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PT05101-1400-2022-00009
  • 发文机关: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2-07-22
  • 发文字号: 莆秀政办〔2022〕27号
  • 标    题: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秀屿区2022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2-08-02
  • 有 效 性: 有效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秀屿区2022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莆秀政办〔2022〕27号
时间:2022-08-02 16:30
笏石镇、东庄镇、东峤镇人民政府: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推进秀屿区2022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推进秀屿区2022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

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1年年全省城乡建设品质提升项目清单及抓紧部署推进年度相关工作的通知》《莆田市环境卫生建设管理处印发关于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方案》(莆环卫[2021]4号)文件要求,2021年试点镇(笏石镇)的基础上,2022年计划新增东庄镇、东峤镇作为试点,特制定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努力在创造高品质生活上实现更大突破。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按照“一年试点启动、五年全覆盖”的目标和思路,逐步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22年底实现试点“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全覆盖,做到垃圾分类“六个有”,即有区级工作机制、有宣传发动、有有机垃圾处理设备或设施、有资金保障、有减量成效、有区级现场会总节推广,试点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具体目标2022年试点镇要加大完善垃圾分类配套设施,根据集镇区按照每300—500户新建一座垃圾分类屋、各村按照每300—500户新建一座垃圾分类亭的标准建设。试点需建成各村居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分类收集分拣站,完成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车辆采购、分类屋建设、分类桶采购等,并按照实际情况建设厨余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厨余垃圾可采取多种处理模式,如可集中建立有机垃圾处理厂、采购有机垃圾一体化处理机等,或各村庄采用简易堆沤、建立阳光堆肥房等,实现试点垃圾分类化、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三、实施步骤

动员部署阶段(20221月-20223月三个试点镇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垃圾分类具体实施方案、进度计划及考核办法。将垃圾分类作为“一把手”工程,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加大协调推进力度。建立健全区、镇、村三级联动机制,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责任清单,层层抓好落实。分类办公室要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区分类办公室配备7-10人,镇分类办公室配备3-5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垃圾分类治理学习,逐级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垃圾分类相关工作,明确各级目标任务和要求。由区环卫处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宣讲三个试点镇人民政府组织干部、各村干部、村民代表及保洁员代表参与学习。印发告知信和指导手册并发放给村民,悬挂宣传标语,村部、广场公共宣传栏张贴垃圾分类海报。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24月-202210月东庄镇、东峤5月份之前完成垃圾分类屋的选址工作,做好垃圾分类桶、垃圾分类收运车辆配置,收运车辆必须按照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4种收运体系配备4种不同类别的车辆,统一喷涂规范、清晰的标志和标识,明示所承运的生活垃圾种类,做到标识清晰、分类收运,避免混装。两个镇7月份之前完成村内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大件垃圾收集分拣站及垃圾分类屋的建设使用,每个村根据实际需要至少配备1座以上分类屋。人民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发挥三个镇基层党组织和妇女委员会作用,发动党员干部和留守农村妇女干部的带头模范作用,发挥村(居)委会、老协会的作用,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全力推进垃圾分类试点各项工作落实。

(三考核巩固阶段202211月-202212月区对三个试点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全面验收,认真总结分析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梳理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我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并将镇垃圾分类工作完成情况列入区城乡环境卫生年度考核目。

四、加强宣传发动

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及“两微一端”等各级各类媒体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开展全方位宣传教育,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宣传正面典型,营造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有关镇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区分类办将一季度检查一次相关台账,对未完成进行通报。

五、资金保障

对东庄镇、东峤镇新建垃圾分类屋(亭),区财政按市级补助资金比例给予1:1配套。各镇应将垃圾分类屋建设资金纳入本年度镇财政预算,并每年安排10万元作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处理专项补助资金,用于宣传、日常办公等。

、工作要求

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从根本上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的一项有效措施,是一项环保工程、生工程。试点要加快成立领导小组,落实经费保障,并借鉴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模式,共享城区生活垃圾治理技术手段,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加强各级领导和组织协调,在遇到部门职能交叉时,采取分工又合作”的精神,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制定严格管理考核办法,形成“条块联动、齐抓共管、协调有序、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机制,按照户数划分网格管理,由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带头负责各网络内的垃圾分类工作。

建立机制,完善制度。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提前做好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安排部署,定期督查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信息报送制度、考核制度,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考核村工作内容,加强对村内负责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人员监督,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开展评估和通报,确保垃圾分类监管考核工作落到实处。

 

 

 

 

 

 

 

 

抄送: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办公室;区农业农村局。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2日印发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