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莆田市秀屿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8 16: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和《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2021年本局工作实际,现公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涉及数据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起—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公布在秀屿区政府网站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栏”上,如有疑问,请联系秀屿区文体旅游局办公室(地址:秀屿区人民政府5号楼208;电话0594-5869226,电子邮箱:xywtl1@163.com)。

一、总体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立足我区文化体育旅游等工作实际,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及时公布我局最新的工作动态,及时更新我区文化、体育及旅游方面的信息,不断推进工作落实和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坚持全面公开和申请公开统筹推进,严格按照《条例》要求,遵循公正、公开、便民原则,全面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坚持线上公开和线下公开同步发力,以利民、便民为中心,依靠政府门户网站、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外,还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进行信息公开与宣传。 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前期试点地区对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探索实践情况,制定《秀屿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做好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和《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二是夯实工作基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落细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政务公开的新要求、新任务,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把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 2021年,我局共公开工作信息13条,全文电子化达100%。2021年,我局未接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三是强化管理维护。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富美秀屿”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的管理维护,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加强信息发布审查及网络信息安全自检自查,完善文化体育旅游信息网站管理办法,推进网站维护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我局安排专人更新维护“富美秀屿”微信公众号,及时宣传发布文旅动态信息。2021年,我局通过“富美秀屿”公众号、今日头条号、抖音等信息宣传平台公开各类信息839条。

四是完善规章制度。我局建立《网络舆情工作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此外,根据信息公开要求,制定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分工,局分管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和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全局各项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制发件数

本年

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依法公开、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够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挖掘深入。二是人员配备不足。我局工作人员缺乏,政务及信息公开管理维护人员仅有1人,且其身兼办公室其他多项工作,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高效。结合以上不足,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强化学习。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化、日常化和制度化的工作,组织业务人员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解读,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

二是规范程序。进一步加强公开平台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强化动态更新,进一步提高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的管理水平。

三是建设队伍。进一步加强单位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把政府公开工作列入单位自身建设的重要任务,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任务和需要,在现有的基础上配足业务人员并加强业务培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秀屿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2年1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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