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平海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8 11: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六部分组成,分别是: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将通过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ptxy.gov.cn/)向社会公布。(联系地址:联系地址:秀屿区平海镇人民政府办公楼1楼;邮编:351168,联系电话:5702102,电子邮箱:phz5702102@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占15.4%;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条,占7.7%;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7条,占53.8%;其它类信息3条,占23.1%。

2. 政务公开落实情况。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的有关要求,通过成立平海镇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职负责人员,及时、主动地完善政府官网中平海镇人民政府子网页的内容,及时更新公开宣传栏内容,认真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依法、及时、有序开展,切实保障公民民主权利。

3.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平海镇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认真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形成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构建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

4. 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围绕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主要预期目标,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在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回应社会关切,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 受理申请的数量、方式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未收到任何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向本镇提出的需要获取主动公开以外政府信息的申请。

2. 对申请的办理情况。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无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向本镇提出需要获取主动公开以外政府信息的申请,故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已答复0件,待答复0件,已答复中“予以公开”0件、“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无法提供”0件、“不予处理”0件,“其他处理”0件。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政府信息的管理由党政办专人负责登记、分类、统计和保管,并于每季度汇总后统一移交档案室保管。

(四)平台建设情况

目前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有两方面,一是秀屿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平海镇人民政府页面,政府信息公开专职人员定期维护更新该页面内容,及时对外发布最新的公开信息和非涉密文件;二是线下实体公开栏,政府信息公开专职人员及时张贴、更新公开栏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1. 组织领导情况:始终坚持贯彻“分管领导亲自抓、部门负责人具体抓、信息公开专职人员抓落实”的总要求,将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不断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分管领导亲自负责、办公室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保证信息网络全面覆盖。

2. 制度建设情况:一方面对信息公开的组织管理、工作程序和具体要求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另一方面对负责人员进行相关制度培训,保证专职人员对信息公开的制度了解透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2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具体经办负责同志虽然能够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但其业务水平尚有一定进步空间,在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方面创新性有待提高,对自己的要求不够严格。

2. 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意识较低,工作较为被动。

(二)改进情况

1. 加强对具体经办负责同志的思想和业务培训,搜索学习其它单位的优秀做法,提升工作人员的创新意识、工作效率和工作能力,努力建设一支强有力的工作队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顺利开展。

2. 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提高机关全体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主动意识,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平海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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