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莆田市秀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15 17: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编制莆田市秀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秀屿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下载(网址:http://www.ptxy.gov.cn/zfxxgkzl/bmzfxxgk/xyqgsj_27787/xxgkndbg/202102/t20210209_1574910.htm)。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建议意见,请与莆田市秀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莆田市秀屿区荔港北大道1246号办公楼314室,邮编:351146,电话:0594—5890627,传真:0594—5893227,电子邮箱:ptxygs66@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福建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办法》要求,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基础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提升公开实效性。

(一)主动公开方面

1.政务公开情况。印发了《莆田市秀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市场监管总局食品药品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按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要求,梳理明确了食品药品监管基层政务公开3个方面17类公开事项,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构建公开事项制作、审查、发布、解读、回应各环节有序衔接的工作格局,有效推进全区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2.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总体落实情况。一是及时梳理明确莆田市秀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权责事项114项,其中:行政许可8项、行政监督检查43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裁决3项、其他行政权力16项、公共服务1项、行政奖励1项和其他权责事项42项。推进权责清单网上公开运行,坚持以服务为导向,对权责清单中与企业群众关系密切的事项,相应编制简明易懂的运行流程和服务指南,方便公众查询、使用和监督,进一步规范和约束行政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立足市场监管职能,扎实做好“六稳”、“六保”政策宣传工作。印发了《秀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有关措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保市场、惠主体相关做法经验获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严效东批示。三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市场监管业务“证照同办”、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推行“一窗受理”、“不见面审批”、“县区通办”、重点项目企业当场办、邮寄送达等服务,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四是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印发了《秀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有关工作的通知》、《秀屿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等文件,有效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和处置能力。五是加强对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健全完善机关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我局严格对照《条例》、《办法》的要求,及时做好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检查主动公开的内容是否规范、及时,是否严格落实保密审查程序,公开的信息材料是否及时移交区档案馆。2020年度,共向区档案馆移送主动公开信息22条,并按时在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已通过保密审查。

)依申请公开方面。按照“统一受理、分别办理”的原则,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受理依申请公开,根据工作职能分流到机关各股室和基层所办理,并针对政府信息的不同情形,依法依规及时作出答复。2020年度,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受理方式为信件申请,均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答复,其中无法提供1件,不予公开1件。

)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成立秀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亲自担任组长,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领导重视、责任明确、机构完善的工作机制,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平台建设方面。2020年度,共通过“秀屿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推送发布文章120篇。

)监督保障方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将加强自我督查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相结合,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评议,将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学习纳入干部日常培训工作中,要求机关各股室、基层各所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日常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及时、不规范的,及时予以指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3

+28

1353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

-1

36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64

-564

0

行政强制

17

-17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等业务规范化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

(二)具体的解决方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持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二是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学习,及时熟练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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