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的通知
时间:2022-06-23 17:39

各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函〔202228号)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的通知》(莆政办网传〔202210号),为推进我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现提出如下具体要求,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建设,完善工作机制,配齐配强人员,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各牵头单位要落实牵头主抓责任,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汇总情况;各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要细化工作任务。各镇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工作任务,细化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同时,要对上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并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确保于731日前全面完成。各镇各部门要按时报送2022年任务落实情况及去年任务“回头看”情况,上半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情况分别于625日、925日、1225日前填报附件12后通过OA报送区政府办公室。

三要强化督查考评。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建设。加强督查评估,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全年落实情况于1115日前书面报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将联合区效能办、区政府督查室适时开展专项督查。

 

附件:1.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2.2021年度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

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回头看”情况表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623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2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工作任务

工作要求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落实情况

一、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

1.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区发改局

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镇人民政府

 

2.加大受疫情影响重的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

区商务局
区文旅局
区交通运输局

区直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3.建立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堵点”问题,推动优化投资和建设环境。

区发改局

区住建局
区行政服务中心

区直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4.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为各类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区市场监管局

区直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二、加强涉及减税降费的信息公开

5.系统集成、智能推送已出台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帮助基层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

区税务局

区直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三、加强涉及扩大有效投资的信息公开

6.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积极引导市场预期。

区发改局

区直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7.密切关注重大建设项目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

区发改局

区直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8.聚焦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重点领域,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推动扩大有效投资。

区发改局

区直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四、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9.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持续发布疫情防控进展信息,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

区卫健局

区直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10.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增强多方协同合力。

区卫健局

区直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11.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保护个人隐私

区卫健局

各镇人民政府

 

五、强化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

12.加强政策宣讲和推送工作,将各级政府出台的就业支持政策及时传达至相关群体。

区人社局

区直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13.加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解读和政策培训工作力度,重点对基层执行机关开展政策培训。

区人社局

区直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14.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

区人社局

区直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六、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15.严格执行已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助力公共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强化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区直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七、深化规章集中公开

16.巩固规章集中公开工作成果,建立健全规章动态更新工作机制,高质量发布现行有效规章正式版本, 稳步推进规章历史文本收录工作。

司法局

 

 

八、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

17.高质量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202210月底前区政府各部门要在本机关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及时做好动态更新工作。

区司法局

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镇人民政府

 

18.区政府及其部门结合实际情况有序推进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

区司法局

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19.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逐步探索建立本地区统一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

 

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九、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

20.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以完整准确、动态更新的现行有效制度体系,为行政机关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各类权责清单提供基本依据,同时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各项制度规定。

 

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镇人民政府

 

十、优化政策咨询服务

21.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建设统一的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形成政策问答库并不断丰富完善。

区政府办公室

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镇人民政府

 

十一、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22.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

 

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镇人民政府

 

23.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依法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

区司法局

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镇人民政府

 

十二、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

24.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

 

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镇人民政府

 

十三、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25.2022年底前,区直部门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推进政务类移动客户端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

区政府办公室

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镇人民政府

 

26.规范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

区政府办公室

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镇人民政府

 

27.深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

区政府办公室

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镇人民政府

 

十四、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28.县级政府要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同时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年底前将发放结果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

 

各镇人民政府

 

29.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推动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的协调联动。

 

各镇人民政府

 

30.务实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为基层群众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等服务。2022年底前,区政府要完成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同时推进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建设。

 

各镇人民政府

 

十五、强化工作指导监督

31.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充分评估政策本身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以及时机和形势可能产生的附加作用,避免发生误解误读。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

 

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镇人民政府

 

32.持续做好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文件解读发布工作。

 

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镇人民政府

 

33.加大对本地区、本系统的工作指导力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市政府办公室

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镇人民政府

 

34.对照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本地区、本系统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

区政府办公室

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镇人民政府

 

35.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要督促整改。

区政府办公室

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镇人民政府

 


附件2

2021年度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落实情况“回头看”情况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及手机号码:                   填报时间:

序号

涉及任务

2021年是否已完成及落实情况

2022年落实情况

下一步工作计划

责任单位

 

 

 

 

 

 

 

 

 

 

 

 

 

 

 

 

 

 

 

 

 

 

 

 

 

 

 

 

 

 

 备注:涉及任务已按时完成的,无需填写2022年落实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


 

 

 

 

 

 

 

 

 

 

 

 

 

 

 

 

 

 

 

 

 

抄送: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办公室。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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