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有关规定,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汇总辖区各镇和区直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而成本报告。本报告由六部分组成,分别是: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秀屿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txy.gov.cn)上向社会公布。(联系地址:秀屿区政府办公楼1号楼605室,邮编:351146,联系电话:5850178)。
现将我区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秀屿区紧紧围绕省、市部署的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以政府网站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稳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健全政务公开体制机制,突出公开重点,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发布,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近年来,秀屿区坚持打造法治、高效、廉洁、服务型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政府公信力不断提升,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主动公开方面
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要求各责任单位结合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省网上办事大厅相关事项,开展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完善原有主动公开目录体系。2020年,全区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21条。完善政策解读制度,制定了《秀屿区政策解读工作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政策解读工作。2020年,我区共发布各类政策解读32篇,其中,发布国家、省、市政策解读文件8份,我区出台文件政策解读24份。
1.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秀屿区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遵循“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制定了《秀屿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迅速开展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提前完成《秀屿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化标准目录》,高质量完成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
2.全面落实“六稳”“六保”工作。一是积极宣传组织受疫情严重影响和复工复产的工业企业申请贴息贷款,帮助符合条件企业申请贷款贴息补助38.8795万元,成功为8家企业申请福建省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贷款2020万元,制定关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六条措施,全力支持和推动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复工复产。二是创新服务方式稳就业。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今年我区共组织49家企业集中开展线上求职招聘对接,通过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持续发布和推送企业招聘信息,累计发布招聘岗位信息4235条,在“秀屿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开通求职登记专栏,并指定专人进行人岗对接、定期回访,着力打造“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三是落实减免政策,兑现奖补资金。已为2000多家企业减免各类保险费约7000万元,减税降费22228.16万元;落实用电补助政策,为117家“白名单”工业企业申请复工复产用电补助共158.345万元。
3.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向好。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行政服务水平。我区进驻省网事项网上可办率为99.33%、支持全程网上办理事项占比为60%以上,“一趟不用跑”占比72.45%;改革工程审批,“多规合一”、“多测合一”、“联合审图”实施率100%,已成为常态化工作;供水、供电公司实现全部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市民、企业办理用水、用电实现“一站式”服务。二是强化制度保障。 印发《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工程招标的通知》,禁止设置不合理要求和加分条件,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问卷审批模式实现新提效,重新优化审批导图,问卷使用率98.8%,提升7.6%。三是加强监管,完善“互联网+ 监管”。目前所有部门已完成监管事项认领,总梳理率100%,监管行为覆盖率69.27%;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区各单位以加强与民生、公共安全密切相关的领域监管为重点,组织开展多批次双随机抽查,全区共检查各类市场主体1229户,组织跨部门抽查8批次;开展“培育诚信社会,营造风清气正”的诚信主题宣传活动,加快推进信用建设。
4.多渠道开展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建立区、镇、村立体宣传体系,突出做好疫情防控社会宣传工作,不断深化宣传内容、丰富宣传形式、壮大宣传队伍;扩大宣传覆盖面。充分运用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平台,唱响抗疫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不断提升主流媒体网上传播能力;强化舆情监测,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加强与各级主流权威媒体合作,打击网络谣言,及时澄清事实。2020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攻发布疫情相关政府信息1341篇,访问量超11万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制定《秀屿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制度》,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各项工作,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2020年,全区收到政府依申请公开134件,已全部及时给予答复,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我区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流程,明确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责任和三审三核制度,要求各单位成立本单位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有专人负责,全面做好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平台建设方面。根据工作要求,设立“营商环境”、“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栏”专题专栏,集中发布相关内容;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优化升级,促进栏目更加规范简洁;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设立了政务公开专区,方便群众查阅相关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组织编写《秀屿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秀屿区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秀屿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文件,坚持常态化监测结果通报,公开办每天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巡查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情况纳入我区年度绩效考核(权重不低于4%),对未保障到位、问题未整改到位的单位进行谈话通报,情节严重的予以追究责任,2020年期间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同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评议活动,广泛听取并及时答复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外部监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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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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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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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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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范性文件 |
23 |
23 |
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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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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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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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许可 |
450 |
137 |
173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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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921 |
-128 |
14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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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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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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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 |
2385 |
-595 |
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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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强制 |
101 |
-1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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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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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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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15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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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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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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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集中采购 |
6 |
2603995.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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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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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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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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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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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34 |
0 |
0 |
0 |
0 |
0 |
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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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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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04 |
0 |
0 |
0 |
0 |
0 |
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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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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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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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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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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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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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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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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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3 |
0 |
0 |
0 |
0 |
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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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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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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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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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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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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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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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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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32 |
0 |
0 |
0 |
0 |
0 |
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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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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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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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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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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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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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我区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省市要求和群众的期许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提升,对“互联网+”新技术、新媒体的学习和应用还不够深入;二是对政府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需进一步加强,各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1、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深化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财政预决算、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政务透明度、办事便捷度。
2、进一步完善提升载体建设。切实加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务新媒体的信息内容建设和监管工作,进一步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支持,为秀屿高质量发展超越营造良好政务环境。
3、完善各项制度机制保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签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推进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电子化,确保依申请公开情况有记录、可核查、能追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区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
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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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3050200013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