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区直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秀屿区“绿满秀屿·美丽家园”园林绿化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秀屿区“绿满秀屿·美丽家园”园林绿化
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营造美观独特的城市景观,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整体水平,提升城市绿地品质,根据《莆田市“绿满城乡·美丽家园”园林绿化提升三年行动方案》(莆政综〔2019〕52号)的指导意见,全区于2019年至2021年开展“绿满秀屿·美丽家园”园林绿化提升三年行动,将我区打造成“开窗见绿、出门进园、漫步赏花”的美丽家园。特制订本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加快新时代新福建建设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建设城市“蓝飘带、绿项链”,大力实施全区增绿提质,逐步实现“山峦层林尽染,平原蓝绿交融,城乡鸟语花香”的山、林、湖、溪、城、田有机融合的城市生态体系,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努力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生动范本。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计划在3年内对全区现有绿地进行全面更新提升,将秀屿打造成“开窗见绿、出门进园、漫步赏花”的富美家园。未来3年计划新增绿地面积约70公顷,新建绿道约18公里,新建口袋公园15个;完善更新提升公园2个、主要道路6条、单位小区10个,种植全冠乔木5万株。
(二)年度目标
1.2019年全区计划投资5500万元
2019年规划新建园林绿化项目:新增绿地面积15公顷,新增绿道2公里,口袋公园5个,计划投资2500万元。
2019年完善更新提升园林绿化项目:道路2条、单位小区2个,提升绿地面积约10公顷,种植全冠乔木1万株,计划投资3000万元。
2.2020年全区计划投资7550万元
2020年规划新建园林绿化项目:新增绿地面积30公顷,新增绿道8公里,口袋公园5个,计划投资4000万元。
2020年完善更新提升园林绿化项目:提升公园1个、道路2条、单位小区4个,提升绿地面积约20公顷,种植全冠乔木2万株,计划投资3550万元。
3.2021年全区计划投资6600万元
2021年规划新建园林绿化项目:新增绿地面积25公顷,新增绿道8公里,口袋公园5个,计划投资3000万元。
2021年完善更新提升园林绿化项目:提升公园1个、道路2条、单位小区4个,提升绿地面积约20公顷,种植全冠乔木2万株,计划投资3600万元。
三、工作重点与分工
(一)完善机制
为保障工作落实到位、及时高效,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成立专职机构,组建专业队伍,更新园林绿化管理模式。
1.建立分级管理机制。
(1)区住建局作为区级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园林绿化工作,负责区级方案审批、施工图把关等工作。
(2)区执法局主要负责:加大园林绿化执法保护力度,从严打击和园林绿地有关的违法违规占绿、毁绿等行为;组织统一治理开发项目占用人行道、绿化带的施工场地;定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3)区环卫处主要负责对辖区内园林绿化管养、花化彩化、绿化提升等工作。
(4)各镇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区直有关单位负责各自辖区范围内的园林绿化管养、绿化提升等工作。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执法局、区环卫处、各镇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2.组建绿化专业队伍。实施“政企分开、干管分离”的管理模式,组建机制活、力量强、有担当的园林绿化专业队伍。园林绿化项目由区级国有企业负责实施;成立秀屿区区级城市园林有限公司,隶属于区国投公司,由该公司负责全区的国有苗圃建设、公园管理、绿化建设、城市绿地土地整理开发等工作;区部分重大项目或绿化配套项目由区政府指定相关国企作为代建单位负责实施。区环卫处负责区级园林绿化项目养护管理等具体工作。各镇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区直有关单位负责各自辖区范围内的园林绿化管养、绿化提升等工作。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环卫处、区执法局、国投集团、交投集团、水务集团、新城公司等国有企业、各镇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二)绿满秀屿
1.推进公园绿地建设,打造“公园城市”。开展全区园林绿化景观城市设计工作;实施土海湿地公园、市政公园两大公园提升建设,加大对集镇区及城区口袋公园的建设,逐步形成“移步见园、城中有园,城园相依、分布均衡”的公园城市。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环卫处、各镇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2.推进绿道系统建设,构筑城市“绿项链”。全区持续推进区域绿道、城区绿道和镇街绿道互联互通,建成慢行区。完成莆田市公共自行车PPP项目的秀屿区域建设,实现全域覆盖。重点推进笏石溪、埭头溪等河道整治工程的绿道建设。突破土海湿地公园断头路、桥梁阻断的绿道,实现跨桥联通, 三年计划新增绿道18公里。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各镇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3.实施道路景观提升,编织城市“绿网”。对疏港公路石城段、疏港公路平海湾段、莆兴路、新秀路、霞美路、秀港路二期、东九街、沁桥路、清塘四期、秀屿港区道路等道路绿化进行改造提升,规整上层乔木,中层灌木和下层地被,打造高品质城市景观主干道。开展行道树梳理规整工作,做到“一路一树、一路一景”,按照增景、添色等精准补绿模式,持续完善提升城区林荫道。同时对高速高铁沿线两侧30米范围内绿化建设,做到“出门见绿、移步见景”。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环卫处、高速办、公路局秀屿分局、区发改局(铁办)、各镇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4.实施花化彩化综合提升,展现“花样”莆田。开展城区重要节点、公园、绿道、道路常态化花化彩化提升和花坛建设,对清塘大道一、二、三期、新秀路、兴港路、秀港路、涵港路各主要道路路口进行花化、彩化,同时在佳通红绿灯处、莆兴路和会展中心处等街头绿地、城市休闲广场,采用园林式手法,通过树阵、花境、立体绿化等方式进行综合提升,营造精致的“花样”街区和城市公共空间。
责任单位:区环卫处、区住建局、区火车管理处、各镇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5.推动单位小区公园化,打造绿色庭院。对单位小区进行公园化改造,种树增荫,拓展林下活动空间,完善社区活动设施,实现小区公园化、单位公园化。鼓励实施拆墙透绿,透出一面,靓丽一片。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6.开展国有苗圃建设,提高苗木自给能力。加快建设国有苗圃进行苗木培育及周转等,计划建设国有苗圃300亩以上;对空置时间超过半年的已征迁用地、收储地等地块,实行简易、临时绿化,同时充分结合片林建设进行国有苗圃建设。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三)精细养护
1.绿地分级。由区住建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负责对全区绿地进行分级评定。考评结果作为养护费分级拨付依据。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环卫处、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2.定期考评。各单位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道路及公园绿化养护情况进行统一考评并公开考评排名结果,考评结果与企业信用分挂钩。
责任单位:区环卫处、区住建局、各镇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领导。为扎实完成好“绿满秀屿·美丽家园”的目标,决定成立由区主要领导为组长,区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区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和各工业园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将建设任务转化为具体项目,夯实责任,形成清单,建立台账,扎实高效推进各项工作。
(二)构建平台。开发智慧园林管理平台,推动园林绿化建管一体化、科学化、精细化,实施项目申报管理、施工进度跟踪、苗木养护管理智能化。实行项目库管理机制,形成年度工作计划。
(三)保障资金。一是整合住建、环保、水利等政府部门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的资金,充分发挥政府性资源资金的联合作用;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市财政每年安排园林绿化奖励资金600万元,对项目综合评定结果排名前三名的主管单位分别奖励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我区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积极争取补助资金;三是区财政根据工作开展情况,统筹保障项目建设及绿化管养资金。
(四)设计把控。区园林绿化管理处把控区级园林绿化项目方案评审及施工图核查。各单位要聘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做好绿化规划设计,并组织好招投标工作,确保三年行动各项工作抓实抓好。
(五)质量监督。区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包括树池开挖、场地平整、种植土、苗木进场、苗木种植等环节)。加强苗木采购管理,苗木必须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全冠苗,苗木采购及进场时必须由项目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签字确认,否则不予以验收及结算。
(六)宣传引导。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新媒体等多种宣传媒体,开展绿化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规划留绿、见缝插绿、严管护绿”文明意识;营造全民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园林绿化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1.秀屿区“绿满秀屿·美丽家园”实施方案工作领导
小组名单
2.莆田市秀屿区“绿满秀屿·美丽家园”园林绿化提
升三年行动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