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PT05100-0900-2022-00056
  • 发文机关: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2-08-01
  • 发文字号: 莆秀政〔2022〕128号
  • 标    题: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秀屿区东峤镇魏厝等7个村2022年县级土地开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 发布日期: 2022-08-11
  • 有 效 性: 有效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秀屿区东峤镇魏厝等7个村2022年县级土地开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莆秀政〔2022〕128号
时间:2022-08-11 16:49
东峤镇人民政府:

    你镇上报的《关于申请实施秀屿区东峤镇魏厝等7个村2022年县级土地开发项目方案的请示》(东政〔2022〕82号)收悉,依据区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的审核意见,经研究,同意你镇上报的魏厝等7个村2022年县级土地开发项目实施方案。现对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秀屿区东峤镇魏厝村、梁厝村、珠江村、珠川村、先锋村、东兴村、峤江村,项目立项条件符合有关文件规定要求,符合东峤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度)。

二、项目总规模为48.22亩,可新增耕地45.17亩。

三、土地开发主要工程量情况。

地面物清理工程:杂树清理约325棵,废弃物外运

68.3m³,拆除墙体、墙基(土木)94.5m³,除墙体、墙基(42.3,建筑弃渣清理外运136.8,清表土32147

土地平整工程:机械挖填土方16593m³,外运耕作层土3996m³,筑田埂、田坎夯筑2513.6m³,拖拉机翻耕90.34亩。

灌溉排水工程:新建蓄水池3座新建农沟7条,总长度698m。

生态防护工程:人工开挖梯田内沟596.6m³,梯壁撒播狗牙根草籽0.433hm²。

土壤改良工程:使用商品有机肥进行土壤改良提高地力,确保耕地平均质量达到国家利用等10.2等。

四、项目预算情况

土地开发项目共需要资金为56.31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43.44万元(其中土地平整工程费用31.04万元,灌溉与排水工程费用12.4万元),其他费用11.26万元(其中前期工作费5.08万元,工程监理费1.09万元,竣工验收费2.72万元,业主管理费1.47万元,商品有机肥费用0.9万元),不可预见费1.61万元。

五、项目业主由东峤镇人民政府担任按计划有序地开展土地开发工作

六、本项目应在批准后2个月内实施完成。

区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应加强对项目的组织实施领导,区财政局应严格监督管理项目的资金使用。项目所在镇村、有关部门应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按照《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单位或农户自行开发耕地项目管理通知》(闽国土资综201335)等文件的精神,认真做好土地开发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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