生新的地质灾害点,首先应做好受灾户的安全转移,同时及时上报镇人民政府和区自然资源局。

4、危险区域群众转移后立即进行封闭,设立警示线,确定专人值班,确保治安安全,防止群众回流。

5、警报除后,应逐户通知返回,并严密监测灾害点动态,注意气候变化。

  2.海山社区临灾转移工作实施说明表

序号

危险区域位置

灾害

类型

受威胁人员

防灾责任人(电话)

预警

信号

信号发布员(电话)

避险场所

户数

人数

1

南日镇海山社区

滑坡

3

14

杨金兴

敲锣

13******638

村部

说明与要求

1、遇到群众转移行动启动时,村主任和村民小组组长严格按照本预案要求,做到逐户逐人全部转移避让。

2、转移时,首先迅速从房中跑出,沿灾害点两侧方向疏散,按事先确定的转移路线转移到避险场所,严禁顺滑坡方向转移。

3、如果发生新的地质灾害点,首先应做好受灾户的安全转移,同时及时上报镇人民政府和区自然资源局。

4、危险区域群众转移后立即进行封闭,设立警示线,确定专人值班,确保治安安全,防止群众回流。

5、警报除后,应逐户通知返回,并严密监测灾害点动态,注意气候变化。

  3.小日村临灾转移工作实施说明表

序号

危险区域位置

灾害

类型

受威胁人员

防灾责任人(电话)

预警

信号

信号发布员(电话)

避险场所

户数

人数

1

南日镇小日村

滑坡

1

5

施福玉

敲锣

15******215

村部

说明与要求

1、遇到群众转移行动启动时,村主任和村民小组组长严格按照本预案要求,做到逐户逐人全部转移避让。

2、转移时,首先迅速从房中跑出,沿灾害点两侧方向疏散,按事先确定的转移路线转移到避险场所,严禁顺滑坡方向转移。

3、如果发生新的地质灾害点,首先应做好受灾户的安全转移,同时及时上报镇人民政府和区自然资源局。

4、危险区域群众转移后立即进行封闭,设立警示线,确定专人值班,确保治安安全,防止群众回流。

5、警报除后,应逐户通知返回,并严密监测灾害点动态,注意气候变化。

  五、保障措施

  (一)行政村一级要成立汛期地质灾害防御领导小组,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福建省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工作规定》,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巡查监测到位,预警和自救及时。

  (二)村汛期地质灾害防御领导小组聘请上级有关部门对所选定的避险场所和转移路线进行安全性评估,确保避险场所和转移路线安全可靠,万无一失。有条件的情况下,适时组织进行转移避让的演练。

  (三)专人负责被转移群众的安置和生活必需品的供给。必要时由镇驻村干部请求上级有关部门及时援助,保证灾民的生活安置和医疗防疫问题及时得到解决。

  (四)村应急队伍除了抢险救灾应急外,还应负责危险区域的治安保卫工作,确保被转移群众财产安全。

  六、附则

  (一)本预案经镇人民政府批准后立即执行,同时上报区应急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和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备案。

  (二)本预案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修订。

  (三)本预案执行情况及时上报镇人民政府,若发生险情,按速报要求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并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