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秀屿区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18 15:4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和《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秀屿区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进行公开。本报告包括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的内容,其中涉及到的数据统计期限均为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本报告公布在秀屿区政府网站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的“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和司法楼三楼政务公开栏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秀屿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秀屿区人民政府司法楼三楼302#;邮编:351146;电话:0594—5820148;邮箱:gsy760910@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文件的相关要求,立足本职工作,聚焦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三重一大”事项、“简证便民”工作等领域,切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共计在门户网站和政务公开栏上公开我局工作信息11条。根据《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制定完成本单位《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在秀屿区政府网站“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栏”中的“公共法律服务”栏目予以公开,2020年共计公开信息7条。对2020年1月1日前有效的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153份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明确继续有效113份、废止40份,将清理结果及时进行公示。持续开展“减证便民”工作,加大证明事项清理力度,全区共保留证明事项148项,其中区级保留39项、镇级保留64项、村(居)保留45项,并在区政府网站上向全社会予以公布。制定《莆田市秀屿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并主动公开。细化财政信息公开,主动在网站上对2019年度决算、2020年度预算安排和单位政府采购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并每月公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审查全区各部门报送的规范性文件,积极向区人大和市政府备案8件。每月及时向区档案馆移交公开的文件,今年共移交公开文件11份。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及时修订“莆田市秀屿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0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咨询0件。2020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件、提起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列为年度工作重点,制定任务分解方案,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办公室牵头主抓,各股室相互配合的信息公开工作格局。加强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保密审核制度,完善本单位《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发布审核表》,落实信息公开前起草人、科室负责人、单位领导共同签字要求,做到信息公开有审核、有留档。利用“数字证书”加强网站信息发布审核,确保信息公开安全。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局进一步加强对政府网站栏目、“今日头条”、“秀屿司法”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的管理维护,推进互联网信息发布平台建设,确保政府网站作为第一公开平台的作用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广泛应用,今年度平台运行情况良好。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不断强化目标考核,将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做到责任到人,常抓不懈。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对已公开信息进行不定时检查,今年共计开展内部常态化检查4次,未发现违规公开情况。及时就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接受区绩效考核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今年未发现需要问责的公开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

+5

10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237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同时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工作专业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覆盖面不够广,离上级要求的全面公开还有一定差距。三是群众对信息公开政策知晓度不高,依申请公开数量较少。我局将做好以下改进工作:

    (一)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培训,围绕公开权限、文本格式、操作流程、涉密管理等内容开展教学,切实增强信息公开经办人员工作能力,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准确性、规范性、合法性。组织本单位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增强本单位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及信息保密意识。

(二)持续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强对群众关注度高的事项的梳理,立足群众关切主动积极回应,对于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及时回复并且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按照《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涉及事项及时限要求,及时对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信息进行公开。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努力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途径,不断拓宽公开渠道,逐步扩大公开信息的覆盖面。

(三)加大信息公开相关政策宣传。结合普法宣传,组织人员深入村居、商户、火车站等公共场所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福建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办法》等政府信息公开文件,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政策知晓度,切实增进依申请公开工作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莆田市秀屿区司法局

                                 2021年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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