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莆田市秀屿区统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2-06 17: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20]17号)有关规定,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根据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六部分组成,分别是: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秀屿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txy.gov.cn/zfxxgkzl/zfxxgkndbg/2020nzfxxgkndbg/qzbm_43418/202102/t20210209_1574913.htm)上向社会公布。(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兴秀路1333号秀屿区人民政府3号楼307室,联系电话:5869528,邮编:351146)。

现将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秀屿区统计局在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要求,立足统计工作,结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以提高统计服务水平为目标,坚持主动公开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统计工作的透明度,提升政府统计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为3条。

1.立足本职,做好统计解读。立足本职工作,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及时公开统计数据,做好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工作,为社会公众服务。认真做好统计月报等统计资料的整理编制工作,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的价值,更好的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2.履职尽责,做好信息公开。根据法律法规、《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等规定,在区委编办的指导下,认真梳理权责事项57项,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履职尽责,认真规范行政行为,及时公示统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统计行政处罚案件、三公经费、财政预决算等情况,提高统计工作的透明度。

3.落实新要求,规范信息公开。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新修订的有关主动公开的相关规定,以政府信息公开为基础,聚焦重点政务信息,进一步规范公开方式。对照《条例》,不断强化信息公开审查,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流程,夯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成果。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0年我局接受依申请公开信息数量为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0年我局进一步明确网站栏目的责任分工,制定专人负责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强化工作流程,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四)平台建设方面。2020年我局以秀屿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为依托,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及时公开统计数据、统计分析、普查公报、资金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组织局领导干部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干部对工作的责任感。二是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局任务,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落实人。三是不定期开展自查工作,确保信息准确,链接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5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直保持积极主动,仍存在不足,主要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够全面,在对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上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局着力提升全部的信息公开的思想认识,强化工作人员在信息公开方面的业务能力,严格按照新修订的《条例》的相关规定,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

六、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此件主动公开)

莆田市秀屿区统计局

2021年1月8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