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莆田市秀屿区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8 09: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和《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秀屿区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进行公开。本报告包括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的内容,其中涉及的数据统计期限均为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本报告公布在秀屿区政府网站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的“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和司法楼三楼政务公开栏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秀屿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秀屿区人民政府司法楼三楼302#;邮编:351146;电话:0594—5820148;邮箱:gsy760910@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度,我局在门户网站和政务公开栏上共计公布信息61条,涉及我局出台的年度工作方案和通知、工作分工调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情况等,并根据情况动态更新。利用“今日头条”及时公开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普法宣传、政法队伍教育、疫情防控等工作动态信息,同时依托平台公开人员招聘信息,公示招聘结果。根据《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及时在秀屿区政府网站“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栏”中的“公共法律服务”栏目对相关信息予以公开,今年共计公开信息14条。对全区各部门报送的规范性文件,积极向区人大和市政府备案,今年共报备案6件。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对2020年度决算、2021年度预算安排和单位政府采购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围绕“放管服”改革,主动公开《莆田市秀屿区司法局关于深化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每月及时向区档案馆移交公开的文件,今年已移交公开文件13份。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及时修订“莆田市秀屿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1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咨询0件。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21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件、提起行政诉讼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列为年度工作重点,制定任务分解方案,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办公室牵头主抓,各股室相互配合的信息公开工作格局。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利用“数字证书”加强网站信息发布审核,确保信息公开安全。印发《秀屿区司法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所属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的管理,严把信息发布审核环节。加强信息档案管理,严格按照机关文件归档范围,开展文件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

(五)平台建设情况。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信息。根据文件要求,及时组织新媒体政务平台梳理清查,摸清底数、规范运行,确保单位政务新媒体平台管理规范化。进一步加强对政府网站栏目、“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平台的管理维护,推进互联网信息发布平台建设,确保政府网站作为第一公开平台的作用充分发挥,今年度各类平台运行情况良好。

(六)监督保障情况。我局不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确保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规范、安全有效。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对已公开信息进行不定时检查,今年未发现违规公开情况。及时就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接受区绩效考核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今年未发现需要问责的公开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网站个别栏目更新不及时,出现公开间隔时间过长的情况。二是今年我局政策解读工作开展力度仍然不够。三是群众对信息公开政策知晓度不高,依申请公开数量较少。我局将做好以下改进工作:

(一)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时效。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压实责任,确保任务落到实处。按照《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涉及事项及时限要求,及时对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信息进行公开。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专人定期进行政务公开栏目管理和网络舆情监测,确保各项栏目及时公开,不出现内容错误,并及时对网络舆情进行回应。同时,加强对公开工作经费的保障,确保有制度管事、有人员办事、有经费保障。

(二)强化政策解读力度加强政策解读业务培训指导,进一步明确政策解读的责任、方式和内容,努力推进政策解读工作开展

(三)强化信息公开相关政策宣传。结合“八五”普法宣传,组织人员深入公共场所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福建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办法》等政府信息公开文件,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政策知晓度,切实增进依申请公开工作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莆田市秀屿区司法局

                                 2022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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