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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第十一中学食堂基础设施改造修缮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莆田市秀屿区教育局 时间:2025-08-27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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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发[2025]莆招字-0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田第十一中学食堂基础设施改造修缮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第十一中学,建设资金来自拨款,招标人为 莆田第十一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莆田市秀屿区长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现决定邀请福建省旭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协润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聚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家投标人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秀屿区埭头镇 

  2.2工程建设规模:33.74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2.4工期要求:总工期:2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5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3.5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3.6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 2025 08 27日起在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网教育专栏上发布招标公告。 

  4.2投标人需要书面招标文件的,请于 202508 27日至2025  0908日,每天上午 9  00 分至 11 30分,下午 3  00分至 5 30 (北京时间,下同),到莆田市秀屿区长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秀屿区前进路98#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陆仟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以现金或对公转或保函形式提交。未在开标前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接收(已接收的将予以退回)其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5 09 09 10  00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秀屿区长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秀屿区前进路98#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第十一中学 

  地址: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 

  联系电话:13599488683  

  联系人:黄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莆田市秀屿区长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秀屿区前进路98# ,邮编: 351100   

  电话:  13799659256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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