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4月10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计财处带领一行人来我区开展2023年度海洋渔业补助资金工作调研时对《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福建省财政厅 关于2023年渔业发展补助(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第五批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23号)、《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水产加工补助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海渔〔2023〕63号)进行了文件解读:在十四五期间实施的水产品精深加工生产线、水产品冷库及渔业品牌项目均可享受2023年渔业发展补助(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第五批项目补助资金。
现将《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 秀屿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秀屿区2024年水产品精深加工生产线、水产品冷库及渔业品牌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莆秀海渔〔2024〕16号)和《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 关于印发<秀屿区2024年水产品精深加工生产线、水产品冷库及渔业品牌项目申报指南>及组织第一批申报的通知》(莆秀海渔〔2024〕17号)中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项目建设期限更正为2021年1月—2024年12月之间。
二、第一批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从2024年4月10日延长至4月30日。
其他事项仍按原文件执行。
莆田市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